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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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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三日】對自殺的認識,隨著年齡、閱歷的增長,有著不同的改變。

兒時的認識

我記事時,已是「文革」後期,那時候的農村,沒有電燈,用的是煤油燈。到了夏天的晚上,街坊鄰居聚在一塊乘涼、講故事。爺爺、奶奶輩的很多不識字,但有很多口傳心授的傳統文化故事,有的古裝戲看的多,每天晚上講的故事都不重樣的,都是善惡有報的故事。聽的多了,相信人來世間做好人是唯一出路。

我有個表姐,我母親給她介紹了一個男朋友,已訂婚。這個男朋友有正式工作,因為嫌棄表姐沒工作,要退婚。但表姐個性強,覺的沒面子,就喝農藥自殺了。這件事對我的刺激很大,因為是發生在自己的親人身上,我就認真的思考了自殺的對與錯。

人來世間,做好人是個前提,難免會遇到各種坎坷與情仇,只能是忍受痛苦的同時,把事情做好,把矛盾處理好。這樣看來,自殺就是錯誤的,不可取的;而且自殺也違背做好人的初衷,沒有完成人來世間的責任。

基於這樣的認識,我就在讀書學習的過程中,有意識的培養自己的承受能力與吃苦能力。

學習了傳統文化故事後的認識

二零零三年,接觸了明慧網,閱讀了大量的傳統文化故事,認識到傳統文化不是中共一再宣稱的封建迷信、是封建統治者愚弄民眾的手段等,而是對人善良本性的喚醒與強化。有了傳統文化的對比,才能分辨出自己行為的對與錯,傳統文化就是今天人的指路明燈。

古人如何看待自殺,在很多古籍中都記載了古人親身經歷的神跡,今天的人稱之為傳統文化故事。

古籍《果報類編下卷》中記載了一則地獄見聞,那些各種方式自殺者痛苦的承受。故事講的是鎮江人張大,旅居揚州,康熙七年五月病死,見了閻王。閻王說:抓錯了人!你既然到這裏,可捎一封信到陽間。於是,令一鬼兵引他遊覽一座城市,城門口匾上寫著「枉死」兩個字。

他看到很多鬼魂,拖著一尺多長的舌頭,自稱是吊死鬼。每天到這個時辰,必須再度經歷上吊之苦。後又見到很多鬼魂,身體腫脹,衣服盡濕,自稱是投水自盡的。又見到一些鬼魂,有的無頭,有的斷喉,有的七孔流血,自稱生前是自殺而死,服毒而死的人。他們每一天定時照生前的死法重過一次,苦痛萬分。那些鬼魂又異口同聲說:「我們在生時,都認為一死了事,但想不到死後痛苦到這般,真是悔恨都來不及了。」

張大說:「那些鬼魂到何時才能重新投胎做人呢?」鬼兵說:「不能了。大凡閻羅王殿前托生做人的鬼魂,乃十分少有。人身難得,反而不知珍惜,而尋短見。這些人在陰間辜負了閻王一番鼓勵在世間為善做人的恩義,在陽世又辜負了父母三年乳養的大德。何況一個人自盡,往往會使陽世親眷遭遇司法訴訟,真是害人不淺。因此閻王最恨這些人,判決他們入畜生道,不容易投胎人身……」

看完了這一幕,張大彙報閻王,閻王說:「你回到人間,可以把這番話告訴世人。」然後,閻王大聲拍擊桌子,張大才悠然醒來!

自殺是有罪的,這在傳統文化中是明確的,告誡世人不要選擇自殺,要珍惜人身難得的機緣,做好事,結善緣,不要做壞事,造惡業。

法輪功學員不會選擇自殺

法輪功學員通過學法修煉,明白自殺有罪的道理,而且修煉離不開人身,怎麼可能選擇自殺呢?那還修煉甚麼?!

中共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在天安門廣場製造「自焚」案詆毀法輪功,法輪功學員一眼都能看出是假的,因為歷史上修煉的從來沒有通過自焚去升天的,這是自殺行為,對人對己對社會沒有一點好處;法輪功學員也深知自殺有罪的天理,怎麼會明知故犯呢?!

法輪功學員明白,被中共謊言矇蔽很深的中國人不明白,所以法輪功學員才要講真相,不惜付出生命也要把真相告訴給世人,特別是中共自導自演的「天安門自焚」騙局。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走過了二十多年頭,面對中共的謊言與暴力,救人也救的非常艱難。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底,在海外退黨網站聲明「三退」(退黨、退團、退隊)的人數僅超過四億多。十幾億的中國人,還沒有達到一半,面對中共不斷變換著的謊言,改變人的黨文化思想有多難,救下一個中國人也是何等的艱難。

正本清源,清除中共邪黨這個毒瘤,回歸傳統,正其時也。認真地聽一聽,看一看法輪功真相,做出符合歷史與道義的選擇,順應宇宙特性真、善、忍做個好人,才是今天人的最明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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