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淡名利 為他人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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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五日】修煉大法之前的我呀,是多麼的自私,在經商行業中學會了說假話,跟同行們相互妒嫉,還覺的自己是個好人。

如今甚麼「十商九奸」在我這不存在了,我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人,不坑人,不害人,賣東西公平交易,從不向顧客多要錢。我每天心情樂觀,面帶祥和,善心的對待每一位顧客,對我有很高的評價:說我誠實、實在,贏得了顧客的好評。

一次,批發冷飲的廠家來我店送貨,結賬時,我付給貨主兩千多元,等貨主走後,我核實一下賬單,發現十箱奶油品種的有誤差,我馬上給貨主撥通了電話,告訴他,賬單上出差錯了,當時貨主不高興的說:「不會的,這都是提前統計好的,」我說:「事情是這樣的,十箱奶油應該收我180元,而賬單上是18元。」聽完後,貨主態度變和善了,發自內心的謝謝我,我說不用謝,我是學法輪大法的,不學大法,我是根本做不到的。

等他再來送貨時,他越過其他家的店門先送到我這,讓我丈夫早點出去批貨,多收入點,我就告訴他,俺師父讓俺做事先為別人著想,不能跟人家去爭去鬥的。我給他講法輪大法的美好,他在我身上看到了大法弟子是當今社會的好人,值得信賴的。

有一次,我店裏急需用錢進貨,我就對鄰居三嫂說了這件事,她毫不猶豫的借給我兩千元,我去省城把貨源進回來了,各種日用品、化妝品、針織品,商店布置的井井有條,琳瑯滿目,我還裝飾彩車,出租婚紗,給新娘盤頭、化妝,人們也時常羨慕我精明能幹,漸漸的有了較好的經濟收入,於是,我把錢還給了三嫂。那天我帶著禮物,三嫂熱情的接待了我,當時她小姑子也在場。

可是,事過半年之後,三嫂來了,說是急需用錢,讓我把兩千元錢還給她,當時我心裏很平靜,心想,三嫂也許是忘了,我就善意的提醒她,把那天還錢的經過說了一遍,三嫂就一個勁的說我沒還她的錢,我告訴三嫂,我是修煉人,俺師父讓俺做事按真、善、忍做人,我不會說假話的,不要為這點事傷害了我們多年的交情。我態度和善的安慰她,如果你真的忘了,我就再給你兩千元錢也沒甚麼的,那兩千元錢也不會夠一輩子花的。如果不是那麼回事,那可就不對了。我的眼睛注視著她,發現三嫂的臉色一下子變紅了,有點不自在了,還不停的狡辯著。

我暗暗的對自己說,怎麼辦?頓時,師父的一段講法浮現在我的眼前:「有這麼個典故,說韓信受辱於胯下。韓信少年時代就練武,練武之人總是挎個寶劍。有一天走在街上,一個地痞無賴叉著腰擋住了他的去路:你挎著寶劍幹甚麼?你敢殺人嗎?你敢殺人你把我的腦袋砍下來。說著就把腦袋伸過去。韓信一想:我砍你腦袋幹甚麼呀?那個時候砍人腦袋也得報官償命,能夠隨便殺人嗎?他一看韓信不敢殺,就說:你不敢殺我,你從我的胯下鑽過去。韓信就真的從他的胯下鑽過去了。這說明韓信有了不起的大忍之心,他不同於一般常人,他才能做這麼大的事。人爭一口氣,那是常人的話。為這口氣活著,大家想一想,活的累不累?苦不苦?值不值得?韓信還畢竟是個常人,我們是一個修煉的人,我們比他還要強的多。」[1]

師父的話句句震撼著我的心靈, 我知道該怎麼做了。於是,我祥和的對三嫂說:你放心的回家吧,在我這沒有解決不了的事情。

日後,我丈夫把錢給了她,她也經常來我店買東西,這件事像沒發生一樣。

如果我不學大法,這件事不會處理的這麼坦然,一定會爭個面紅耳赤,兩家的關係會就此了斷,心中的怨恨是永遠解不開的,我也不會跟三嫂這樣奸詐的人來往的,因為當初借錢、還錢,我倆都沒留下字據或欠條,就是三嫂有千條妙計想訛我點錢,我也不會讓她的陰謀得逞。而今天的我,能看淡名利,在利益面前卻不跟常人一般見識,這就是大法的超常與偉大。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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