大法讓我知道應該怎樣做人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我是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那時接近四十歲,經歷了一些波折,人生處於低谷中。是法輪大法給我帶來了希望,讓我認識到了人生的價值,指引我走上了返本歸真之路。

小時候我讀書的十年,正好是文革的十年。那是邪黨鼓吹「知識越多越反動」的時代,成天都是批判會、大字報之類的。沒有正式上過幾堂文化課,更沒有傳統文化可學,那是被批判的。腦子裏被灌輸的都是黨文化那一套東西。

隨著年齡的增長,在中共操控的社會環境中,不可能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我變的極端自私,想的、做的一切都為自己,不替別人著想,婚後在家庭中不能與家人和睦相處,導致婚姻失敗,在生活中處處碰壁。

離婚後,我對人生有了一些反思。感覺自己沒有精神支柱,生活很空虛,像個無頭蒼蠅,亂撞,搞不清人活著是為甚麼?今後的人生怎麼度過?光陰似箭,人生那麼短暫,漸漸的感到人還是應該有個信仰,有個寄託。人不應該這樣墮落下去。有時到廟裏觀光的時候,總有種寧靜的感覺,很舒服,很想留在那裏,但一想到要脫離紅塵,又捨不得人中的樂趣。心想,要是在家裏可以念經信佛就好了。

也許是師父看我還有一顆向善的心,賜予我得法的機緣。有一天,一個法輪功學員向我推薦法輪功,並借給了我一本《轉法輪》。我滿心歡喜的把書帶回家,如飢似渴的讀起來。越讀越興奮,越讀越明白。師父在書中闡明了宇宙中存在不變的真理,那就是「真、善、忍」。我一下子找到了人生的意義,那就是返本歸真。我心中激動不已。

在這以前,為鍛煉身體,我接觸過某種養生氣功,那就是練練動作而已,而《轉法輪》這本書把我心中的疑問都解答了,所以我讀完書就決定修煉法輪功。

從那時起,我開始每天早晨煉功,有空就讀《轉法輪》和師父的經文,不知不覺中,身體一天天強壯起來。以前傷風感冒是家常便飯,煉法輪功後,幾乎不再感冒。以前失眠很嚴重,晚上只能睡兩、三個小時,早晨起床全身倦怠,精神萎靡,工作中也經常出錯。修煉後睡眠增加,精力旺盛,走路輕鬆。最重要的是,知道了生命的真正意義,對世間一切的看法都改變了,變的積極、正面了,遇到事情不再圍繞個人利益去思考,而是以「真、善、忍」作為指導自己的行為的標準,能替別人著想了。

比如單位上班的交通車,每天都會超員,總有幾個人沒有座位,運行二十多公里,站在車上堅持近一個小時會覺的很累。而我是始發站上車的,總能有座位。我想自己是修煉人,要「吃苦當成樂」[1],就主動讓坐位給別人,自己站著。同事們都會投來讚許的目光。後來交管部門不准超員了,也就用不著讓坐了。

師父說:「人的心性方方面面都要得到提高,這樣你才能真正提高上來,這是提高功力的關鍵原因之一。」[2]

在中國大陸道德崩潰的大環境下,人人都受到污染,我也不例外,思想裏面也有很多不正的念頭,修煉中,我開始用高標準要求自己,儘量做得更好。只是經常還會遇到一些不同的考驗。

修煉前,我們剛開了高中畢業二十週年的同學會,於是同學之間就有了一些聯繫。修煉後不久,有一個女同學,時不時給我打電話和我聊天,我出於禮貌也被動的聊上幾句。次數多了,她開始抱怨家庭不和,我就開導她,提醒她珍惜緣份,珍惜感情,忠於家庭,給子女做好表率。有一天傍晚,她來電話說有事要經過我家,想來拜訪我,我不好推辭,接她到家裏來。邊看電視邊交談。幾個小時過去了,臨近深夜,我提醒她時間不早了,她卻不走,說時間太晚不安全。我又不能攆她,只得讓她睡另一間臥室。

當初在學校,我和這位女同學都是班幹部,經常在一起組織班務活動。她很能幹,人也漂亮,但是從未單獨交往過,今天突然住在我家裏,有點意外。從她的談話中讓我感受到某種信息。談話中我告訴她我在修法輪功,在學做好人。

夜晚我還沒有睡,女同學突然推門進來,關了燈來糾纏我。我馬上警覺起來,嚴肅的告訴她,這違背道德的事不要幹。我是有信仰的人。她說這個不影響信仰。我說,法輪功是正法修煉,不是那些假信仰,我是說到做到的。我要她自重,不要毀了自己,趕快回屋去睡覺。她不但不走,反而脫得一絲不掛,繼續騷擾。我只說了一句:「你要後悔的!」閉上眼睛,不理她了。她又糾纏了好久,我始終對她置之不理,她覺的沒趣了,才退了出去。

第二天一大早,想起昨晚難堪的場面,我就想去給她一個台階下。她坐在那一邊抽泣,一邊說,她不相信男人會不喜歡女人,想不到我拒絕了她,她很沒面子。我說,我理解她的心情,現在社會上流行性解放,人們都沒有了道德約束,也見怪不怪了。不過修煉法輪功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作為一個人,是有道德標準的,人不能隨波逐流往下滑。我不做違背道德規範的事情。我們法輪功修煉是有嚴格要求的,真正修煉法輪大法的都會嚴守心性。所以說在當今紛亂的社會中,只有法輪功這裏才是淨土。我提議她替家庭、孩子著想,做一個負責任的人。我對她說:「這個事兒我不會對別人說,希望你自己能夠糾正。」結果她自己流著淚走了。

有一次,我在一個商店買了兩台半自動熱水器,自己一台父母一台,自己扛回家,打開包裝一看,兩台都拿錯了,成了全自動的,價錢要貴六百多元。這要在以前,我就白拿了。但現在我修煉真、善、忍了,遇事要替別人著想。我想營業員錯把高價商品當低價商品賣了,她會受損失的,我也不能佔這個便宜。第二天我將兩台熱水器扛到商店,原來營業員還沒有發現。我拿出發票一說明,營業員嚇著了。叫我別說了,趕快把熱水器換給我。我說你運氣好,遇上我是信仰法輪功的,才給你送回來。換個人,你可能要賠錢。

前不久我給當時的一位副局長講真相,他說人們曾經傳說單位發的獎金我都不要,他不理解。我說這說法不準確,單位正常發的錢是工作的報酬,我為甚麼不要呢?只是有一部份錢,我知道是基層單位送的,我沒有收。因為我們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要求人心要正,時時處處都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不會收取不義之財。我當時知道,有些錢的來路不正,有的還是向基層單位索要的。基層單位也不情願,但是又無奈。這種錢實際上是不義之財,我沒有收。真正的修煉者,既要煉功,又要修心,修心更重要,歸正一切不好的思想及行為,純淨自己,逐漸達到更高境界。我還給他看真相視頻等,老局長明白了真相。

修煉中與法的要求差距還大,我會繼續嚴格要求自己,做師父的真修弟子。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苦其心志〉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