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深圳謝萬猛等三人被非法庭審 法官怕提法輪功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法輪功學員謝萬猛、吳瑞(吳銳)、李瑞華,被深圳市鹽田區鹽田法院非法開庭,持續近三個小時。三位律師都為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三位法輪功學員也做了無罪自辯。

審判長段暉只要聽到律師或法輪功學員提到法輪功或憲法、法律,當即打斷,甚至企圖無理趕走謝萬猛的律師。

十月二十九日下午兩點三十左右,法輪功學員謝萬猛、吳瑞(吳銳)、李瑞華,被深圳市鹽田區鹽田法院在第二審判庭非法開庭。謝萬猛的律師提出憲法和聯合國關於信仰的決議時,遭到審判長段暉幾次阻止。段暉稱:不允許提憲法,說這是說刑法的問題;不允許提聯合國在宗教方面的決議,說是這是在中國,按照中國法律;不允許提出法輪功定性問題,律師只能在現有法律提出對公訴人指控罪名成立與否的前提下進行辯護。

法輪功學員在做自我辯護的時候,每次提到法輪功問題時,就會被審判長段暉打斷,包括李瑞華在做最後陳述時,沒說幾句,就被審判長段暉打斷了,說庭審之後,交給他就行了。

在庭審過程中,段暉會偽善的要求法輪功學員只能在他畫的圈圈裏回答。段暉叫停謝萬猛的律師陳述,不允許提出相關法律法規。律師不同意,並且繼續說下去的時候,段暉叫法警要把謝萬猛的律師驅逐出去,律師只好停下來了。當庭沒有宣判結果。

縱觀這次非法庭審,加之看到了最近海外媒體曝光一份絕密文件「法發2000年29號文」。 此文件是在2000年11月30日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五部委聯合發布的迫害法輪功的所謂「意見」,即「法發2000年29號文」。看似讓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聘請律師做辯護,實質卻是畫出一道 「圍城」讓參與其中的被非法對待的人只能在這個城裏說話。

公檢法司所有參與的人員都「以為」他們在秉公執法,殊不知被中共邪黨推到懸崖邊而不自知,違反了人基本的普世價值而不明白。真正受害的是你們這些公檢法司的工作人員啊。中共邪黨讓你們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工具,讓你們在執行錯誤的上級命令,但是中共邪黨早就給你們準備好了歸宿,《公務員法》的幾次更改是最好的證明。而且中共邪黨讓你們對好人實行的迫害,對修煉人的迫害,不就是讓你們雙手沾滿鮮血而下地獄嗎?

法輪功是佛家修煉大法,法輪功學員沒有犯罪,他們都是善良人。事實證明,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二十一年的迫害中,法輪功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及地區,主要著作《轉法輪》被翻譯成幾十種語言在全世界流行。

其實,很多公檢法司部門的人通過法輪功學員的堅持努力講真相、勸善,了解了法輪功真相,不再參與迫害,為自己及家人選擇了一條光明大道。真心希望被謊言欺騙,被中共系統洗腦的公檢法司的你們,放下對法輪功的偏見,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用你那理性的思考,認清中共和江澤民集團毀滅人類的邪惡本質,不與中共捆綁在一起,跳下賊船,不要落得個悲慘下場。做出你人生的最重要的選擇吧──停止迫害法輪功,退出中共所有邪黨組織,給自己一個美好的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