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天津市法輪功學員段金貴遭受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法輪功學員段金貴女士,因修煉法輪大法曾多次被中共迫害。

修煉大法前,段金貴全身都是病,家裏的櫃子裏、床底下的箱子裏、抽屜裏全都是她的藥,病痛使她無法上班,只好提前辦理了病退。她修煉法輪功後,按照大法的要求修心性,堅持每天煉功,沒吃一粒藥,沒花一分錢,一身病痛全都消失了。走起路來輕快的像有人推著一樣,上樓一點都不喘了,臉色紅潤了,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美好。鄰居們都說她的變化太大了。

段金貴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遇到矛盾找自己的原因,看淡名利。婆婆對她不善的言行段金貴也不計較了,主動給婆婆做愛吃的飯菜,發自內心的善待婆婆,心中毫無怨氣。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惡黨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開始了殘酷的鎮壓,段金貴也屢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的一天,南開區長虹派出所警察幾次到段金貴家,強行拿走一本《轉法輪》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九日,段金貴為法輪功到北京上訪,北京的便衣警察知道她是法輪功學員後,便將她打倒在地,並將她非法關進天安門派出所拘禁。後被天津南開區長虹派出所劫回,非法拘禁一天。此期間,對她用刑,強行鎖在鐵椅子上,導致段金貴雙腳腕腫的比碗口還粗。六個多小時後,打開鐵椅子時,卡腳腕的鐵板嵌入腳腕肉裏,導致劇痛。而且,一整天沒讓段金貴吃一口飯、喝一口水。同時派出所刑警輪番用侮辱性語言對段金貴進行攻擊,從肉體和精神上迫害她,逼迫她放棄修煉法輪功。非法拘禁一天後,段金貴又被送進南開區看守所遭非法關押。

段金貴在南開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政保科提審時,張姓警察用胳膊肘用力猛擊段金貴的心臟部位,頓時,段金貴幾乎窒息,胸部強烈疼痛。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南開分局非法判段金一年勞教。這是段金貴第一次被非法勞教,南開區看守所關押她四十多天後,將她送進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

段金貴從勞教所回家後,天津南開區610、國保、公安分局、長虹派出所仍然對她進行非法監視,收買段金貴家附近做小買賣的人監視她的出入,向他們彙報,對段金貴進行監視居住。而且,第一次勞教後,單位在610、公安的壓力下非法扣除段金貴的退休金,每月只給她300元錢。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九日,段金貴第二次到北京上訪,同樣被北京便衣警察非法抓捕,關進天安門派出所。天津紅橋區西於莊派出所將她劫回,直接關進派出所,後又將她送進紅橋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多天。

紅橋區西於莊派出所將段金貴從北京劫回後,一名王姓警察(當時四十多歲)向段金貴和她兒子要錢,說:「去北京拉你們,你們得交來回的汽油錢。」 段金貴和她兒子身上各自只有100元錢,王姓警察將段金貴和她兒子身上的200元搶走。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段金貴再次被非法判兩年勞教,要將她送往勞教所。段金貴不同意,提出要申請行政覆議,看守所警察就用力打她的頭部,直至將她打的昏厥過去,他們給段金貴戴上手銬腳鐐,強行把她送進勞教所。

十二月十四日,段金貴被送進板橋女子勞教所,勞教所副所長見到段金貴就說:「你敢二次回勞教所,就別想活著出去!」正所長也惡狠狠的威脅說:「我打你的孩子!」(段金貴的兒子和女兒也因為修煉法輪功,與她同一天被非法送進勞教所),他的這句話讓段金貴非常擔心兩個孩子的安危。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勞教所副所長的指使下,對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段金貴和其她遭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行按下頭部至膝蓋以下,腿直立,臀部撅起,雙臂從後背部向上方抬起。警察還指使包夾人員一對一看著,不准直起身子。勞教所當班的警察來回巡查監視,並不時進入房間逼迫段金貴放棄信仰。段金貴被迫害的腿部、腰部、胳膊劇痛。因長時間血液倒控到頭部,臉被脹的通紅髮熱,頭部控的嗡嗡響,非常痛苦,加之身體的劇痛使段金貴呼吸越來越困難。當時還從段金貴身後方走進來一個人,將她打倒在地,對她拳打腳踢,她的前額骨陷進一個坑,至今段金貴的前額骨還有凹陷。

二零零三年春,勞教所警察給段金貴戴上手銬,四個警察將她強行拖到大港醫院做全身檢查,還強行抽了她很粗很粗的一大管血,不告訴她檢查、抽血的原因。後來一個警察問她:「你還有例假嗎?因為尿裏有血,腎有毛病。」後來海外曝光出中國大陸醫院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情,而二零零三年正是此惡行猖獗的時期,段金貴才明白,當時他們抽血查體是想摘取她的器官。

他們未能如願,就又換了手段迫害,強行給她輸破壞大腦的不明藥物、輸空氣,想把她迫害致死。勞教所強行將段金貴雙手、雙腳銬在床上,成大字型無法動彈,強迫給她輸破壞大腦的不明藥物,致使段金貴腦子不聽使喚,一片空白,甚麼也想不起來,意識模糊,頭部嗡嗡作響。全身腫的厲害,胳膊腫的像正常人的腿一樣粗。他們還故意在藥液輸完後不給拔針,讓空氣輸進段金貴的血管裏。段金貴說:「你這麼壞,我找隊長。」包夾說:「隊長不讓我們幹,我們自己敢幹嘛?我還走的了嗎?(指包夾解除勞教)」

段金貴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迫害。勞教所指使板橋醫院大夫對她進行強行野蠻灌食,將管子插進了她的氣管裏,段金貴幾乎窒息。

段金貴在板橋女子勞教所被迫害期間,被罰站,讓包夾看著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每天吃的最多的就是水煮白菜、或水煮土豆、或水煮蘿蔔,與食堂黑板上寫的每日菜單中的各式炒菜根本是天壤之別,就是造假。

因段金貴不放棄信仰法輪功,他們要把她送往東北某地。多個警察都對段金貴說:「趕緊寫『悔過書』,我們好定下是不是把你送走。走的時候坐拉貨的大集裝箱車,車上沒有廁所,就放一個桶,所有人都在桶裏解手。去那裏的人,沒有一個能活著回來的。你要是寫了,就不用去。」送走的人都要經津南檢察院審批,當時段金貴已被勞教所定為被送往東北。

津南檢察院來了兩個人,找段金貴談話時說:因為她兩次去北京,所以要將她送走。段金貴對他們說:「第一次勞教回家後,當地公安、國保、610對我進行非法監視。更惡劣的是,他們租用我家對面正對著我家的房子派人監視居住。他們耍流氓在陽台上(不封閉的陽台)光著身子洗澡,我家只好趕快拉上窗簾。他們對我和家人無休止的以各種形式騷擾、侮辱,使得我家無法正常生活。我是被他們逼迫的才又到北京上訪。」

檢察院的人聽了,都無言以對。他們走後,勞教所警察(姓夏)衝著段金貴發瘋似的大叫:「讓你走,你還賴在這不走,你是甚麼東西……」。

勞教所未達到將段金貴送走的目的,還不甘心。警察問她:「你還想去北京嗎?」 段金貴說:「我不去了,因為從江澤民那裏就壞了,上訪沒有用。」他們又想抓段金貴的「把柄」,在她所在班裏找了很多人,問段金貴有沒有說過攻擊國家領導或反動言論,要將她打成「反革命罪」,可以槍斃。屋子裏好幾個人都哭著對段金貴說:「你可別說話了,我們都說你沒有反動言論,他們想找茬弄死你。」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段金貴第一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和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第二次非法勞教三年期間,在板橋女子勞教所,段金貴被強迫擇豆子,由於是出口的產品,標準極為嚴格。為從身體上加重對她的迫害,勞教所給她的定量是一天10大包(別人4包),每包120~130斤,不完成就不讓睡覺。還規定只要她不完成,跟她同室的所有人都不能睡覺,讓別人恨段金貴以此給她施壓。段金貴當時年近60歲了,根本不可能完成,自那以後,她被迫害的視力急劇下降。

勞教所警察不讓段金貴與別人接觸,廁所裏有人時不讓她上廁所。他們的迫害手段特別多,指使包夾人員給段金貴的稀粥裏加不明藥物,被她發現。並且,每天強迫段金貴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電視,想給她強制洗腦,還把她銬在暖氣上。

因為段金貴不放棄信仰法輪功,勞教所三次對她非法加期,每次加期半年。第三次因她家人及友人的關注、營救,勞教所的非法加期沒能得逞。勞教所的迫害使段金貴原本160斤的體重被迫害的只剩80斤。

板橋女子勞教所還瞞著段金貴,將她家人送來的新衣物、營養品、食品和錢非法扣下,不給她,也不讓她知道。

在段金貴遭非法勞教期間,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還對段金貴進行裸檢,強迫她脫光衣服進行所謂的安全檢查,以此侮辱段金貴的人格、踐踏她的尊嚴。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第二次勞教兩年,非法加期一年,共三年),段金貴從勞教所回家後,紅橋區610、國保、公安又在段金貴家對面的四樓派人監視居住、對她進行跟蹤監視。她的兒子、女兒上下班經常發現便衣或有車輛跟蹤。段金貴家門外經常有警車、麵包車等(能看見裏面的多個警察在說話)堵在門口,白天、夜間無數次,搞的段金貴家無法正常生活,每天擔心他們再對她和家人下手。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在段金貴遭第二次被非法關押、勞教後,段金貴的工作單位在610、公安的壓力下,一分錢的退休金都不發給她;在她被非法關押勞教的幾年間,應該漲的工資都沒給漲。在紅橋區看守所送段金貴與她的兒子和女兒勞教前,還到段金貴家找她丈夫勒索400元的「查體費」。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早上,段金貴正在做家務,她家門外來了許多的警車、警察,將她家包圍住,沒有出示任何證件,逼迫她開門。段金貴隔著小院護欄對他們說:「你們是犯法,不給開。」他們就威脅要強行撬門。段金貴家小區的鄰居們經過時看到了,都走過來安慰她別生氣,有幾歲的孩子還隔著護欄給她遞水。段金貴始終跟警察講理,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他們沒敢撬門。

同時,另一撥警察到段金貴女兒單位,想與單位勾結騙她女兒,達到綁架並奪取段金貴家單元門的鑰匙,從而也達到將她綁架的目的。警察在段金貴家門口一直包圍到晚上7點多,還威脅段金貴:「限你2分鐘把門打開,不打開,就撬門了!」晚上10點,還有警察在段金貴家門外蹲守,段金貴的家人擔心警察趁家人開門時強行進入綁架,當晚沒敢回家。由於段金貴母女都始終沒有配合他們,最終他們沒能達到目的。

過後得知六月二十日當天,天津市以矇騙或強行闖入等手段綁架了30多名法輪功學員。自六月二十日後,很長一段時間,段金貴家每天都遭到警察各種形式的騷擾、威脅、恐嚇。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