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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中被綁架 遼寧花甲老人遭冤判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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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錦州市濱海新區(原經濟技術開發區)現年66歲的法輪功學員楊鳳英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在家中被綁架,遭冤判八個月,日前已回到家中。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四點多鐘,在錦州市濱海新區國保大隊長李剛的指使下,濱海新區天橋派出所五、六個警察闖入濱海新區西海口村法輪功學員楊鳳英家,將她的大法書等私人物品非法搶走,並把楊鳳英劫持到錦州市拘留所,說拘留十五天。但到了十一月三十日,楊鳳英卻被轉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關押。同年十二月十日,楊鳳英被濱海新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錦州濱海新區法庭法官李玉夫以視頻開庭的方式非法庭審楊鳳英,不到半個小時就匆匆結束。家屬沒能參加開庭。

在整個事件過程中,楊鳳英堅信自己沒犯法,始終不配合惡人,高喊「法輪大法好」,堅持講真相,拒絕簽字。楊鳳英最終遭冤判八個月,一直被非法羈押在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楊鳳英老人平安回到家中。

楊鳳英,女,現年66歲,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邪黨對法輪功殘酷打壓的腥風血雨中,因堅持信仰,她屢遭迫害,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家人也倍感壓力和痛苦。

一、兩次勞教 加期迫害

二零零零年,楊鳳英去北京證實大法,被警察非法抓捕回當地,她在天橋派出所被毒打,耳朵被打聾,臉被打得青腫,大腿等部位都被打腫、打青,遭毒打三個多小時。八月八日,楊鳳英被送馬三家非法勞教二年,期滿回家後,因堅持信仰,人還沒到家,直接又被劫持到洗腦班,後被非法加期三年教養,再被送回馬三家教養院。在教養院,楊鳳英遭到身體上、精神上的嚴重摧殘。

二、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楊鳳英與一法輪功學員去看望友人,因給路遇幹活的世人講真相,遭惡意構陷,當時倆人被劫持到王家派出所,後楊鳳英被劫持到錦州拘留所十天。

三、在看守所遭毒打

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楊鳳英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在錦州龍棲灣經濟開發區娘娘宮鄉崔屯講真相時遭誣告,被龍棲灣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並搶走手機、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

龍棲灣公安分局警察將六名法輪功學員隔離開,一個人一個屋,單獨提審。警察想錄口供,問楊鳳英的名字,家住哪裏。楊鳳英說:我們甚麼壞事也沒幹,一沒偷、二沒搶、又沒殺人放火,我們是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沒有必要告訴你們這些,沒有用。告訴你們了好上我們家裏讓我們家裏人擔驚受怕,我不能告訴你們,我也不想讓你們繼續犯罪,我這樣做對你們有好處。他們不聽,其中有一個年輕警察,看楊鳳英不說,就用皮鞋踢她的大腿,另一個小警察用電暖風烤她的臉。楊鳳英說你們這樣做對你們不好,你們還年輕,給自己留條後路吧。

後來,他們又找來倆個便衣警察,一個警察到楊鳳英跟前罵著說:這麼多人就說不了你?!然後手指戳著楊鳳英的腦門讓她抬頭,接著就狠狠的打楊鳳英六個嘴巴,打完後罵著就走了。另一個想以嘮家常的辦法讓楊鳳英說出名字和地址,帶頭抓人的警察對楊鳳英說:你不說也照樣判你。

這所謂的「提審」持續到凌晨三點多鐘,帶頭抓人的那個警察帶著另一年輕警察把楊鳳英等人送進看守所關押犯人的屋子裏,並把她們分開一屋一個,楊鳳英被分到二室。到屋五點多鐘,楊鳳英想盤腿打坐,這個室裏有一個五十歲左右的女嫌犯,屋裏人稱她為老大,也是「班長」,打人特別兇狠。楊鳳英打坐她不讓,她就指使倆個年輕的女犯人把楊鳳英的外衣扒下,只剩下襯衣襯褲。

一月七日,那個「班長」叫楊鳳英穿號服,楊鳳英說:我沒幹壞事,我不是犯人,我是被迫害的。楊鳳英不穿他們逼著她穿。

八日那天,「班長」又說楊鳳英幹活少,楊鳳英就給她講真相,說自己不是犯人,按真、善、忍做個好人,沒犯罪,自己和她們不一樣,是被迫害的,「班長」氣的惱羞成怒,舉手就打,拳打腳踢,打嘴巴,搧耳光,特別兇狠。打完把楊鳳英拖到廁所裏,又逼楊鳳英驗血;下午逼楊鳳英報數。楊鳳英不報,仍說自己沒犯法,不和你們一樣,那個「班長」又下狠手,又打嘴巴,又上拳頭,打完將楊鳳英拖到廁所裏。然後不讓她睡覺,讓她打更,又讓她加班。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九日上午,「班長」又氣急敗壞的開始掄拳頭、打嘴巴,還強迫楊鳳英按手印、照像,楊鳳英堅持說自己沒幹壞事不按。楊鳳英想跑回室裏去,可忘了來時的路,跑到二道門那兒,有個警察把楊鳳英扯回,打她一個嘴巴。回到屋裏,又把楊鳳英拖到廁所裏,說:「誰讓你跑的?你盡給我添麻煩!」說著又給楊鳳英四個嘴巴。下午,「班長」又下狠手把楊鳳英的衣服扒光,僅剩下褲頭。北方的一月正是數九隆冬,很冷。楊鳳英對「班長」說,咱都是女人,你侮辱我就等於侮辱你自己。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十日下午吃完飯,這些人讓楊鳳英去廁所站著,楊鳳英不去,「班長」指使兩個刑事犯,她們仨人把楊鳳英拖到廁所門口,又從頭頂倒下兩盆冷水,楊鳳英的衣服全都濕透了。

直到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晚,楊鳳英等人才被接回家。

四、綁架未遂 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錦州市「610」和特警支隊警察接連綁架了濱海新區六名法輪功學員,有的法輪功學員因不在家、綁架未遂。楊鳳英當時正好不在家,得以倖免,但家被抄,私人物品被搶走。

五、再被拘留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下午,楊鳳英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去孫家灣發福字講真相中,被王家窩鋪邊防派出所警察綁架,晚八點多被劫持到錦州市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相關單位信息:(區號:0416)
錦州市濱海新區法庭:
主審法官:李玉夫 18941601059;04162872909辦公
錦州市濱海新區檢察院:
公訴科科長:張俊敏 3575659辦公
錦州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公安分局:
國保大隊長:李剛13940655557、3571700辦、2931108宅
錦州市濱海新區天橋派出所所長:劉堯 1360496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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