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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七旬夏月仙被非法判刑三年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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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是中秋節,武漢市江漢區7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夏月仙帶著孫子玩耍,順便善意地告知民眾法輪大法好的真相,遭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到東西湖第一看守所。一年多後,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她被判刑三年七個月。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八日至二十七日,武漢舉辦「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中共利用此機加劇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夏月仙在江岸區大智路上,帶著孫子玩耍,順便告訴路人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警察綁架到江漢區唐家墩派出所。唐家墩派出所警察給夏月仙的兒子打電話,要他把孩子帶回家,並說「軍運會」之後再放人。

與此同時,警察到夏月仙家非法抄家,抄了大半天。警察走後,街坊鄰居看到她家裏,警察把煙頭扔得滿地都是。

後夏月仙老人一直被非法關押東西湖第一看守所。直到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夏月仙老人的家屬接到漢陽法院通知,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非法開庭。家屬只在漢陽法院通過電視屏幕看到夏月仙。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夏月仙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七個月,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至二零二三年四月。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夏月仙老人的遭遇是中共司法體系的黑暗和違法犯罪行為。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不僅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所有中國人都是這場無理迫害的受害者。希望仍在違法、違憲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人員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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