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楊秀芬被通河縣紀檢監察局無理開除公職、停發工資。楊秀芬夫妻離異,無生活來源。
楊秀芬一九九九年四月喜得法輪大法,開始修煉「真善忍」提升自己的境界,多種疾病不治自癒。她以前久治不癒的過敏性鼻炎、聞不到味二十多年,已經放棄治療了,冷熱空氣過敏、打噴嚏流鼻涕、經常傷風感冒;頑固的類風濕、腰腿痛、眩暈症、腎炎、胃病、貧血、附件炎、氣滯、血脈不通、鼻子、嘴經常起泡、失眠、植物性神經功能紊亂、梗椎炎、肩周炎、經常休克、面黃肌瘦等,都通過修煉法輪功好多了。以前婆媳之間的關係很緊張,和小姑子見面不說話,夫妻矛盾重重、經常鬧離婚,孩子都不願意在家呆;她煉法輪功以後,不和睦的家庭從此變的和睦了。在工作中,她也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早來晚走、認真負責。當時單位領導說:別看楊秀芬煉法輪功,要都煉法輪功還好了呢。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楊秀芬在政府機關因修煉法輪功由婦聯被調任秘書工作兼信訪接待員每天看降雨量、發報紙,月工資四千多元。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天早晨七點多鐘,在單位工作期間,鎮派出所刑警隊隊長王進軍帶領兩個民警非法把楊秀芬送進通河縣轉化班,還有當地被劫持的三名法輪功學員(張英岐、王聖平、穆兆君)被強制轉化,以工作要挾,逼寫「三書」(放棄信仰的悔過書等),大鐵門關著、上廁所警察跟著,非法拘禁二十五天後,政府派車接回,給家庭、工作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二零零七年七月,通河縣兩名法輪功學員馬紀英、張桂芝被通河縣國保大隊的劉培敏等人綁架 ,楊秀芬正常給縣委書記趙洪君郵寄真相資料,被通河縣「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馬淑豔、任亞晶指使國保的劉培敏、還有一民警和當地派出所民警郝連海等人非法抄家,綁架到通河縣公安局、搶走大法資料、一部手機、一部電子書。楊秀芬被警察陳永寬左右開弓打了四個大嘴巴,被劉培敏等人非法拘禁在通河縣拘留所十七天。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通河縣法輪功學員張秀英、張桂芝正在餅店工作,被突然非法抄家隨後被綁架。楊秀芬到通河縣找縣「610」的張越想安排他吃飯,然後向他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張越利慾熏心,把好心勸他的法輪功學員楊秀芬構陷。楊秀芬被通河縣國保的邰鳳海等四人綁架、非法抄家,搶走電腦筆記本一台、彩色打印機一台、法輪功書籍、師父照片、U盤兩個、人民幣六千餘元、還有真相資料等個人財物。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日早上,楊秀芬和另兩名同修張秀英、張桂芝被通河縣國保邰鳳海等十多人秘密劫持到哈爾濱市第二女子看守所,被警察指使的犯人扒光衣服搜身 。非法照相、驗血、打罵(犯人宋白雲、劉夢)。二十多人擠在不到二十平方米的小屋裏、廁所也在屋裏,睡覺都得立著,用她們的話說叫「碼刀魚」。天天被逼著背監規、碼坐。室內空氣污濁,好人也得關出病來。每天輪流打掃衛生。犯人經常打仗,不得安寧。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楊秀芬等三人被非法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楊秀芬被通河縣法院冤判五年半、另兩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五年,上訴後,哈爾濱中級法院維持原判。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十一監區有一個專門誹謗法輪功的洗腦班,由獄警戈雪紅負責,成員大多都是犯人、被洗腦轉化的猶大。在三名男警官和幾名女警官的指使下,犯人強制法輪功學員穿囚服,二十多名犯人把楊秀芬和張桂芝按倒在地,連踢帶踹硬把囚服套在她們身上,不容分說剪掉頭髮關進洗腦班。黑天白天不讓睡覺,強制背監規(達兩天兩夜),坐在帶稜的小凳、犯人李丹說:這是專門給法輪功(學員)準備的,打罵不斷,(犯人邱曉飛打耳光、劉洪波、李海玲用腳踢、沈玉波拿內褲往嘴裏塞、她們四個讓大李麗拿膠帶往小凳上綁楊秀芬。李海玲把楊的右手中指都掰腫了。上廁所得報告犯人(犯人都能自由上廁所)。
中共體罰示意圖:長時間罰坐小凳 |
有一天把楊秀芬轉到另一個組,組長叫陳坤傑(犯人)有一次八十多個小時沒讓楊睡覺,並強制戴手銬和背銬達三十多個小時,一動不動的坐著,滿屋的帶蓋的蟲子往身上爬,要沒氣了,還逼寫三書、酷刑強制轉化。逼迫看誹謗法輪功的電視,打罵、恐嚇,被迫害的血壓升高、多次眩暈休克,犯人陳坤傑打耳光,嘴被打出血、手被打青、陳坤傑和犯人李丹還把李洪志師父的名字寫在紙上偷放在兩個小凳的夾縫中,逼楊坐上放棄修煉法輪功。楊知道後,大聲斥責陳坤傑:你真卑鄙。(犯人陳坤傑在出獄前腰痛癱瘓在床一個月左右,受盡煎熬)
酷刑演示:背銬 |
楊秀芬遭受迫害還有:黑天白天不讓睡覺,強制背監規(達三天三夜),坐帶楞的小凳,打罵不斷,不讓自由上廁所。逼迫她看誹謗法輪功的電視,打罵、恐嚇,逼她放棄修煉法輪功。每天早五點半到晚九點不讓動;強搶錢財交醫保;不讓自由洗澡(犯人看著,排號洗);非法搜身(有警官也有犯人幹的);強制往便服上寫犯字(有警官幹的也有犯人幹的)。
惡徒們逼迫強制寫誹謗法輪功師父和明慧網的材料,不寫就罰坐帶稜的小凳、不讓睡覺。她們說是專門給法輪功準備的、半尺多高的矮凳、威脅、恐嚇、不讓家人接見,戴著背銬上廁所都不給打開,讓同監室犯人趙洪岩給解扣。下身坐壞、屁股起泡、出血,年歲大的犯人看了都暗暗的流淚。法輪功學員一閉眼睛,犯人看著劈頭蓋臉的就打。(犯人一個叫溫豔平的拿一把扇子往臉上拍、還有一個叫大鳳子的、是陳坤傑張羅來的)之後每天從早五點三十分坐到晚上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時不讓休息。有時還強迫坐到下半夜二點。那些犯人幫教一個叫翠香的犯人叫囂一定要碼住她,就是不讓動的意思。
不讓自由洗澡。犯人看著排號洗澡,大冬天沒洗完犯人就把門打開催促快點;非法搜身(有警官也有犯人幹的);強制往便服上寫犯字(有警官幹的也有犯人幹的);不讓自己上超市買生活用品,錢卡都不讓自己管理。楊秀芬被強行幹活一年多,直到暈倒,生活不能自理。
結束五年半的冤獄迫害折磨,離開監獄時警察問是甚麼犯?楊秀芬說:我不是犯人,我是法輪功學員。楊秀芬身體、名譽、經濟、精神都受到很大的傷害,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回到家中,現在視力模糊,血壓高壓在一百七十、低壓在九十毫米汞柱以上,有時渾身疼痛難忍,眩暈。
楊秀芬的工資停發,沒有生活經濟來源。她曾經給張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機構負責人)打過電話講民要以食為天的道理。張越卻惡狠狠的威脅說:想吃飯呢,有地方啊,沒呆夠啊。然後逼迫楊說:放棄不放棄。楊說:我是不會放棄真善忍的。你也不要放棄真善忍。之後張越又多次給楊的女兒打電話,說讓楊上電視說不練了。楊的女兒說:那工資呢?張越說:只能辦低保。張越又給楊的丈夫打電話問在哪住?楊的丈夫說:不知道,我們離婚了。
楊秀芬多次到鎮政府找書記、人大、紀檢、司法、民政、財政,訴求恢復工作。紀檢書記到通河縣紀檢監察局要雙開楊的文件,拿回來的是兩個日期,開除公職、開除黨籍,不給文件內容。楊秀芬到縣人社局找,局長說他說了不算。楊到縣公安局要被他們搶去的法輪功書等個人物品,國保的邰鳳海在電話裏說:都銷毀了。
中共人員張越等非法抄家、搶劫財物、抓人的惡行導致楊秀芬家破人亡。她公公因腦溢血而離世,母親因驚嚇、想念女兒含恨離世,大哥因受邪黨的毒害癱瘓在床含冤離世。父親因受邪黨毒害雙目失明而離世。好端端的一個家庭就這樣活活的給摧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