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好多同修找到A同修的丈夫,讓他去派出所要人。他說不敢去。我對他說:「你媳婦回來給你做飯還是給我做飯?你媳婦修煉前對你好還是修煉後對你好?」他說:「當然是修煉後對我好。」我說:「你如果不去要人,她會被迫害的更嚴重,你去會減輕對她的迫害。別怕!沒事的,我跟你一起去。」
我跟A的丈夫去派出所要人,警察說已交到國保那兒去了。在回來的路上,我說:「你該上班上班,啥時有時間給我打電話,我跟你一起去國保要人。」
沒幾天時間,A同修居然被無條件釋放回家了。A說,被綁架開始心裏很壓抑,後來正念就強起來了!心裏想:「我家裏的東西不讓邪惡操控的警察看到!不讓邪惡干擾對面屋的同修!」警察來了真的甚麼也沒看到,甚麼也沒找到,只劫走了一個大紅「福」字。
B同修的兒子、女兒都在政府部門工作。他倆不讓同修參與營救他們的母親。最後B被非法判了兩年刑期。
A這邊是信師信法,整體配合,被無條件釋放;B則是有錢有勢,相信邪黨,不但沒解決問題,還被邪惡判刑,真是神念人念兩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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