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公檢法部門的種種推諉》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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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四日】看了同修《如何應對公檢法部門的種種推諉》一文,個人感同身受,從人這面看的確是這樣。邪黨操控的公檢法部門根本不是表面的鐵板一塊,反而是各為私利,千瘡百孔。

有一次我抵制洗腦班迫害,邪黨官員讓110抓我,我絕食抵制迫害,單位惡人、110和工委一看不好,開始互相推卸責任。邪黨為了拉攏逼迫他們參與迫害大法,採用利誘或者其它方式,利用他們對利益的執著引誘他們犯罪。但是相生相剋的理,同樣會讓他們為了利益拋棄邪黨。當他們知道邪黨必亡時,當他們知道邪黨拉他們背鍋,我們起訴他們,邪黨又會拋棄他們時,利益同樣會使他們會毫不猶豫的拋棄邪黨。當他們看見不好做或者有麻煩的時候,有的是辦法對付邪黨。更不用說他們正念升起的時候了。

從另一方面說,如果我們無論去政府部門還是講真相發正念,如果看著好像沒有結果,還做不做?這個事情周圍可能被舊勢力重重包圍著,講真相不聽的人,可能頭腦周圍的觀念像厚厚的一層殼包圍著,每次不一定有明顯變化,但是只要我們做一次,那個殼就會破除一部份,不管多厚,總有被打透的那天,肯定能全部破除。

大法是貫穿一切的,肯定也包括人這個層次,在人間也同樣有正法的機制和因素。師父說:「做而不求 常居道中」[1]。所以我們只管全力去做,結果自然水到渠成。

個人的一點經歷與體悟,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道中〉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個人當前的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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