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到床前,看到甲坐在床上一動不動,看到我來就迫不及待的告訴我:三天前她騎電動車去醫院看望她的嫂嫂,在回來的路上被一個騎單車的小孩撞了。她沒有找那小孩的麻煩,說沒事,叫那小孩走了。當時我覺的她心性很好,沒事,就叫她學法,加強發正念,過幾天就會好的。
五天過去了,我再去看甲時,比上次更嚴重了,動一點兒就痛。她說她丈夫好幾次要送她去醫院,她都拒絕了。她女兒也從很遠的地方趕回家來照顧她。當時,我想到師父說:「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1]就叫她帶上換洗的衣服到我那裏去。一路上我告訴她,去到我那裏要聽我的安排,不能有一絲懈怠。
每天早上我和甲凌晨三點四十分起床煉功,六點發正念,結束後我們一起做早飯吃,同修雖然腳痛也和我一起堅持慢慢的去做。我告訴她不要輕易承認自己動不了或者是做不到,只要肯堅持,就一定能看到希望。說完這些話,我就去打開電腦做資料了,順便叫上她一起做,她做一些比較簡單的手工活,兩個小時後停機休息,我們一起讀了《轉法輪》一講。
午飯後,我們倆人又一起做資料,下午三點讀《轉法輪》一講,五點一起做飯,六點發正念後吃飯。飯後又一起做資料,八點左右她慢慢的去做一些自己的事情,洗澡、洗衣服。九點多一點就讓她上床休息,我一邊做資料一邊跟她交流心得體會。
在交流的過程中我發現了她的怨恨心、嫉妒心、色慾心、不敬師不敬法、有求之心、做不好三件事、求利、沒有百分之百信師信法、讀《轉法輪》錯字、漏字,跟風,曾經在危難時出賣同修、燒大法書、自私、女強人等等,一一指出,並引導她把以前做的不好的地方,寫出來,聲明作廢,從今以後,百分之百信師信法、做好三件事。又做了幾十張大展板,帶她去粘展板。開始我叫她邊把風邊發正念,我粘。後來,我把風發正念,她粘。
師父說:「要想好病、祛難、消業,這些人必須得修煉,返本歸真,這是在各種修煉中都是這樣看的。」[2]就這樣前後十幾天,她好了,闖過了這一關,和同修們一起去做三件事了。
另一件是幾年前的一件事。二零一四年,我在廠裏講法輪功真相,遇到一個離家出走兩年同時是三個孩子的媽媽,在聽了我講的真相後,她又通讀了《轉法輪》後自己回家了,由於她的工作繁忙,每天要上十二小時的班,所以只知道大法好,並沒有實際的真正走入到修煉當中來。
二零一五年,在師父的安排下,我和她家同住在一個院子裏,住在一起後我發現了她很多不符合大法的地方,例如:下班不回家、對丈夫說謊等。我看在眼裏,急在心裏,生怕她的行為敗壞了大法的聲譽,因為她家親戚都知道她是因煉法輪功家庭才和諧的。我開始從各個方面和她交流溝通,可是她不但不聽反而開始恨我,還把我給她的真相護身符扔到水溝裏去。
一天中午我下班回家,發現她沒有去上班,才知道她已經發燒39.5度,說話聲音微弱,我趕緊叫她寫聲明,聲明對大法、大法弟子的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相信大法、支持大法弟子。又拿來師父的新經文給她看。從那天開始,我下班就來找她一起學《轉法輪》,早晨三點四十分起來煉功,抱輪時她站不住,我看在眼裏不動心,心想有師父在,不怕,打坐她也堅持不住,我安慰她要堅持下來,每次都是一身汗,叫她背《論語》,跟她把真相徹底講清楚,教她發正念。
那個月她們廠裏是淡季,放假一個星期,假期都過去了,她還沒有退燒,她說她不想請假,想去上班,行不行?我說行。這樣她上班去了,當時路都走不穩、還要騎車、連續十二小時站著上班,只喝一點白粥,伴隨著拉肚子,不舒服就背《論語》,同樣堅持不懈的早晨起來煉功,晚上十二點發完正念,我就帶上她去粘展板,那天我們一起粘了幾十張展板,到了半夜二點多才回家,這樣連續了十幾天,她沒有睡好一個覺。今天她睡著了,早晨我去上班前摸了一下她的手,發現她退燒了,她醒來跟我說她好了。
從那以後,她全家支持大法,大人小孩都使用真相幣,她一有空就帶孩子們去粘不乾膠,只要是大法的事情,即使她再忙只要我說一聲她都一起和我做。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