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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第二女子監獄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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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以下簡稱:「女二監」),位於昆明市西郊五華區教場北路447號,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正式掛牌成立。該監獄本是關押女性重刑犯和外籍犯的監獄,十多年來積極執行中共邪黨政法委、610(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司之上)邪惡組織的指令,成為雲南直接迫害女性法輪功學員最主要的黑窩。雲南省被非法判刑的女性法輪功學員都被劫持到女二監迫害。

據明慧網消息不完全統計,二十年來,雲南省被非法判刑的女性法輪功學員有300人,至少有250名法輪功學員在女二監遭受過各種迫害,已知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直接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傷致殘,許多學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才被「保外就醫」。女二監的迫害手段邪惡殘酷,方式多樣,其使用最多的是坐「小凳」和強迫服用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等,其罪惡罄竹難書。

雲南省被非法判刑的女性法輪功學員統計表

所屬地區人數姓名和被冤判刑期年限
昆明市148趙飛瓊(3次4+4+4.5)、楊德英(2次3+3)、宋麗霞(2次4+5)、李惠萍(2次3+4)、高惠仙(2次3+6)、李文英(2次3+5)、倪美珍(2次4+5)、宋黎霞(2次4+5)、張惠芬4、郭伶4、郭玲娜3、凌莉5、王嵐4(離世)、朱德超6、江潤麟3、繆青(2次5+4緩刑)、石雲7、葉茂(2次3+4)、楊明清(2次3+4)、何其瓊4、譚玲芳3、王匯真(2次3+4)、張小玲4、郭娟3、韓俊毅(韓俊玉)3、王自蘭3、謝梅3、普寶玉3、趙晨宇3、趙雪梅3、趙詠梅3、李國萍8、李平3、楊淑華3、耿淑華1.5、楊德英5、陳豔豔7、龍華鮮3、周晉3、王洪芬4、寇巧雲3、董桂芬3、王瓊華3、段非4、夏曉英3、孫永芬3、劉榮仙3、劉紅4、代瓊仙3、高明仙4、車泗坤3、羅民湖3、朱玉蓮(2次2+3)、鄧桂英3、鄧瓊仙3、趙翠萍4、譚美瓊3、張靜如4、蔡文慧3、吳芸3、林天青5、葉春燕3(2次)、呂慧芝3、李君萍1.5、肖玉霞5、何佳蔓3、李桂(音)芝3、高翠芳3、高瓊芳3、李金芬3、李世珍/李士珍3、楊木花3、楊萬仙4、吳奇慧5、李祖英(判刑不詳)、金志梅3、張清秀3. 許春鳳3 、馬玲4、張稷4、劉豔3、袁軼群3、楊勵(判3緩4)、楊惠蘭(判3緩4)、蔣雪梅5、劉翠仙8、彭學萍8、劉曉萍10、冉曉曼7.5、張曉丹4、王進仙4+3、劉蓉3、郭友芝(判3緩5)、高翠蓮3.5、鄭翠蘭(判3緩3)、王菊珍7.5、畢金梅7.5、李曉玲(判3緩4)、尹淑媛4、李竹秀3、唐玉(2次1.5+3.5)、魏雲梅5、瞿澤碧(判3緩3)、周敘琳(判3緩5)、羅白秀3.5 、紀福仙3、和雙鳳4、向冬1、李世霞(判2年緩3)、高瓊仙(判2緩3)、呂長英(判2緩3)、瞿月仙(判1.5緩2)、周迎建3.5、歐雪昀3、吳永巧3、余國仙3、計梅仙4、計梅英(判3緩1)、蘇紹巧(判3緩1)、楊正蘭(判3緩1)、李煥珍(判3緩3)、夏曉英3、王志梅4、孟秀蘭(判3緩2)、童先珍4、鄭聲玲(判2緩3)、張秀英3(監外)、李瑞華3、彭素芬1(監外)、張美蘭1(監外)、吳奇芬5、孫顯馨3.5(監外)、朱恩華4、王樹蘭4(監外)、楊功秀4(監外)、張如瓊(刑期不詳)、賀桂珍3年、李惠民3、童雲濤3(緩刑)、劉曉英刑期不詳、董竹英刑期不詳、段旭英刑期不詳、王玉蓮刑期不詳、張如芬(海口)刑期不詳、王蓮芝(離世)刑期不詳、劉亞瓊刑期不詳、李麗芬刑期不詳、郭瓊刑期不詳。
玉溪12鄧翠蘋6、沈躍萍5(離世)、化嵐仙3、顧麗清3、黃韜(黃濤)4李瓊珍4、鄧智旭5、李海豔1、楊鎖仙3、張桂荷3.5、李瓊美4、穆紹瓊刑期不詳。
普洱6王豔紅4、張林4、楊丕芝2、呂榮芳4、羅虹5、張清3.
曲靖14王宇平3、李小美5、太瓊仙4、梁國芬12、梁雲(2次5+4)、黃喜蘭12、趙秀芝刑期不詳、何莉春7. 秦瑞英3.5、蘇淑珍4、汪瑞嵐3、李紅梅4、韓曉秋1.5(浙江判)、普梅娥刑期不詳。
紅河州36何蓮春(2次7+10)、陳象徵(陳像珍)2次5+5)、蔣玉華(蔣豔華)(2次5+5)、劉燕10、羅芳8、蘇瓊波8、沈紹清7、李惠琴5、徐麗萍3、馬林3、高孟園5、萬喬英5、李慧珍5、段玉芬7、錢淑芳5、李亞萍4、王蘭芬4、常平3、崔玲(崔琳)3、萬瓊6、何亞力5、張桂仙刑期不詳、鄧如誅3.5、劉鳳美3、趙鳳媛3 白美芬2、許鳳英1、王暉4、楊麗文3、張麗雲3、張燄雲3、萬桂芬3 王宇中7、謝曼華3、肖建蓉2.5、張公勤7.
楚雄州23朱蘭(2次3+6)、鄧麗華4、廖麗清4.5、李惠珍2、塗思茹3、李紹芳2、唐蕊2、王美玲3、劉枝萍4、李謙3、趙加芳4、何秀芬(2次,判3緩4+4)、劉宜君2、何高瓊1、吳基美刑期不詳、王萍7、安蘭波3、徐麗娟3、代樂3、黃萍判2緩3、劉雲珍3、於蘭茹刑期不詳、孫懷鳳刑期不詳。
大理州7張志如4、黃玉芳5、李現英5、劉國花3.5、蘇慧芝4、肖竹5、王順仙3.5.
文山州16李琴(李群)(2次4+5)、方世梅5、蘭穆昌3、週會芬3、嚴正書(袁正書)2、葉彥珍3、康永蘭3、陳桂芬3、陳桂芬的女兒(姓名無)2、王春蘭3、李國芳7、楊翠芬5年(離世)、周波7、王文英3、駱玉華刑期不詳、葉豔芬刑期不詳。
西雙版納州9李秀芝3、邰惠4、李建英4、唐貴琴(判3年緩4)、姜紅玲7、張沙榮4、李桂仙4、李瓊5、戴麥香7.
德宏州2顧正芬5、徐玉珍3.
保山1楊光菊3
臨滄6楊鳳珍4.5(離世)、杜映芳7、李鮮7、紀建萍(判3緩5)、張順英(判3緩5)、常成美1.3.
昭通3鄺德英4、顏佳麗2年、趙祖荔3.
外省籍在雲南12肖丹鳳四川彭州市(2次3+1.5)、楊興春四川米易3.5、張磊安徽5、張繼美四川米易4.5、宋南瑜攀枝花3.5、遊全芳四川1、位豔燕河北省辛集市3、張瑞玲佳木斯3、李慧敏福建3.5、李靜廣州刑期不詳、劉玉娥廣州刑期不詳、張雪霞廣州刑期不詳。
地區不詳5許建霞3、鄧家鳳3、李桓賢刑期不詳、高會芬刑期不詳、高紅(高虹)1.5.

因篇幅原因,本文所述案例只是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中的冰山一角。文中法輪功學員的遭遇是無數法輪功學員受中共迫害的一個縮影。

目錄
一、迫害手段
二、迫害致死案例
三、迫害致傷致殘案例
四、典型迫害案例
五、女二監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及犯罪惡行
結語

一、迫害手段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在入監集訓監區(九監區)專門設置一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隊」,在其它九個監區,也設有專職包控法輪功學員的獄警。女二監的黨政頭目、教育科負責人,各監區的負責人和專管隊的獄警們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轉化」、「攻堅」任務,成為610機構操控下的最前沿的行惡者。女二監虐待被監管人員,體罰虐待法輪功學員,臭名昭著。她們採用各種或赤裸裸或隱晦的方式對堅持信仰、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實施殘酷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從而逼迫她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女二監《罪犯分級管理實施細則》第二章第六條第七款規定:「法輪功人員不認罪伏法的實施嚴管」。女二監違法私定的這條對「法輪功學員的嚴管」制度,用殺人不見血的關禁閉、坐小凳,電擊、毒打、吊銬、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野蠻灌食等酷刑,體罰虐待折磨法輪功學員;用長時間不讓睡覺、限制上廁所等手段剝奪人的吃、喝、拉、撒、睡、洗等基本生存權利,使人的尊嚴和人的基本權利全部喪失。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1、利用惡警惡人作幫兇

(1) 用經濟獎勵誘惑獄警參與迫害

每「轉化」一名法輪功學員,610都會給監獄數萬元的獎金。平時每個月,610也會按被非法監禁的學員人頭數給予監獄一定數額的「專項撥款」,協助監獄專款專用,實施迫害。在經濟利益的誘惑下,在權力凌駕於公檢法司的610機構的直接操控下,女二監的領導和獄警們知法犯法,已成為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幫兇和打手。

(2) 實行 「包夾」制

安排多名(多是五大三粗比較蠻橫、聽獄警話的)刑事犯人二十四小時看守、監控法輪功學員,並流水賬按時間順序詳細記錄被監控法輪功學員24小時的一言一行,若有違反所謂規定,就要受到嚴厲處罰。有許多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與別人接觸或者煉功,就遭酷刑折磨。

每個法輪功學員至少由兩個包夾監控。警察要求包夾們要互相之間「配合」,有「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反映給警察以便她們掌控。包括一些細微的生活小節,每天吃飯情況、身體狀況、是否出過監房門、行為舉止、思想動態等都要以書面或者口頭的形式進行彙報。每天下午晚飯過後,五點多鐘,包夾們按要求在一份《信息採集表》上詳細記錄法輪功學員的一言一行,小到吃了甚麼,講了甚麼話,做了哪些動作都要一一寫上。包夾手中都有一本寫有被包夾的法輪功學員姓名的《信息採集表》。獄警們把這份記錄作為一項保密資料,每天晚上由值班警察對當天的記錄進行審閱,作為對法輪功學員的第一手管控資料,每天進行累積保存,並嚴禁包夾們洩露相關情況。

(3) 以減刑作誘餌利用犯人作幫兇參與迫害

上頭有指示,獄警們應儘量避免直接對法輪功學員下迫害指令,所以包夾們就充當了「白臉」的角色。獄警們對專管組的包夾們進行仇恨教育,要求她們與法輪功學員保持距離,不允許她們隨便和法輪功學員單獨說話,嚴禁包夾們聽法輪功真相,要求她們把法輪功學員的一言一行及時彙報給警察,「越詳細越好」。獄警們不許包夾們暗中幫助法輪功學員,吃不完的飯菜、用不完的熱水、要丟棄的私人物品,寧可倒掉、扔掉,也不能借給、贈與法輪功學員,更不能給予其精神上的鼓勵。要「劃清界限」、「不能讓她們(指法輪功學員)過得太舒服」,要對其嚴密監視,「必要時可以採取強制暴力措施」。

為了使包夾們積極「靠攏政府」,除了年終時發放物質獎勵以外,獄警主要採用行政獎勵手段(多記功減刑)來刺激包夾們做違背良心的告密者,並把是否積極「靠攏政府」作為審核包夾們的重要依據。告密揭發的特務行徑被視為「靠攏政府」而受到鼓勵和宣傳。

協助獄警做「轉化」的包夾,每「轉化」一名法輪功學員,可獲得五分的考核分「獎勵」,並且在年終「勞動積極分子」的評選中獲得優先權。獄警授意有文化的包夾寫污衊法輪功的文章,每一篇中稿文章可獲得零點二分至二分的獎勵不等。女二監專門針對包夾們制定了一套《包控不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獎懲辦法》,用考核分數的獎勵或扣除來威逼包夾行惡。那些違反了監規紀律的包夾們往往以「我積極彙報了『三人』(即法輪功學員)的情況」而獲得從輕或免予處罰。而那些「對法輪功學員太好」的包夾們,則被獄警們用各種藉口從重處罰,並不失時機的教育她們「為自己的改造負責」。那些仇恨法輪功學員、肆意侮辱打罵法輪功學員、愛打小報告的包夾成為獄警標榜的典型,積極分子。

長期處在嚴密監控下的法輪功學員被完全剝奪了人身自由、言論自由,而包夾們也在承受著服刑與充當告密者的雙重精神壓力,大部份患上了高血壓和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礙,經常情緒失控,把壓抑、怨恨和憤怒轉移到法輪功學員身上,對法輪功學員採取惡毒的言語攻擊。有的為了取得警察的青睞和記功獎賞,故意刺激法輪功學員,製造事端。有的為了完成警察交給她們的「轉化」任務,不斷給法輪功學員施加壓力,挑釁、找茬、拉幫結夥、搬弄是非、冷嘲熱諷、指桑罵槐、喊叫發洩等。在警察們的縱容下,有的包夾儼然成為獄警的耳目喉舌、打人工具。

2、強制洗腦手段

女二監對入監的法輪功學員逼迫寫 「三書」或「四書」(悔過書、揭批書、決裂書、保證書),對於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使用各種手段折磨和迫害,以下是常用的洗腦手段:

(1)強迫看污衊法輪功的光盤、文章,逼寫「認識」

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關進集訓監區強制洗腦,從早到晚,強迫看誹謗法輪功的光盤、錄像,聽誹謗法輪功的錄音,逼迫法輪功學員罵大法師父、罵大法,在紙上寫侮辱大法、侮辱大法師父的話,貼在牆上,逼迫寫對法輪功的認識等。

(2)大音量洗腦

近距離放大音量逼聽洗腦內容,在禁閉室用收放機叫法輪功學員抱著,音量開到最大,連看守法輪功學員的刑事犯都受不了遠遠的站在一邊。如抵制不聽,獄警就親自或者指使「包夾」(獄警利用來監管法輪功的囚犯,一般由兩個暴力重刑犯人組成)打人,並禁止向外宣講。

如對法輪功學員何佳蔓,獄警唆使獄犯把錄音機放到最大音量,強行貼著何佳蔓耳邊不斷重複播放監規等,使她的一隻耳朵幾乎失聰。瑞麗市顧正芬在被強行洗腦時,在監房用架子把錄音機固定在離她耳朵一尺的距離,以最大音量逼她聽,造成她耳朵失聰,顧正芬經常因為承受不了而昏迷摔倒。

(3)全封閉式的洗腦

將未「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與他人隔離,限制在特定的空間,除了獄警指派的包夾或其它洗腦人員,法輪功學員不能接觸其他任何人。不准看電視,聽廣播,不准參加任何娛樂活動,除監獄強迫看的誹謗法輪功的書及錄像外,不准看其它書、報,定期寫思想彙報。

(4)用邪悟人員和所謂的「專家」做洗腦「轉化」

聘請所謂的「專家」,用「幫教費」和轉化法輪功學員後的高額獎金作誘餌,採用欺騙迷惑加威逼利誘的種種手段,極盡鼓舌搖唇之能事,散播謊言、混淆視聽、顛倒黑白,讓邪悟者用假經文欺騙,用歪理邪說動揺以達到改變法輪功學員信仰的目的。

(5)定期開批鬥會侮辱人格

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所謂揭批法輪功的會議,污衊大法、污衊大法師父,還針對法輪功學員召開批鬥會,指使犯人發言,要求法輪功學員自己也要發言,用文革式揭批模式,侮辱人格的洗腦,製造精神壓力,違背良心,毒害世人,極其惡毒。

(6)參與迫害者也要被洗腦

洗腦不僅僅針對堅守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為了防止直接參與迫害的獄警明白真相,對這些獄警同樣進行定期洗腦。獄警們被要求「無條件服從上級指令」,接受忠誠教育,定期參加「培訓」。培訓的內容包括心理學,論辯術,如何有效的做轉化工作,與邪悟者交流、學習邪悟理論等。

女二監除了《罪犯分級管理實施細則》之外,還有一份在610機構操控下制定的專門針對法輪功學員的「管理細則(或辦法)」。在這份內部保密文件中,所有侵犯人權的做法形成文字,得到了認可,赤裸裸的歧視打壓就此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獄警們被要求認真學習這些管理規定。當她們被質疑「嚴管」法輪功學員的做法侵犯人權時,她們就搬出這個細則,卻不知此細則正是監獄侵犯人權、踐踏在押人員合法權利的最有力證據。獄警們不被允許有自己的思想,即使有也不能講出來。對上頭的命令只能無條件服從,不得質疑。

(7)病危中仍被脅迫「轉化」

有的法輪功學員在非法監禁中,身體無法承受非人的折磨,奄奄一息,監獄方不僅不放人,還要對其攝像,怕人死在監獄裏不好向其親屬「交待」,極力推卸責任。不僅不伸出援手,還脅迫病危中的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否則不予釋放,並藉此要挾在外面心急如焚的法輪功學員家屬。

(8)所謂「轉化」後仍嚴密監控

即使是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寫了「三書」的學員,「轉化」後仍然受到嚴密的監控,包夾們還是要對其每天的言行進行暗中記錄、彙報。「轉化」的學員每天要完成長時間(經常超過八小時,達到十小時以上)的勞役和繁重的生產任務,成為監獄手中的賺錢工具。「轉化」之前,獄警們會「勸導」:「轉化了就可以記功減刑,早點回家。」其實記功減刑本身就有許多限制,而且「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在申報減刑時會被再次要求寫「三書」,有些思家心切的法輪功的學員為了能早點回家,做了違心的事情。減刑的結果卻使她們大呼上當,有的還沒有出獄就已經清醒明白了。

有的法輪功學員在被逼無奈下寫了「三書」,是違心地流著淚寫的。而女二監對外宣傳中所鼓吹的甚麼「大愛感化」、「春風化雨」,掩蓋了多少慘無人道的血腥罪惡。

3、酷刑折磨手段

(1)隱形的酷刑手段「坐小凳」

中共酷刑中有一種聽起來似乎文明,卻是一種隱形的酷刑手段,叫「坐小凳」。小凳一般高約二十釐米,寬約八釐米,不同的地方也略有差別。

坐小凳作為一種酷刑得到強化和推廣是從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開始的。二零零五年,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派人到馬三家勞教所學習「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手段,這一滅絕人性的酷刑方法「坐小凳」便被學習了過來,後來成為女二監普遍使用的折磨「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手段之一。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凡是被關禁閉後還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就強行每天被迫坐在小凳上(有塑料或小木凳),雙手平放在兩膝,兩腿並攏,身體保持正直,被強制一動不動的坐著,每天早上六點半起床,要坐到晚上十一點。罰坐期間,若手指交叉、伸胳膊、伸腿、移動身體、閉上眼睛、打呵欠,改變姿勢等,都會遭到包夾們輕則辱罵,重則動手拉扯、毆打。

中共刑具:強迫法輪功學員坐的小凳
中共刑具:強迫法輪功學員坐的小凳

塑料凳面上往往刻有凹凸不平的花紋。被強制在這樣的凳子上長期罰坐(還有一種特製的小木凳(長五寸、寬二寸、高四寸),不出一個月,臀部皮膚紅腫、出血泡,繼而潰爛流血,疼痛難忍。臀部坐爛了、褲子也坐爛了,因為長時間久坐,大部份法輪功學員出現血壓升高,四肢浮腫,甚至出現全身浮腫。這種殺人不見血的精神和肉體的折磨是一種較為隱形的酷刑,罰坐者身心備受摧殘。

不放棄信仰就一直這樣坐下去,有的法輪功學員一直坐到出獄。昆明市土產公司退休職工郭伶被罰坐小凳兩年多,導致股骨頭壞死;雲南冶煉廠的職工家屬韓俊毅老人一直在監獄坐小板凳坐了三年多,坐到最後臀部上全是老繭,化膿;吳奇慧坐小凳共坐了三年十一個月,臀部都是兩塊黑的,包夾們叫作屁股長了眼睛,其實就是肉已經坐死了;鄧麗華被罰坐小板凳三年零十四天,臀部坐爛、流膿長好又爛,最後臀部上長了厚厚一層老繭;昆明圖書管理員郭玲娜被罰坐小板凳兩年,臀部上面全是老繭,疼痛難忍,就像是針扎著一樣刺痛,腿坐的又麻又腫,監獄裏的醫生檢查時說,郭玲娜因為坐的時間太長,臀部就像被刀子削平削下來一塊肉一樣;宜良縣高翠芳被罰坐小板凳五個半月,出現身體麻木等症狀,最後病危……

被非法關押在女二監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受了「坐小凳」的折磨迫害。

(2)關「禁閉」迫害

強制「洗腦」和施用酷刑最「方便」的地方是「小號」或禁閉室。嚴管、禁閉、關「小號」,既可以說是一種單獨的「酷刑」,又可為其它酷刑提供最方便的「條件」。 玉溪法輪功學員沈躍萍就被關「禁閉」三年,後被迫害致死。

沈躍萍
沈躍萍

禁閉室本是對有嚴重違規行為的犯人進行懲罰的地方。監獄規定,關禁閉時間一般為七至十五天,而且還可以在室內自由活動。而自從雲南女二監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後,獄中的禁閉室就專門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如拒絕「轉化」、堅持信仰、不配合獄警的無理要求,就被關進禁閉室加大力度折磨。

禁閉室共有八間,每間都擺一台播放污衊法輪功師父和大法的收放機,叫法輪功學員抱著,音量開到最大,從早上六點三十分一直放到半夜十一點。禁閉室非常狹小,約五平方米左右,牆上貼著橡皮,除了一張床外沒有其它設施,內設監控器,每天二十四小時監控,兩個包夾二十四小時監視。而入監後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一律被關「禁閉」四個月,在禁閉期間更無人性的是「罰坐」,每天十六個小時被強迫端坐在光床板上,雙手必須放在膝蓋上,不准動,不准講話,若有移動,由「包夾」輕則辱罵,重則拳腳相加,或者電擊等。

原集訓監區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隊長楊歡,二零零五年到遼寧馬三家勞教所學習迫害法輪功的經驗後,迫害更沒有人性,規定在「禁閉」期間不准刷牙洗臉、梳頭洗頭,不准衛生用水、不准洗澡、不准換洗衣服、限制上廁所(只能三次或四次)、不准吃飽,在禁閉室必須穿一種冬不貼身夏不透氣的特製「喀嘰布」囚衣,腳穿拖鞋,不准穿襪子。冬天寒風刺骨,腳穿著拖鞋被凍裂開口、淌血,夏天不准穿內衣,只能穿一件外衣。不准掛蚊帳,任憑蚊子毒蟲叮咬。

更不人道的是月經期不准用衛生紙、染有血跡污漬的內褲不准換洗,有的長達連續四個月沒有換洗內褲,等等。

長期被封閉在陰濕狹小黑暗的小屋裏,精神壓力大、屈辱壓抑、衛生條件惡劣,在夾縫中生存,法輪功學員的身心健康受到嚴重摧殘。致使被關的法輪功學員臀部生褥瘡、潰爛,會陰部糜爛,有的出現全身水腫,血壓升高、心跳異常、關節酸痛,四肢癱軟無力等症狀,有的被迫害致死。昆明法輪功學員繆青被關禁閉幾年,一直到釋放,受盡了折磨。

在禁閉室裏,獄警們撕下平時在其他犯人面前的偽善面具,對法輪功學員使用粗俗惡毒的語言進行人身攻擊,往往幾個獄警相約為伴,輪番圍攻,斯文掃地,面目猙獰。甚至對法輪功學員肆無忌憚的毆打,把法輪功學員吊在窗子上,用電棍電擊,或者指使數名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毒打。

聽犯人說在建禁閉室時,專門用了一些對人體有害的放射性元素,使人在裏面整天都感到渾身疼痛難受。

(3)嚴管迫害

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實施嚴管,在此期間不准與人交談、不准與家人通信、不准探視、限制購物等等基本人身權利被剝奪。

被嚴管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自己不能出去打飯、打開水,包夾們負責打飯送水,剋扣飯菜,哄搶熱水,牢騷滿腹,罵聲連連,法輪功學員每天都要受到諸如此類的難堪和壓力,包夾們受到唆使,利用飯菜下藥毒害法輪功學員。

嚴管期每天安排上六次廁所,遇到生理期或特殊情況需要增加如廁次數時,需通過包夾報告,經允許才可,而包夾常常利用此事刁難法輪功學員,進行羞辱謾罵,致使許多法輪功學員因為不願麻煩包夾而選擇憋尿,繼而出現腎水腫。如廁時必須要在包夾「陪同」監視下才可出門,不許法輪功學員和任何人講話,目的是防止法輪功學員之間見面,防止其他犯人聽真相。在走廊上行走,也不准東張西望、看遠方、停步或出聲。

購物需要單獨寫申請,由獄警批准,而且不得購買食品。因為經常被剋扣飯菜,許多法輪功學員長期處於飢餓之中,嚴重缺乏營養,身體日漸虛弱。

紅河州蒙自市法輪功學員何蓮春遭十多年冤獄虐待,其中有五年被嚴管迫害。

(4)野蠻灌食

有的法輪功學員以絕食的方式抵制無理迫害,獄警們就指使獄醫和包夾們對其野蠻鼻飼灌食。從鼻腔插入一根未經消毒的粗塑料管,通過食道進入胃部,然後往管子裏注入摻了辣椒麵的冷水或稀食,往往造成被灌食者的鼻腔、食道、胃部潰爛,痛苦不堪。給被灌食者輸液時,使用的是無標籤針水,針水輸進體內時,劇痛隨之而來。更甚者,有人威脅道:「給你輸了這針水,你出去後等死吧」。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昆明市的何佳蔓因為一直絕食抵制迫害,獄警就持續對她鼻飼灌食,用不消毒的同一根粗食管反覆對她鼻飼,用冷水和著稀食,加辣子面對她進行野蠻灌食,每天對她插管兩至三次。直到右邊鼻孔嚴重潰爛,無法鼻飼,她們就強迫她整天插著食管,持續了四十多天,直到她正常進食才作罷。紅河州蒙自市法輪功學員何蓮春被上百次野蠻灌食(詳情見後)。

(5)高壓電棍電擊

高壓電擊:獄警一人或多人同時用電棍電擊頭,臉、眼睛、脖子、胸部、手上、全身及敏感部位,燒出肉焦味來。有的被電擊後眼睛青腫、嚴重充血,視物不清。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如:安寧市法輪功學員趙飛瓊被警察用手銬銬在辦公室窗子的鐵條上,多個警察同時用六個不同型號的電棒電擊她身體的敏感部位,脖子後面、身後、腋下、腳跟等處,一連兩天。第一天電了兩個小時,第二天電了近三個小時,皮膚都燒焦了,結的疤一塊塊的往下掉。

瑞麗市法輪功學員顧正芬被獄警們用幾根高壓電棒瘋狂電擊臉部、頸部、腋窩、胸部、腳跟等身體各敏感部位,直至昏死七、八個小時不醒。

四川米易縣攀蓮鎮法輪功學員楊興春被電棍電擊後右臉嘴角被電起兩個泡,後來淌黃水,牙齒鬆動,牙床萎縮。上牙被拔光,進食困難。法輪功學員楊雲也多次被電棍電擊。

(6)毆打、「吊銬」

吊銬:將雙手用手銬從前或後銬上後,將人吊在床架或其它高位物體上。

在女二監,梁雲遭到二十四小時嚴管,被關小號、戴手銬,有一次她被兩手上下銬吊在床框上五十多分鐘,致使她雙手中指、無名指、小指、手背失去知覺多年。

獄警夏昆麗、謝玲用兩副手銬把安寧昆鋼的法輪功學員高惠仙吊在上頂樓的鐵欄杆上,一隻手銬一邊,人呈大字狀,雙腳都幾乎不能著地,就這樣吊了四、五個小時才把她放下來。

(7) 穿約束衣、「蘇秦背劍」

'酷刑演示:背銬(蘇秦背劍)'
酷刑演示:背銬(蘇秦背劍)

吳奇慧因抗議迫害被獄警彭舒在辦公室給她穿上了約束衣,約束衣袖子特別長,從身後扣上。吳奇慧穿上約束衣後被拖著揪回監室,從後面把她捆起來(袖子就像繩子),捆在高低床上下的樓梯上,讓她沒法動彈。

此後放下來彭舒怕吳奇慧煉功,又把她兩手從後面一上一下(蘇秦背劍)的銬在床的鐵欄上。

(8)其它折磨手段

烈日下暴曬:有的被在烈日下暴曬站軍姿,有的被在烈日下野蠻集訓。大熱天有的被強迫穿著棉衣出去操練。

罰站:惡警還採取長時間跑步、罰站的方式,不許說話不許動。夏天在太陽下站軍姿,冬天穿著單衣一站就是數小時。罰站導致兩腿腫大發亮。

凍刑:大冬天,只允許穿短睡衣、單薄衣服,其它獄犯卻都穿著厚厚的毛衣、棉衣,故意把門窗打開凍法輪功學員;或者把法輪功學員的衣服全部脫光,光著身子凍;或者搶走被褥等。

約束:使用透明膠帶封嘴,封臉,用透明膠帶、尼龍繩、繃帶等捆住手腳等。

酷刑演示:用膠帶封嘴
酷刑演示:用膠帶封嘴

做夾生飯:如一監區監區長朱玲等為了實施迫害,曾連續九天做夾生飯。

給嬰兒飯:每天只給一點食物,不給吃飽,讓人長期挨餓。

4、不明藥物毒害

獄警為達到「轉化」目的,妄圖操控法輪功學員的思想,在堅修的法輪功學員飯菜裏拌入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或者用精神控制類藥物冒充血壓藥逼迫法輪功學員服用。用藥的方法有:直接強行注射、或獄警指使「包夾」偷偷在食物或水裏投放。用藥後出現症狀有:精神恍惚、意識淡漠、反應遲鈍、記憶力下降、抑鬱、呆癡木訥、嘔吐,甚至有的出現神志不清,或全身衰竭死亡。如七旬老人王蓮芝被施放不明毒藥致精神失常死亡;六十多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史喜芝被獄警長期使用破壞中樞神經類藥物,致獄中死亡。

史喜芝
史喜芝

對被迫害後出現病症的法輪功學員,獄醫以治病為由給法輪功學員開具的藥品和病歷等卻屬於保密資料。法輪功學員不能知道自己服用的是甚麼藥?在知情權被剝奪的情況下,有的法輪功學員拒絕服藥或不吞咽藥品,獄警就要求法輪功學員吃完藥後把嘴張開,檢查是否已經吞下藥物,還要用力搓揉幾下,人的尊嚴被隨意踐踏。

(1)注射不明藥物

王春蘭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惡警王麗唆使犯人李彩、劉躍新、余自香等人把文山縣法輪功學員王春蘭按倒在地,強行注射不明藥物,致王春蘭高燒不退,煩躁不安,精神恍惚,記憶力減退,出獄後記憶力仍然沒有恢復。

何佳蔓絕食,被強行給她輸液十多天。不告訴她輸的是甚麼針藥,但被輸進身體裏感覺很疼,後來何佳蔓的兩隻手腫得針都扎不進去。有一個包夾告訴她:「就是你出去了也活不長」。 何佳蔓出獄後出現了記憶力減退、健忘、嚴重脫髮、耳朵疼痛、聽力下降等不良反應。

在出獄前對一些法輪功學員也注射不明藥物,導致她們出現頭昏、嗜睡、記憶減退、反應遲鈍等精神受損症狀。

(2)注射胰島素

女二監通常把迫害成糖尿病症的法輪功學員不管適合不適合打胰島素的,都通通打大劑量胰島素,被打過的人身體裏一點血糖都沒有了,處於瀕臨死亡的狀態,渾身是汗,又吐,這時醫院又叫幾個犯人馬上給學員灌葡萄糖,並從靜脈推葡萄糖,有的法輪功學員就被監獄醫院如此來回迫害幾次。

(3)強行灌藥和偷放藥物

每位法輪功學員一被投入女二監,就被惡警要求放棄信仰「轉化」,被強制量血壓,獄醫謊稱每人都是高血壓,要吃藥、要打針,法輪功學員說自己沒病,不用吃藥,不吃就叫犯人強行灌或偷放在飯菜中。以下僅舉幾例:

張如芬,昆明海口法輪功學員,被迫吃了拌有劇毒藥物的飯,結果七竅流血,惡警管教看到她沒有死,竟還說:「你命真大,沒有死掉。」張如芬保外回家後,惡警威脅不允許曝光監獄的罪惡,不准接觸任何法輪功學員。

李國芳,文山州退休幼兒教師,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被劫持到女二監集訓監區,當天晚上獄警謝玲叫囚犯把李國芳按倒,由獄醫趙萍強行灌藥打針,李國芳強力拒絕,並將灌藥的碗打翻在地,謝玲就叫囚犯用透明寬膠布將她的頭、嘴全部包裹起來,送小號關禁閉。兩個包夾將破壞大腦神經的藥物秘密拌在李國芳的飯食中,時間一長,李國芳出現頭暈、頭疼、眼花、耳鳴、眼袋黑紫、四肢乏力、浮腫、行動遲緩、神經呆滯、木訥等症狀,人也變了形。

方世梅,文山州法輪功學員,惡警為逼她「轉化」,就在她的飯裏拌入損害神經的藥物,致使方世梅神志不清,變得呆癡木訥。

王嵐
王嵐

王嵐,昆明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四年關進女二監集訓監區,集訓監區專管隊長楊歡、副隊長鄭頻指使牢頭劉躍新等人將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多次放入王嵐的飲食中,導致王嵐大腦萎縮,出現記憶減退,精神萎靡、神情呆滯等精神障礙,使她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原本精明的她過早衰老成一個六、七十歲的老太婆。於二零一二年元月一日在家中含冤離世。

張靜如,雲南光學儀器廠退休職工,監獄偷偷在她的飯裏下藥,吃完飯後就感到頭刺痛,半小時後就打瞌睡,睜不開眼睛,耳底也疼,漸漸的張靜如感到記憶力明顯減退,不思飲食,全身冰冷,左眼不斷流眼淚,目光呆滯,牙床出血,全身無力,體重由剛到監獄時的五十四公斤減到四十二公斤。二零零四年一月六日,張靜如被保外就醫,然而在女二監的保外就醫「證明書」上卻誣陷張靜如是煉法輪功所致精神障礙。

劉翠仙,六十五歲,昆明市紅廟村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八年,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被強制戴腳鐐手銬劫持到女二監九監區。

劉翠仙被逼迫吃所謂的降壓藥,每天三次。服藥前血壓120/80左右,服藥後血壓在150/90,有時160/100,服藥後為甚麼血壓反而升高了?而且服藥後劉翠仙出現了噁心、嘔吐的症狀,服藥一段時間噁心、嘔吐的症狀越來越嚴重,有時一天要吐上百次,成天噁心嘔吐,無法入睡,劉翠仙被這種藥物摧殘得鼻膀臉腫,精神萎靡。在九監區劉翠仙每月被抽血,在四監區年年都被抽血。

(4)毒藥噴眼、辣椒水噴臉

大理賓川縣法輪功學員劉國花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女二監,因不轉化,被獄警文婧和監區長夏昆麗等三次用像辣椒水一樣的不明藥物噴眼睛,劉國花鼻涕、眼淚都被嗆出來了,雙眼十分疼痛,噴藥的人戴著口罩和防毒面具都受不了。第一次就有八人把劉國花捆起來噴辣椒水樣藥物,折磨了她四個小時。噴藥後劉國花痛不欲生,兩眼浮腫,致使視力模糊,幾乎失明,後來家人探監都看不清人。

第二次九監區的監區長夏昆麗帶來辣椒水樣藥物,來了三個警察將劉國花的手反銬,辣椒樣藥水噴得劉國花眼睛都睜不開,十分疼痛;手銬也銬得劉國花撕心裂肺的疼,最後致劉國花暈過去。銬時間長了,導致手銬無法取下,只好用電鋸鋸開,劉國花手被鋸爛,現還留下疤痕。

昆明市的何佳蔓被獄警用香蕉水噴她的眼睛,在辦公室裏被獄警李國英用香蕉水噴她的嘴。

楚雄市法輪功學員王美玲被獄警張青(音)操控幾個犯人,把她的手扭到後背,往她的眼睛裏噴毒藥,頓時王美玲的眼睛就看不見了。

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吳奇慧臉上被獄警彭舒噴辣椒水;曲靖市法輪功學員梁雲的臉被惡警噴洒不明藥物,使得她整個人都喘不過氣來。

5、剝奪和限制基本人權進行折磨

(1) 限制基本人身權利

凡是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監獄規定不准與周圍人員講話,不准隨意走動,不允許到澡堂洗澡,只能一個星期(有的更長時間)允許在房間裏用水壺打水擦身體。不准煉功,不准看電視,不准參加任何娛樂活動,除監獄強迫洗腦看的誹謗法輪功的書外,不准看其它書、報,不准與家人通信,不准親人探視等等。

(2) 剝奪基本生理需求製造痛苦

限制大小便:通過剝奪人的基本生理需求來製造痛苦。普遍一「招」是限制上廁所,每天只准上三次或四次廁所,並限制大小便的時間。

不准買衛生紙、衛生巾:對於女性,更狠毒的一「招」是不准買、用、換衛生巾或衛生紙,也不准別人借,任經血濕透褲子、或順褲腿流出來,還不准用水洗,也不讓換洗內褲,往往穿著被血污弄髒的褲子好長時間。被羞辱、謾罵……

如況德英,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底被劫持到女二監,因不「轉化」遭身心兩方面摧殘,不給買東西,來了例假只有撕自己的舊衣服,冬天寒冷,衣服都沒有穿的。

限制用水:限制或不讓洗澡、洗頭、洗衣服,不准洗臉、洗腳造成腳丫嚴重霉爛,發臭流水。有的三個月才給洗一次床單被子,有的洗床單被子只給一盆水或一桶水,衣服剛下水,就把水吸乾了;有的一天就給一小瓶水喝。

(3) 剝奪生活購物權利

監獄其他犯人可以買菜買食品吃,卻規定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每月只能用五十元錢,買東西要申請,而且規定只准購買生活必需品,不能購買任何食品,本人也不能外出購買東西,只能由包夾人員代購,監獄裏的加菜、水果等因為不「轉化」也不能買,監獄伙食極差,在此情況下許多法輪功學員一方面遭精神、肉體折磨虐待,生活上常常吃不飽,導致體質下降,有的出現了病狀。

(4) 利用親情和經濟壓力等施壓

監獄不僅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折磨,還配合地方610對其家人進行威逼恐嚇,施加經濟壓力(凡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均被開除工職或者截扣退休金),使法輪功學員家中親人無人照顧。有的家人在思念獄中親人的痛苦中含冤離世。而監獄和610卻把這些它們一手造成的家庭悲劇,變成強迫法輪功學員「轉化」的「籌碼」,獄警往往以老人高齡需要人照顧,親人病危或病故等要挾法輪功學員寫「三書」,並揚言寫就放人,不寫就不放人,更不許回家探視,還反過來說「你們煉功人沒有人情味」。

(5) 禁止掛蚊帳讓蚊蟲叮咬

女二監地處靠山、監後有竹林,蚊子特別多,竹林裏的蚊子是又毒又兇,在這樣的環境裏,其他犯人包括殺人犯都可以掛蚊帳,唯獨法輪功學員被禁止掛蚊帳。叫蚊蟲叮咬讓你睡不好覺,被叮後,皮膚又癢又疼,甚至潰爛,留下紅腫的疤痕。有一天夜間,有位學員被叮的實在受不了,就順手拉過身旁一個犯人的蚊帳角遮了一下臉,就被關了一個多月的小號。一位老年法輪功學員,臉上被叮的疤痕與疤痕之間幾乎分不出界限。

(6)剝奪正常休息權利強迫超時做奴工

每天高強度的做奴工,每天要幹十五、六個小時,有時更長。不准和別人講話,幹不動了也不准抬頭,警察用誘惑的手段說多苦點,好減刑。

巍山縣蘇慧芝遭四年冤獄,二零零五年三月劫持到女二監,到集訓監區罰坐小板凳兩三個月後轉到第五監區,分在縫紉組,剪衣服上的線頭,整理半成品,做手工,串珠子,縫包包上的裝飾品、衣服上的裝飾。因為高強度的奴工,一天蘇慧芝在車間休克,勞累昏倒。送到監獄醫院搶救,兩個多小時後甦醒過來,醫生知道她是疲勞過度,給她吸氧,即使這樣,警察還總是將她叫去逼迫她放棄修煉。

(7)剝奪家屬探視和律師會見權利

不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會見(親屬)權利隨時都有可能被剝奪,即使允許接見,獄警也要在現場嚴密監聽,做筆錄,限制談話內容,生怕監獄裏的非人性做法被曝光。王美玲在女二監冤獄三年 家屬難相見。

同時也拒絕律師會見法輪功學員,曾有獄政科副科長吳呂答覆黎律師說「雖然你的會見手續完全合法,但是我們得執行610的通知,不能批准律師會見。」

早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受家屬委託,黎雄兵、王全璋、李春富三律師前往省女二監,要求親自會見和調查了解張桂仙、何蓮春、劉燕等法輪功學員被虐待的真實情況,同樣遭到監獄的無理拒絕。律師們先後來到女二監行政大樓三層的獄政科和六層監獄長辦公室,提交並辦妥律師會見手續。監獄方審核完畢,副監獄長李紅鋼當時的答覆是:律師會見影響監獄監管安全;除非有上級部門的命令或者「批准手續」,否則一律禁止會見。

長期以來,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虐待被監管人員,拒絕律師會見,拒絕家屬接見等違法違規行徑,一直得不到糾正。

監獄是刑事訴訟執法單位,理應嚴格執法嚴格守法。省女二監以610辦公室的「通知」為擋箭牌,長期公然剝奪律師會見權,虐待被監管人員,是侵犯人權的嚴重違法行為。

(8)活摘器官疑雲:頻繁體檢驗血

監獄對部份法輪功學員在不需要驗血的情況下,每星期或者每個月做一次體檢、抽血,不知是何用意?

有一位曾被非法關押在女二監的法輪功學員說:在她二零零八年出獄前幾個月,監獄對她進行非一般性的頻繁體檢,直至出獄,其中有心電圖檢測和抽血化驗等,每次抽血三針管。

二、迫害致死案例

1、優秀婦幼保健醫生沈躍萍被迫害致死

'沈躍萍'
沈躍萍

沈躍萍,女,49歲,玉溪市婦幼保健站醫生,沈躍萍在家是位賢妻良母,在單位是醫術精湛深受病人愛戴的優秀醫生。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沈躍萍、普志明夫婦等被綁架,沈躍萍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五年的監禁中,沈躍萍被非法關押在女二監集訓監區,因拒絕所謂的「轉化」,從二零零六年下半年開始沈躍萍就被關「禁閉」,一直被關了三年。

沈躍萍每天被強迫坐小板凳十五、六個小時,保持一個姿勢不准動,坐姿不正隨時被監視她的犯人毆打、辱罵,被掐和用針扎等。半個月才准洗一次澡,平時不准洗臉腳。每天只准上三次廁所,來例假也不准買衛生巾,關禁閉後,沈躍萍賬上的錢獄警一分錢也不給她用,不能買任何食品,每頓只給二兩飯。強迫沈躍萍吃不知名的藥,沈躍萍不吃,獄警就把藥磨碎了拌在飯裏,沈躍萍吃了這樣的飯,就整天不停的咳嗽,肺都咳疼了,這樣被折磨了八個月,活生生的把肺給咳爛了。沈躍萍在女二監這個暗無天日的魔窟裏被折磨了四年多的時間,直到奄奄一息才被從禁閉室送到醫院,送醫院之前,沈躍萍已經休克了五個多小時。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上午,沈躍萍的丈夫普志明接到女二監獄政科的電話,說沈躍萍已經下病危通知了,當時沈躍萍已經被送到昆明市工人醫院附二院搶救室,家屬趕到醫院看到沈躍萍已經奄奄一息,普志明一到醫院就讓他簽病危通知書。

'急救中的沈躍萍'
急救中的沈躍萍

沈躍萍已經病危了,獄警仍然24小時看守著。當天下午沈躍萍被轉到勞改局監獄醫院,在醫院每天只准沈躍平萍的丈夫普志明看望五分鐘。住了兩天後,二監副監獄長王麗美、獄政科雷煜等跟家屬談條件,跟普志明簽了保外就醫的協議。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家屬給沈躍萍轉到昆明市第三人民醫院傳染科,科主任說沈躍萍的肺部已經爛完了,就像一床爛棉絮,已經晚了。此時家屬才從沈躍萍口中得知,之前在工人醫院附屬醫院和勞改醫院,二監的獄警根本就沒有讓沈躍萍吃甚麼東西,每天就只給一碗稀飯或者一碗米線,就這麼餓著,正常人都受不了,何況當時的沈躍萍已經下了病危。家屬送去的營養品、水果甚麼都沒有給沈躍萍吃,此後沈躍萍一直在昆明第三人民醫院治療,但病情日漸惡化,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晚沈躍萍含冤離世。

2、史喜芝被獄警長期施予毒性藥物,獄中死亡

史喜芝,女,60多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家住昆明市銀福小區2棟402號,於二零零二年四、五月間在家中被綁架,非法秘密判刑四年,先後被非法關押在女二監四監區,五監區(集訓監區)。由於史喜芝堅持對真善忍信仰,被獄警長期使用破壞中樞神經類藥物,導致血壓增高,二零零五年在被關「禁閉」期間每天從早上6:20起床到晚上11:00被強制坐在光板床上,要保持一種姿勢,後來又被強制從早到晚站軍姿,不准洗臉、刷牙,每天只准上廁所三次,限制喝水,剝奪了人基本的生存權。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深夜,監獄突然打電話給其女兒說史喜芝病危,據知情犯人透露史喜芝是被獄警用電棒電擊後出現生命危險後送醫院搶救,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凌晨搶救無效含冤離世(監獄對外稱患病死亡)。

3、七旬老人王蓮芝被施放不明毒藥致精神失常死亡

王蓮芝,女,73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被雲南女二監迫害致死。王蓮芝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被綁架,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被劫持到省女二監迫害,為了「轉化」王蓮芝,集訓監區管教隊長楊歡等把王蓮芝關進禁閉室,在禁閉室王蓮芝每天被強迫端坐在光板床或小木凳上16個小時不准動,不准閉眼,身體稍有移動,就會被「包夾」謾罵、毆打,還不准洗臉、刷牙、衛生用水、洗澡,不得換洗衣服等等。家屬去見人,說要三個月才能見。

經過三個多月折騰,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日,王蓮芝的兒子終於見到母親。此時王蓮芝雖然憔悴,但精神正常。之後女二監獄對王蓮芝施以不明藥物,導致其「精神失常」,身體狀況日漸惡化,整口牙齒鬆動脫落,持續劇烈頭痛,最後幾乎成了植物人。十一月二十七日,監獄為了推卸責任,通知兒子去監獄,兒子說:「十幾天前母親還好好的。」警方告之是市精神病院鑑定的「精神分裂症」,並說:「你母親不吃高血壓的藥就拌在飯裏」,兒子怒責:「另外還拌有甚麼藥?」警方不敢回答。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家人費盡周折,將幾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蓮芝保外就醫接回家中,後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期間老人一直處於昏睡狀態,後搶救無效,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含冤去世。兒子就母親被迫害死亡向有關部門提出了控告。

4、楊翠芬獄中突然死亡

楊翠芬,女,一九四九年出生,文山州丘北縣林業局退休職工。年輕時楊翠芬就患上了不治之症──紅斑狼瘡,頭髮都掉光了,周圍的人躲她遠遠的怕被傳染,住院醫治無效,直到楊翠芬煉了法輪功,沒有花一分錢就徹底擺脫了被醫學上判死刑的紅斑狼瘡。

楊翠芬兩次遭到中共非法判刑,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將楊劫持到女二監。

在女二監,楊翠芬被強迫長時間坐小凳,後被分到女二監五監區幹奴工。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楊翠芬已被關押迫害整整四年,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楊翠芬打電話回家給老伴說自己明年三月就能回家了,然而僅僅過了兩天,十月二日晚,楊翠芬的家屬接到監獄的電話,說楊翠芬病危,家屬趕到醫院後,楊翠芬已經完全失去意識,也沒了氣息。監獄將責任推卸的一乾二淨,家屬不簽字,監獄威脅不簽字獄方就將自行火化屍體和處理遺物,悲痛之餘,家屬也要求監獄必須對楊翠芬的去世負責,兇手一定要繩之以法,女二監罪責難逃。

三、迫害致傷致殘案例

1、萬喬英被綁成「大十字」強行注射不明藥物奄奄一息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萬喬英,當年六十歲左右,個舊雞街冶煉廠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在女二監被四個「包夾」看守,不准煉功,長期被罰站、關「禁閉」,被關押在稱作「黑洞」的小號裏,她曾被綁成「大字形」強行注射不明藥劑,獄警還在飯中加入不明藥物,讓人用勺子撬開萬喬英的牙齒強行灌藥。致使萬喬英出現全身極度衰弱,監獄害怕承擔責任,趕快通知家人接回「保外就醫」。被接回家的萬喬英,身體極度虛弱,走路無力,直不起腰,兩眼發直,腳手僵硬,直挺挺的睡著或站著,多數時間只能躺在床上,神志不清。失去記憶, 生命垂危。

2、關禁閉室長達一年多,方世梅遭迫害致生命垂危

方世梅,文山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被綁架,遭非法判刑五年,被秘密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因拒絕寫三書:《認罪書》、《悔過書》、《保證書》被四次關禁閉,長達一年多時間,在禁閉室,每天罰坐十七個小時,不准與任何人接觸、講話,不准吃飽飯,不准洗臉、刷牙,不准衛生用水,不准洗澡和換洗衣服,來例假不准換衛生紙,幾個月不讓換洗有血跡、污漬的內褲,每天只准上三次廁所,頭髮結成「餅」,雙下肢浮腫,不讓換洗全身腥臭,包夾受不了把鼻子捂上。每天還被強迫聽誹謗大法的錄音,聲音開到最大,以進行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迫使她「轉化」。

長期折磨和藥物迫害使方世梅神志不清,變得痴呆木訥,身心受到極大摧殘 極度衰弱,生命垂危,監獄為推卸責任,給她辦了「保外就醫」。

3、殘疾人郭伶被罰坐「小板凳」兩年多致股骨頭壞死

郭伶,昆明市土產公司退休職工,九個月時患上了小兒麻痺症,郭伶修煉法輪功後成為一個健康的人。

郭伶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九年八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女二監被罰坐小板凳兩年多,造成股骨頭壞死。

郭伶在女二監多次被關「禁閉」遭受非人虐待,二零零三年三月郭伶被劫持到女二監,每天獄警逼迫她看誹謗大法的書,下午做奴工,郭伶因拒絕參加奴役勞動,被四監區隊長趙小霞等關到禁閉室,關禁閉不讓吃早餐,飯菜減量,每天夜裏十一點給一床單薄的被子,不讓洗澡和換洗衣褲,這一次關了十天左右。

二零零四年正月十五日後,六監區獄警劉燕又把郭伶關進禁閉室,郭伶絕食抗議,四天後,五、六個犯人把郭伶拖到監獄醫院,用繃帶把郭伶的手腳捆住,獄醫謝怡梅用胃管從郭伶鼻孔扎進胃裏一尺多深,血都扎出來了,之後獄警還找郭伶收奶粉錢,這次在禁閉室郭伶被迫害兩個多月。

二零零九年九月八日郭伶再次被劫持到女二監。郭伶一進監獄就被強迫坐小板凳,從早上六點半坐到夜裏十一點,不准動,坐了兩年多的時間,到二零一一年六月,監獄醫院檢查出郭伶股骨頭壞死,八月,郭伶的腰又扭傷,人動不了了,監獄怕承擔責任,十月讓郭伶「保外就醫」。郭伶回到家後,人也不能動了,每天躺在床上,社區和派出所仍然緊逼監控。

更多詳情請參見《大法中從獲新生,殘疾人郭伶屢遭迫害後股骨頭壞死》

4、昆明市代瓊仙被迫害的幾乎失明

代瓊仙,一九四七年生,昆明法輪功學員,雲南火電建設公司職工。一九九五年七月修煉法輪功,以前的肩周炎、足部囊腫、子宮肌瘤、便溏等許多疾病都不治而癒。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六日被昆明市官渡區公安局阿拉鄉派出所、雲南省火電建設公司派出所綁架,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被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被關進女二監。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代瓊仙被「嚴管」,自入監後一直遭受每天十六小時坐小凳子的殘酷體罰,臀部坐起了泡,疼痛難忍,

由於長期坐硬板凳,不能活動,不能見陽光,導致代瓊仙臀部坐爛,下肢雙腳浮腫,兩腳趾麻木,沒有知覺,大腦供血不足,頭重,視力急劇下降,視物不清、畏光,頸椎退行性改變壓迫神經,導致右上肢麻木,手掌掌指關節脹痛麻木。還不准她與家人通信,也不准家人探視,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經過代瓊仙家屬的多次要求,女二監終於同意讓一位家屬見到了代瓊仙。代瓊仙被迫害的雙目幾乎失明,不論遠近都看不清楚東西了!人也瘦的皮包骨頭,身體極度衰弱,慘不忍睹。

四、典型迫害案例

1、何蓮春遭十多年冤獄虐待、五年嚴管,上百次野蠻灌食


何蓮春

何蓮春,一九七零年十一月七日生,蒙自市文瀾鎮法輪功學員,何蓮春十五歲就患十多種嚴重的疾病,一九九六年七月修煉法輪功後全身疾病消失,重獲新生。

何蓮春兩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累計刑期十七年。二次在雲南女二監共遭受了十五年半冤獄、「嚴管」五年,上百次野蠻灌食的殘酷迫害,九死一生。

何蓮春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第二次被劫持到女二監六監區,因拒絕「轉化」,遭監獄五年多的嚴管迫害,嚴管期間被長時間罰坐「小凳子」,每天十六,七個小時不准動,不准說話,被限制上廁所、喝水、睡覺、洗漱等。二零一二年有十個月的時間不讓她洗漱,近一年不准上衛生間,只能尿在褲子裏捂乾,有一次她尿在裝垃圾的簸箕裏,被包夾犯徐紅英把她推倒並把頭按到尿裏,還用穿皮鞋的腳使勁踢她,導致臀部全部青紫。由於長期憋尿,大小便早已不正常了。

何蓮春經常遭到包夾的毆打,他們用暴力打她的肚子和頭部,有的用枕頭捂住她的嘴和鼻子,讓她喘不過氣來。一個叫朱石新的犯人用凳子毒打她至凳子都打爛掉。獄警利用刑事罪犯每天二十四小時監控她,兩次開批鬥會侮辱她。

何蓮春身體和精神受到極大的摧殘,法輪功學員劉翠仙在獄中親眼見證包夾犯人在何春蓮的飯碗裏放入白色粉末的無名藥粉用水調好後和飯拌在一起。為反迫害何蓮春進行了二十多次絕食抗議,監獄對何蓮春進行了上百次的暴力灌食,灌食時使用監獄特製比嘴巴大幾倍的大勺子塞進嘴,插至喉嚨,喉管都插爛了,每天灌三次,灌食導致她口腔、鼻腔潰爛、流血,使她內臟的很多器官受到損害。長期胃痛、吐血,灌食導致她牙齒鬆動脫落進食非常困難,何蓮春受盡種種酷刑折磨、虐待,幾次生命垂危,被迫害後兩次病危住院,醫院下了病危通知。

酷刑演示:灌食
酷刑演示:灌食

監獄還剝奪了何蓮春通信、會見家人的權利。第二次入監後,何蓮春經十年的殘酷迫害,九死一生,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出監獄回到石屏縣家中。

何蓮春遭受迫害的更多詳情請見明慧網:《雲南49歲農婦遭十多年冤獄虐待、上百次野蠻灌食》、《雲南蒙自市何蓮春再遭冤獄殘害 家人控告》、《雲南七旬老人:女兒能活著出來嗎?》等相關報導。

2、趙飛瓊遭關禁閉、毒針、電擊等酷刑折磨

趙飛瓊,一九七零年生,昆明安寧市法輪功學員。

趙飛瓊六次被綁架,曾被非法勞教兩年,被非法判刑三次,三次刑期共計十二年半,由於不放棄信仰,趙飛瓊在女二監長期被關禁閉、嚴管、坐小凳子,遭到打毒針、高壓電棍電擊等酷刑迫害。她的苦難經歷,是無數法輪功學員受中共迫害的一個縮影。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趙飛瓊'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趙飛瓊

長期關禁閉、嚴管、坐小凳子迫害

二零零四年八月趙飛瓊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後關押在女二監九監區九個月,有七個多月在禁閉室受刑,她被強迫坐光床板,雙手放膝蓋,不准動,不准講話,若有移動,輕則辱罵,重則被「包夾」拳打腳踢毆打。嚴管中連續數月不准趙飛瓊刷牙、洗臉、洗澡,每天只允許上四次廁所,不准衛生用水、月經期不准用衛生紙,血順著腿淌流到地上,還罰她站軍姿,不讓換洗染有血跡、污漬的褲子,導致趙飛瓊全身腥臭。每天只給一點食物,不能吃飽,每天一瓶水,冬天只能穿兩件單衣褲,不准穿襪子,只准穿拖鞋,夏天不准穿內衣,只能穿一件外衣。趙飛瓊遭到非人的折磨,身體狀況極差,身體虛弱。

六隻高壓電棒電擊酷刑折磨

趙飛瓊因不「轉化」,常被獄警處罰和酷刑折磨。有一次趙飛瓊就被集訓監區監區長丁瑩和專管法輪功的隊長楊歡等銬在辦公室窗子的鐵條上,六個獄警同時用六根不同型號的高壓電棒電擊她的脖子、身後、腋下、腳跟等處,獄警一直電了她兩個小時。第二天,由於趙飛瓊不妥協,監區長丁瑩和隊長楊歡又指揮獄警繼續用六根高壓電棒電擊趙飛瓊,這次又連續電擊了三個小時,導致趙飛瓊皮膚廣泛燒焦,結疤後一塊塊的往下掉,一直到釋放後結的傷疤還紅腫、癢痛。

第二次冤獄長期遭關禁閉、毆打,出獄前遭打毒針

二零零九年五月趙飛瓊又被綁架判刑四年,在女二監再遭長期「禁閉」、「嚴管」、坐「小凳子」迫害。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在禁閉室,趙飛瓊被反銬到後背(蘇秦背劍),酷刑折磨幾個小時;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七日,趙飛瓊還被扒光衣服,搶走被褥,夜裏下大雨很冷,獄警李金會故意打開門窗,趙飛瓊全身被凍的青紫。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趙飛瓊被轉至八監區老、殘、病組,趙飛瓊被關進隔離室,見不到陽光並禁止出門,一間僅三、四平米的小房間,吃喝拉撒都在裏面,關在隔壁的都是艾滋病人、肺結核病人。趙飛瓊在這裏一直被關到刑滿出獄。長期非人的折磨,不讓洗澡、洗臉,趙飛瓊頭髮結成了餅餅,面黃肌瘦,憔悴不堪。

在趙飛瓊臨出獄前,二零一三年四月末,趙飛瓊被一夥不認識的警察和犯人按倒,強行注射不明藥物。在胯根部位,有三個一字形狀大針眼,幾天後,趙飛瓊出現昏睡,記憶減退,木訥頭昏等不良反應。很多東西都不太記得了。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趙飛瓊再次被綁架抄家, 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目前趙飛瓊還在女二監受迫害。

更多詳情請見明慧網《趙飛瓊兩次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被酷刑折磨》、《出獄前遭毒針 出獄後被關精神病院》等相關報導。

3、退休護士張磊被注射不明藥物、毆打致「半身不遂」

張磊,原新疆建設兵團護士,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到雲南麗江縣看望兒子時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兒子被判刑兩年。

張磊被劫持到雲南女二監九監區,因堅持信仰,八次被獄警指使的犯人毆打,三次被「吊銬」,三次關「禁閉」、長期「坐小凳子」、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後被毆打致半身不遂「保外就醫」。

多次被毆打、「吊銬」

張磊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被劫持到女二監,十七日早上獄警謝玲叫十幾個犯人衝上去把張磊壓在地上,給她戴手銬,把張磊的手臂折的鑽心的痛,張磊接著就出現心慌、頭暈、眼前一片黑,身體無力的倒在了地上。謝玲就命令幾個犯人把她拖到雙層床邊,將她銬在床上,半懸掛著。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二日早上,獄警謝玲帶了三個醫生強制給張磊測血壓(目的是想根據身體狀況加大迫害),叫了木新梅等十幾個犯人加兩名獄醫,把張磊拖拉,打倒在地,打過後把張磊雙手朝背後銬上,反懸掛在雙層床上。

此後謝玲把張磊關入禁閉室,當天是雨夾雪天氣,謝玲命令犯人強行把張磊的毛衣和褲子脫掉,張磊這一次被關禁閉十二天。

打毒針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一日,謝玲帶來獄醫又要給張磊測血壓。被張磊拒絕。謝叫了雷素芬等很多犯人,衝上去又把張磊打倒在地,給張磊注射了不知藥名的針水。注射後張磊一直要想解小便,接著就開始出現頭暈、心慌,手、腳不由自主的發抖,自己根本控制不住。由於心慌、頭暈的厲害,爬不起來,張磊只好躺在冰冷的地上。

張磊後來呼喊,謝玲親自拿了卷封箱帶,一層一層纏在張磊的臉上、頭上,企圖用這種手段來阻止她呼喊。後來把張磊銬上手銬懸掛在床上,因吊銬時間太長,張磊的手臂直到兩年後還疼痛。後來她們又多次毆打張磊

抵制抽血被毆打致「半身不遂」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早上,因張磊不配合獄警謝玲等抽血,被一群犯人和姓段醫生等按倒,拖拉毆打,張磊被打失去了知覺。

張磊醒來後感到全身疼痛,身上都是青一塊,紫一塊的傷痕,翻不動身。同時張磊感到右側半邊身子麻木。到了第二天早上起床,身體的右半邊、手、腳麻木加重,舌頭也發木,說話都不靈活了,牙老是咬舌頭,右腳尖走路老是拖地,提不起來,手拿不住衛生紙。獄醫來檢查:右側肢體的健反射都消失了,上嘴唇溝也變淺了,由於邪惡的迫害,張磊出現了「中風並伴半身不遂」的症狀,後期症狀更加惡化。

此外張磊還多次被關「禁閉室」,每天強迫坐小凳十五、六個小時。身子稍有移動就遭到包夾的破口大罵,甚至毆打。張磊還被限制如廁,張磊多次憋不住尿到褲子裏,長期憋尿導致她「尿路感染」。有一次張磊肚子痛不准她如廁,張磊痛苦的跪在地上,憋的她大冬天的冷汗直流。這一切摧殘給張磊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痛苦和傷害。

4、瑞麗市顧正芬煉獄中九死一生

顧正芬,曾是德宏州瑞麗市畹町經濟開發區紫膠廠一名化驗員,各種疑難雜症纏身,職業病也久治不癒,令她痛苦不已。一九九八年底在煉法輪功幾個月後,各種病痛都不治而癒。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八日顧正芬被綁架,被誣判五年。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顧正芬被劫持到女二監獄迫害。

被專管隊「嚴管」,電擊昏死

「專管隊」由當時的隊長鄭頻,區長丁瑩,隊員謝玲等惡警組成,惡警授意獄犯吳潔等用透明膠帶封顧正芬的嘴,用尼龍繩捆住顧正芬的手腳,還強迫顧正芬坐特製的小木凳(長五寸、寬二寸、高四寸),不准她煉功。惡警用手銬把顧正芬的雙手呈大字型銬在大窗框上,用幾根高壓電棒電擊她的臉部、頸部、腋窩、胸部、腳跟等身體各敏感部位,直至顧正芬昏死七、八個小時。惡警謝玲在用電棒電顧正芬時說:「你在這五年,時間不算短,每天都會給你新花樣,讓你生不如死」。後來獄警就指使包夾犯在顧正芬的飯菜湯中加拌不明藥物進行毒害。

禁閉室受刑致生命垂危

顧正芬在集訓監區九個月,就有七個月十天在禁閉室受刑,惡警謝玲不讓顧正芬使用衛生紙,顧正芬大小便被迫撕爛被子,或在地上撿爛布片來用,被惡警知道後罰顧正芬站軍姿,一站就是二十多天不許動,造成顧正芬腰腎水腫,腿腫得像小水桶粗,因久站使排尿受限造成膀胱沉重,腰腹劇痛,非人的迫害導致顧正芬血壓升高,心率加快 。

有一次顧正芬在監舍煉功,被惡警雷雅梅等又關到禁閉室,用尼龍繩將顧正芬捆綁得嚴嚴實實,用透明寬膠帶封住顧正芬的口臉使她無法呼吸,整個人幾乎窒息。惡警指使惡犯向彥榮等猛烈地打擊顧正芬的頭部、胸部、腹部,用拳頭猛擊顧正芬的太陽穴和胸口,造成顧正芬呼吸困難,人到了死亡邊緣。慘無人道的迫害使顧正芬被打的面部嚴重變形,滿口是血,臉上和身上隨處可見青紫瘀傷,血壓升高,心律忽快忽慢,接著又抓住顧正芬的頭髮猛地往堅硬的牆壁上撞擊,顧正芬立刻進入了昏迷狀態,送到醫院搶救,人剛甦醒還未恢復意識就又被強行關押到禁閉室繼續殘害。

這些慘無人道的行為是由惡警湯敏現場指揮,她卻信口雌黃放言:「我一直在現場,沒見人打她。」

高音量的強制洗腦造成耳朵失聰

顧正芬在一監區時每天在監舍被罰坐並強行洗腦,用一架子把錄音機固定在離顧正芬耳朵一尺的距離,以最大音量逼她聽洗腦謊言,慘無人道的折磨造成顧正芬耳朵失聰,顧正芬經常因為承受不了而昏迷摔倒。惡警謝玲等還辱罵顧正芬裝瘋,指使獄犯打她,還不准喊叫。

顧正芬還被獄警罰在烈日下暴曬,站軍姿;在火辣的太陽下「操正步」野蠻集訓,集訓中,從早到晚不停的來回奔跑,顧正芬的身體遭到極大的摧殘。

顧正芬在女二監五年多,各種體罰、藥物毒害、精神摧殘、肉體折磨造成了她反應遲鈍、記憶力下降、意識模糊、精神萎靡、痴呆、木訥等嚴重病態,並經常出現昏迷不醒、血壓升高、心律不齊等症狀,藥物毒害和衛生情況等還造成肝腎病變,伴隨四肢浮腫甚至全身浮腫,醫院曾下過病危通知。

五、女二監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及犯罪惡行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責任人目前已有74人上了「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 的追查名單(網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追查國際的宗旨是:「無論時日短長,無論天涯海角,必將追查到底」 !在未來所有參與迫害者都將面臨人間天理的制裁。74人中其主要參與迫害者的部份犯罪惡行如下:

1、監獄長楊明山

楊明山,男,原監獄長(後任黨委書記、政委)。楊明山繼王齊任女二監監獄長後,緊跟江澤民集團,積極執行邪黨政法委、六一零迫害法輪功的指令,為了取得「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政績,公開執法犯法,將處罰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每天坐小凳子長達十五個小時)的違法行為,以及對法輪功學員使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邪惡行徑說成是監獄的權利,是合法行為,詭辯說這不叫體罰,且坦言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等等。

如:當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家屬指控在女二監《罪犯分級管理實施細則》第二章第六條第七款「法輪功人員不認罪伏法的實施嚴管」規定違法時。楊明山回答說:「我們是按省610指示辦事的,我作為監獄長有權制定監獄管理規定,我們不談法輪功學員信仰有沒有罪的問題,這是法院的事情,只要是經過法院判決的送到監獄裏的人都是有罪的,都要服從監獄規定。」當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家屬指控:監獄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每天十五個小時坐小凳子是違法的體罰行為時,楊明山說:「關於你們的控告檢舉信中說的對法輪功學員嚴管『坐小凳』是體罰,你怎麼界定?那是一種學習,你有體罰證據嗎?我對這些負法律責任,你們有甚麼不服的可以找上級反映。」

楊明山還多次在有昆明市中級法院人員參加的監獄召開的減刑會上吹噓說:「我們對法輪功的轉化工作取得很大成績,並且得到了省610的充份肯定。」

二零一一年女二監還組織了兩次所謂唱紅歌活動,並且編排了侮辱、污衊法輪功的小品,對法輪佛法造下了罪業。

楊明山對女二監迫害死玉溪法輪功學員沈躍萍、昆明法輪功學員王蓮芝、史喜芝;使個舊雞街冶煉廠法輪功學員萬喬英致殘,以及違法對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使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侵犯法輪功學員人身權利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2、副監獄長王麗美

王麗美,女,原副監獄長(警號:5355008)。自二零零二年起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在女二監積極執行六一零的指令,為了取得「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政績,參與組織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種行動。王麗美在多次監獄有關大會上、在媒體上(王麗美與原教育科科長李冬冬、副監區長莫瑞曾經在《雲南網》上與網友互動時大談所謂人性化管理)標榜如何關心、體貼、幫助服刑人員。但實際上對待法輪功學員卻公開知法犯法、執法犯法,是推行處罰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每天坐小凳子長達十五個小時的推手;是對堅持信仰真善忍法輪功學員使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指揮者。

王麗美已於二零一八年退休,但她對玉溪法輪功學員沈躍萍、昆明法輪功學員王蓮芝、史喜芝在女二監被迫害致死,對個舊雞街冶煉廠法輪功學員萬喬英被迫害致殘,以及侵害法輪功學員身心健康等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3、原教育科科長李冬冬

李冬冬,女,原教育科科長(警號:5335128),現任女二監副監獄長。她創造性的積極執行女二監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種政策措施,每兩個月就組織一次所謂的「揭批」法輪功大會,她每次都要在大會上造謠污衊法輪功,她曾歇斯底里的喊叫:法輪功在我的車上貼甚麼「善惡報應」,我生病也說是我遭了報,我根本不相信甚麼「善惡報應」,我現在不是好好的嗎?……等等。

二零一一年的一次減刑會後,昆明市法院有人問李冬冬:為甚麼有的法輪功在監獄裏寫了「三書」,回去後又發表聲明繼續修煉法輪功?李冬冬氣急敗壞的說:我怎麼知道,回去後她要煉我怎麼管得了?可見她也知道,在高壓下有多少人是真心轉化的呢?

李冬冬是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指揮者之一,她對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使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用每天長達十五個小時坐小凳子體罰摧殘法輪功學員,對迫害死玉溪法輪功學員沈躍萍、昆明法輪功學員王蓮芝、史喜芝和個舊雞街冶煉廠法輪功學員萬喬英殘疾等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4、原集訓監區專管隊長楊歡

楊歡,女,原集訓監區專管法輪功學員的隊長,後任教育科副科長,現任女二監二監區監區長。楊歡自二零零五年到外省學習了馬三家迫害法輪功的經驗回來後,擔任了集訓監區專管法輪功學員的隊長,她心毒手狠,常常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她直接指揮和參與用關「禁閉」、「坐小凳子」、「使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等手段迫害堅持真善忍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更沒有人性的是:在「禁閉」期間不准洗澡、不准洗臉、更惡毒的是不准衛生用水(在月經期也不准用衛生紙),四個月不讓換洗衣服(有血跡、污漬的內褲都不准換洗),昆明法輪功學員繆青由於不服從獄警的無理要求,被關禁閉幾年,一直到釋放。

楊歡與丁瑩曾經兩次指揮曾覺、謝玲、馬麗霞、鄭頻、孫凌爽、周穎、楊永芬等獄警,用手銬將法輪功學員趙飛瓊銬在辦公室窗子的鐵條上,六個獄警同時用六個不同型號的高壓電棒電擊趙飛瓊身體的敏感部位,獄警一直電了她兩個小時。第二天,由於趙飛瓊不妥協,表示仍然堅持修煉法輪功,監區長丁瑩和專管法輪功的隊長楊歡又指揮著獄警繼續用六隻高壓電棒電擊趙飛瓊,這次又連續電擊了三個小時,導致趙飛瓊多處軟組織、皮膚灼傷。

楊歡縱容獄警謝玲指揮服刑人員八次毆打、手銬吊銬安徽籍法輪功學員張磊,犯下了迫害修煉人的天大之罪過。

楊歡對關押在禁閉室裏的文山州法輪功學員方世梅大打出手:一次由於方世梅對值班獄警講《九評》,楊歡見到後氣急敗壞的叫來六、七個犯人把方世梅按倒在地上,騎在她身上,用透明膠封住她的嘴,腳踢拳打。楊歡還指使包夾在方世梅飯中暗暗拌入被磨碎的損害中樞神經的藥物,吃了飯後,方世梅整個大腦像要裂開似的疼痛,整天迷迷糊糊,昏昏沉沉,身體日漸衰弱,後來監獄怕承擔責任,讓家人作保外就醫。

楊歡的惡行卻得到了上級的青睞,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楊歡在中共邪黨司法部召開的全國司法行政系統表彰大會上,獲得「全國監獄工作者先進個人」的表彰獎勵,然而今日的「光榮」,也許正是明日的罪惡。

5、原集訓監區專管隊惡警謝玲

謝玲,女,原集訓監區專管法輪功學員的惡警。警官學校畢業的謝玲,由於受邪黨「鬥爭哲學」、「無神論」的灌輸,性格蠻橫,天不怕、地不怕、敢於誹謗神佛,肆無忌憚的迫害真善忍信仰者。集訓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中幾乎都有謝玲的惡行身影:

她兩次參與用六個高壓電棒電擊法輪功學員趙飛瓊,致使趙飛瓊多處軟組織、皮膚灼傷;

謝玲唆使包夾劉淑瓊說:「趙飛瓊不『轉化』,你用小凳子把她砸死。」

有一次天很冷,謝玲指使包夾將趙飛瓊的衣服全部脫光,讓她在禁閉室光著身子蹲了一整天,直到晚上才給她衣褲穿上。

謝玲說:監獄甚麼都不多,就是人多。她親自參與、指揮犯人木新梅、李文琴、陶莊、章珍花、楊映霞、於玉蘭、雷素芬、馬雲梅、韓德玉等犯人八次對安徽籍法輪功學員張磊拳打腳踢,三次用手銬吊銬,有一次她見犯人用手銬銬不住張磊,就罵說:你們白吃飯,我來!她用腿踩住張磊的手,最後將張磊強行銬上,並且將張磊吊銬在雙層床上,致使張磊多處軟組織損傷。由於張磊遭受到非人的折磨,致使身心受到很大傷害,體質衰弱,監獄怕承擔責任,以保外就醫將張磊送回安徽原籍。

二零零六年五月份,安寧昆鋼的法輪功學員高惠仙被關進禁閉室,獄警謝玲用各種方法侮辱她,讓她大熱天的穿著棉衣出去操練,每天從早上七點就開始,專門要她曬著太陽,每天只讓上三次廁所,全天只給一小瓶水喝,高惠仙在禁閉室被關了近五個月。

6、原集訓監區監區長丁瑩

丁瑩,女,原集訓監區監區長。丁瑩對其領導下的楊歡、謝玲等獄警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負有參與、指揮的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7、女二監被追查國際追查的其他獄警名單

女二監除了以上6名主要責任人被列入「追查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追查名單外,還有以下68人被列入追查名單:

孫凌爽、林小婉、景娥、宋建麗、司曉燕 、李翔 、曹銳、妥紅芬、張迎芯、靳娟娟 、沈丹、葉融慧、郭瓊生 、王豔、楊永芬、馬麗霞 、曾覺 、王麗 、周穎、景絨、鄭頻、倪麗宏、李瑩瑞 、孔茵茵 、李金會 、張定芳、雷亞梅、王琳琳、梁敏、朱梅、王國燕、王昆鴿、王紅、朱玲、丁檜、丁一、李吉、李燕、周瑩、王黎黎、楊永芳、龍雪松、張楠、黃濤、於桂雲 、吳旭英、萬雪梅、湯玉芳、張燕華、趙曉霞、雷煜 、張英、倪麗江、文曉琴、劉振華、孫曉紅、吳劍波、張瑛、王燕、趙峰 、劉燕、劉彬山、劉淑瓊、夏昆麗、林曉雯 、張頂芳 、陳竹芬、梁潔。

結語

人在做,天在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每個人的言行都被記錄在案。天理人間的制裁與行惡者同行。雲南省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級人員遭惡報者不少於131人,原雲南省副省長沈培平被判刑十二年;原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被判死緩;二零一九年五月,原雲南省省長、省委書記秦光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在接受中共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只要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再高的官位也保不了他,其惡行還會殃及家人,如原雲南省長李嘉廷遭報被判死緩入獄,其惡行殃及妻兒,妻子王驍上吊身亡,兒子李勃被判刑十五年。

而今中共迫害法輪功已四面楚歌,全球譴責迫害。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發布一份聲明,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立即無條件釋放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並要求中共允許國際社會對法輪功所遭受的迫害進行獨立和透明的調查。

七月二十日,德國外交部官員考夫勒在德國外交部網站發表新聞公告,代表德國政府公開譴責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

七月十七日,美國總統川普在白宮接見了27位來自17個國家的宗教迫害倖存者,包括法輪功學員張玉華。川普總統說:「我將永遠與你們並肩站在一起」。

今年五月,一些宗教及信仰團體被告知,美國政府將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拒發簽證,禁止入境。人權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亦在懲罰之列。美國國務院官員告知法輪功學員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單。七月,法輪功學員將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劉雲山等一批迫害者名單遞交美國國務院。

目前世界有28個國家已經制定或準備制定類似於美國的《馬格尼茨基法》,對人權迫害者拒發簽證、凍結海外資產。

奉勸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參與迫害的所有獄警以及所有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級人員,上天留給作惡者的時間不多了,請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真心悔過!否則你們的言行也會給家屬子女帶來災難。法輪功學員苦口婆心勸善,是真心希望你們不要成為邪黨的陪葬,珍惜得救的機緣吧,善惡有報是天理,唯有認清真相,站在正義一邊,棄惡從善,在職責範圍內提供各種方便保護法輪功學員,將功補過,順天意自救,才能有一個平安光明的未來!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通訊地址:昆明市五華區教場北路447號
郵政編碼:650102
工作電話:0871-65137285
電子郵箱:ynsnejxjk601@sina.com
監督電話:0871-65126144

女二監人事領導機構成員信息(含照片、電話等):

'趙桂芬(ZHAO,GuiFen),黨委副書記,監獄長,手機號碼:15969411646'
趙桂芬(ZHAO,GuiFen),黨委副書記,監獄長,手機號碼:15969411646

'楊星(YANG,Xing),黨委委員,副監獄長,手機號碼:13888416169'
楊星(YANG,Xing),黨委委員,副監獄長,手機號碼:13888416169

'雷雅梅(LEI,YaMei),黨委委員,副監獄長,手機號碼:13888288899'
雷雅梅(LEI,YaMei),黨委委員,副監獄長,手機號碼:13888288899

'李冬冬(Li,DongDong),黨委委員,副監獄長,手機號碼:13888590909'
李冬冬(Li,DongDong),黨委委員,副監獄長,手機號碼:13888590909

'趙峰(ZHAO,Feng),副監獄長,手機號碼:13888992513'
趙峰(ZHAO,Feng),副監獄長,手機號碼:13888992513

'施萬華(SHI,WanHua),政委,手機號碼:13769430009'
施萬華(SHI,WanHua),政委,手機號碼:13769430009

'張瑛(ZHANG,Ying),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手機號碼:13608711428'
張瑛(ZHANG,Ying),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手機號碼:13608711428

'楊明山(YANG,MingShan),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黨委書記、政委,雲南坤宇服裝總廠廠長兼中國服裝協會理事,雲南省服裝行業協會副會長,雲南省監獄系統服裝生產協作會會長,手機號碼:13888589739'
楊明山(YANG,MingShan),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黨委書記、政委,雲南坤宇服裝總廠廠長兼中國服裝協會理事,雲南省服裝行業協會副會長,雲南省監獄系統服裝生產協作會會長,手機號碼:13888589739

'孫曉紅(SUN,XiaoHong),監獄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
孫曉紅(SUN,XiaoHong),監獄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

'胡惠珍(HU,HuiZhen),黨委委員,副監獄長兼公司總經理'
胡惠珍(HU,HuiZhen),黨委委員,副監獄長兼公司總經理

'李紅鋼(LI,HongGang),黨委委員,副政委'
李紅鋼(LI,HongGang),黨委委員,副政委

'付志瓊(FU,ZhiQiong),黨委委員,督查專員兼公司總經理'
付志瓊(FU,ZhiQiong),黨委委員,督查專員兼公司總經理

'雷煜(LEI,Yu),獄政管理科科長'
雷煜(LEI,Yu),獄政管理科科長

'葉麗萍(YE,LiPing),組織幹部科科科長'
葉麗萍(YE,LiPing),組織幹部科科科長

'袁潔(YUAN,Jie),工會主席'
袁潔(YUAN,Jie),工會主席

'吳劍波(WU,JianBo)'
吳劍波(WU,JianBo)

莫瑞(MO,Rui),教育科科長,自2002年一直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2018年調任
曹蕾(CAO,Lei),教育科副科長
吳呂(WU,Lv),獄政科副科長
吳玉娥(WU,YuE),原主管所謂教育的隊長,2018年調到教育科任副科長
羅婭婷(LUO,YaTing),專管(法輪功)分監區監區長,2016年調到教育科
陳苗(CHEN,Miao),專管(法輪功)分監區監區長,2016年接任羅婭婷,2018年調任
工會委員:劉麗柟 趙予撰
機關一支部:雷煜 莫瑞 趙小霞 陸斌 吳宇 吳呂
機關二支部 趙鬱榮
機關三支部:吳劍波 王紅 張忠偉 李春梅
指揮中心:黃凱 張曉露 謝蕾

其它相關責任人獄警名單:

'蘇峰(SU,Feng),五監區監區長'
蘇峰(SU,Feng),五監區監區長

'李曉燕(LI,XiaoYan),七監區監區長'
李曉燕(LI,XiaoYan),七監區監區長

'司曉燕(SI,XiaoYan),七監區監區長'
司曉燕(SI,XiaoYan),七監區監區長

'段興鋸(DUAN,XingJu),十監區副監區長'
段興鋸(DUAN,XingJu),十監區副監區長

'馬麗霞(MA,LiXia),二監區教導員'
馬麗霞(MA,LiXia),二監區教導員

'餘英(YU,Ying),二監區'
余英(YU,Ying),二監區

'蘇妍(SU,Yan),三監區'
蘇妍(SU,Yan),三監區

'劉文俊(LIU,WenJun),四監區'
劉文俊(LIU,WenJun),四監區

'李紅仙(LI,HongXian),七監區'
李紅仙(LI,HongXian),七監區

'張霞(ZHANG,Xia),八監區'
張霞(ZHANG,Xia),八監區

'王維清(WANG,WeiQing),八監區'
王維清(WANG,WeiQing),八監區

鐘瓊(ZHONG,Qiong),一監區黨支部書記
楊歡(YANG ,Huan),二監區監區長
何昕楠(HE,XinNan),二監區教育副監區長
徐秋月(XU,QiuYue),三分監區分監區長
陳曉琴(CHEN ,XiaoQin),五監區教導員
黃毅(HUANG ,Yi),八監區監區長
孫凌爽(SUN,LingShuang),九監區監區長

王丹(WANG ,Dan),十監區監區長
張卿,監區警察
趙學良,基層警察
專管(法輪功)分監區下設三個組,每個組由兩個獄警負責,其成員有:
一組:羅婭婷,楊憶曼
二組:李國英、夏昆麗
三組:楊紅彥(2018年調到其它監區) 魏聞(2016年調到其它監區)
2016年專管(法輪功)分監區由三個組變成五個組,每個組由一個獄警負責,其成員有:
一組:楊憶曼
二組:謝玲(2018年調到其它監區)
三組:李國英
四組:楊紅彥
五組:杜元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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