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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張翠娟、劉秀英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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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州市花都區法輪功學員張翠娟和劉秀英女士,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警察綁架、構陷,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被荔灣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

張翠娟一九七四年出生,家住廣州市花都區商業大道;劉秀英一九四八年出生,湖南省洪江市人,家住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橫譚村。因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劉秀英被廣州市白雲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二零一三年四月六日和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分別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為了幫助民眾了解法輪功真相,張翠娟和劉秀英在住處附近發放了幾本真相資料。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張翠娟和劉秀英在家中被花都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警察對她們非法抄家後將她們劫持到花都區看守所。

張翠娟於八月二十六日被批准逮捕,劉秀英於八月十日以取保的方式回家。關押迫害的藉口還有:張翠娟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四日在廣州市華都區大華村興隆社向居民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騎電動車搭載劉秀英在廣州市花都區曙光路、天貴路、龍珠路等地公交車站,十字路口以及電線桿張貼印有法輪功救人用的標語。劉秀英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日和二十七日在花都區橫潭村發放法輪功救人資料。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張翠娟、劉秀英被荔灣區法院分別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

據明慧網報導出來的消息,二零二一年又獲知廣東省法輪功學員有70人被非法判刑,至少有47人被非法逮捕、起訴、庭審,還有超過94人遭受過其它形式的如洗腦班、非法拘留等綁架迫害。

相關責任人
1、荔灣區檢察院(荔灣區檢察院和法院是迫害廣州市法輪功學員的兩個定點檢察院和法院之一)
檢察長李江海,2021年底上任,原廣州市檢察院檢委會成員,1969年8月28日出生,13925121659
原檢察長劉建軍,2021年底任廣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13802959181
2、荔灣區法院
院長羅少雄,2021年底上任,原廣東省高級法院刑三庭庭長,1968年4月23日出生,13802910883
副院長何國秋,13802832908
紀檢組長黃儉文,13602769393
副院長羅偉成,18928919938
副院長招汝榮,18928919912
副院長蔣斌,18928919929
政治部主任陳智纓,189261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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