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錯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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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聽到了一個老年同修的故事,心裏百感交集。這個同修講真相做的很好,今年下半年就腹部腫大,排泄不出去,很痛苦,堅持了不長時間就去世了。

期間,大家也都去看望她,也幫她發正念,也都告訴她要向內找,但是她始終說:找甚麼啊?也沒啥錯啊,三件事也都做了,怎麼還這樣呢?她就這樣帶著不解、帶著質疑、帶著埋怨,離開了人世。

在我身邊,像這樣不承認自己有錯的同修不少,他們的口頭禪是:師父讓我做的,我都做了,我也沒做錯甚麼啊,還找啥啊,怎麼總也不好啊。有的還說:怎麼別人都沒事,就我總難受啊。這些同修很委屈,覺得自己付出很多,到頭來怎麼還病業重重。

其實,師父是讓我們做好三件事,但師父更讓我們向內找,修自己啊。這些同修中有的人不懂向內找,有的不願向內找,有的不會向內找。向內找修自己不到位,是他們的通病,也是他們狀態不佳的根本原因。

在修煉中,不承認錯誤是最大的問題。這個同修可能就栽倒在這裏,認識不到自己的問題。甚至在不正確狀態、極不好的狀態,持續了很長時間時,依然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這就是最關鍵的問題。為甚麼這麼說呢?

首先,不承認錯誤,是不信師父不信法。

「修煉的人不是修煉的神,修煉過程中誰都有過,關鍵是怎樣對待。有的人能認識,有的人認識不到,也有的人執著於怕心等各種因素不想認識。」[1]「不管那個邪惡怎麼瘋狂,你如果沒有毛病它不敢碰你。」[2]「凡是在煉功中出現這個干擾,那個干擾,你自己得找一找原因,你有甚麼東西還沒有放下。」[3]師父說誰都有過。法理寫著沒毛病邪惡不敢碰,如果我們依然不承認自己有錯,這就是不信師不信法的表現啊。沒錯的人,是完人,是神,神就不用修了,也就無從修煉了,沒錯怎麼修啊,只要在人中,就肯定有要修的地方,也就肯定有錯。認識到修煉人都有錯,自己也一定有錯,是修煉的前提條件。所以,一定要認識自己有錯,才是信師信法。

其次,不承認錯誤,就沒有真正修煉。

「真正修煉,就得向心去修,向內去修,向內去找,沒有向外去找的。」[3]拿著經書日日學法,起早貪黑的天天煉功,寒來暑往的講真相,自稱大法弟子,自詡精進實修,其實未必。大法弟子,是有標準的,只有做到無條件的向內找,才是大法弟子。

也就是說,做事不是修煉,忙碌不是精進,積極不是實修。熱情、努力、付出、承受的表現,都不是修;不推諉、不掩飾、向內找、修自己,才是修。師父說:「有人在修煉上看上去很精進,也在學法,也在煉功,可是哪,不向內找。不向內找啊,大家想想,那不就是常人嘛。」[4]

比如這個同修,事實上我們看到了她的情很重,她有怨恨心。大家都告訴她了,這些明顯的問題,如果她能即時的修正,執著心越來越少,可能情況不會持續惡化。

第三,不承認錯誤,心性不提高不長功。

「不知道高層次中的法就沒有法修;沒有向內去修,不修煉心性不長功。」[3]怎麼才是知道高層次的法呢?就是明白法的標準是甚麼?如果不知道法的標準,基本上沒得法。比如有的同修,該學法學法,該罵人罵人,啥難聽罵啥。法的標準是與人為善、要修口,口吐蓮花。這樣的同修,最起碼在這一點上,沒有得到修口的法理。學法的人,不一定得法。得到法的人,法是在他心裏扎根的,遇事是會用法衡量的,做事是有原則、有底線的。

向內找,修自己,修甚麼?修掉不符合法理標準的思想觀念、言談舉止啊。比如該學法學法,該罵人罵人的,在修口這一點上,心性一直在常人中。如果這個同修認識到罵人是錯誤的,按照法的標準,凡事考慮別人的感受,修自己的口,改掉罵人的惡習,心性提高上來了,功才能長上來,才能狀態好轉。

第四,不承認錯誤,是放不下名利情

「你有錯也不承認,想叫人知道你沒錯而表現你不錯,那誰也瞧不起你,因為那是常人的手段。」[5]

為甚麼不願承認錯誤呢?有的人當常人時,爭強好勝、高傲善辯,沒服過軟,沒低過頭。從來沒有認過錯,從來沒有接受過意見,從來沒有改過錯,這種觀念已經根深蒂固了。所以修煉後,即使同修苦口婆心,即使法理明擺著,但是,「我沒錯」的觀念仍然控制著他。只要他不轉變這個觀念,即使天天學法,即使日日講真相,這個人還是一直不認錯,一直不改。他接受不了自己有錯的現實,也就根本做不到找自己。

當人的顏面比生命更重要,他寧可不要命,也不能丟臉,拼命也要證明自己的沒錯。而維護面子,其實就是維護自己的名聲。不讓人說,不找自己,不承認有錯,不也是維護自己的名利情嗎?修煉要放下執著心,我們還抱著名聲,不是與法背道而馳嗎,不是離法越來越遠嗎?其實她一直排泄不出去,肚子脹的像皮球。是不是在點化她,放不下的垃圾太多了,放不下就得自己抱著,放不下就難受。如果她真的放下了夫妻情、兒女情、怨恨等人心執著,可能她的身體狀態也會自然好些。

五、不承認錯誤,就沒否定舊勢力安排

我們常常說「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怎麼否定?時時掛在嘴邊、日日發正念、天天發資料,就能否定嗎?事實上,當修煉的人,不承認錯誤,不想找自己,不願修自己,不放下情的時候,是同舊勢力一樣的,是不想動自己的,也是無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

一個女同修血崩。她找了個本子,找到一個執著心就寫下來一個,她找到了貪心、安逸心、怕心等等,然後認真的依法改正。十年以後,這個本子寫滿了,她的血崩也好了。她認為肯定自己有錯,有執就去,有錯就改,有漏就補,有心就放。

六、不承認錯誤,就會懷疑法

同修說:「(我)也沒啥錯啊,三件事也都做了,怎麼還這樣呢?」其實,這話裏隱含著:我都做了,師父為何不幫我清理身體、法怎麼不保護我的不解、質疑及怨恨。潛意識裏她覺得:我做了,師父就該管我,師父為甚麼不管我?我做了,法就該保護我,法為甚麼不保護我?其實這想法裏深藏著很強的個人目地、有求之心。「你抱著各種有求的目地來學功、學大法,那你甚麼都學不到的。」[3]有些人自己做不到無私無我的做三件事,出了問題,就懷疑、懷恨,而越質疑師父,越與大法討價還價,越不會好,因為心不正。

當我們越不找自己的時候,就會越懷疑法,而越不相信法的時候,就越偏離修煉的正道,越常人化。而師父與大法是不能平白無故保護常人的。這也正是有些同修病業越來越嚴重的原因之一。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也棒喝〉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大法洪傳二十五週年紐約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4]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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