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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海珠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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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州市海珠區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重災區,廣東省、廣州市和海珠區各級政法委,緊隨江澤民集團的邪惡指令,操控公檢法人員,用多種方式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和毒害世人,罪惡累累,讓人觸目驚心。從二零一六年迄今,海珠區法院至少非法枉判四十三名法輪功學員。

一、非法判刑

自二零一五年起,海珠區法院成為廣州市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定點法院之一。從二零一六年迄今,該法院至少對四十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楊秀華、林作英、譚初英、梁惠嬋、楊志剛、余清清、李玉薇、吳麗娟、羅桂友、曾浩、李慶華、董麗娟、易朝玲、謝宇、李常興、牛奔、黃潛、鄭景賢、曾加庚、王梅英、劉金煥、凌建民、胡吉秀、葉小冰、李源東、馬民慶、王雪禎、甕慶忠、方偉雄、曾興陽、鄧芳、曾躍玲、劉躍麗、李健、童雪升、孫秀麗、張永梅、麥康林、張春河、李峭松、佔志銀、邱華芝、張曉洲。另有法輪功學員黎橋森是否被判刑待查。

海珠區法院公然違反法律,庭審過程處處違反刑事訴訟法,沒有對任何「證據」實施質證,並肆意剝奪法輪功學員和律師的辯護權,對影響定罪的關鍵問題隨意打斷,整個庭審只是核實兩個問題:被告是否煉法輪功,被查抄的資料是否是被告所有,只要「是」,就強行把「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扣到法輪功學員的頭上。法輪功學員及辯護律師明確指出該罪名沒有法律依據,屬於適用法律錯誤,所謂的「證據」也屬於非法證據。但偽法官一律不予採納。

更有甚者,海珠區法院對年老或重病的法輪功學員也不惜下重手。例如今年80歲的高級工程師曾加庚,原本身體非常健康,被海珠區看守所迫害致高血壓240、幾乎失聰、生命垂危,海珠區法院仍對老人非法判刑五年,於二零二一年底將他劫入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二、非法起訴

海珠區檢察院是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的黑窩之一,它或直接起訴,或接手其他區檢察院轉來的非法起訴材料,與海珠區法院共同構陷法輪功學員。

何素梅二零一九年八月開始任海珠區檢察院檢察長,上任不到一年半時間內,海珠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了二十八位法輪功學員,對高齡法輪功學員也不放過,他們是:王梅英、劉躍麗、邱華芝、張曉洲、孫秀麗、童雪升、張永梅、麥康林、劉金煥、葉小冰、李峭松、徐正秀、胡吉秀、黎橋森、方偉雄、翁慶忠、凌建民、林作英、張惠、梁惠嬋、吳麗娟、譚初英、曾加庚、馬民慶、王雪禎、楊志剛、李源東、楊秀華。

被非法起訴的二十八位法輪功學員中,八十歲以上兩人,七十五歲以上六人,七十歲一人,六十歲以上兩人。王雪禎、馬民慶為母子。曾加庚已被迫害致命危;王雪禎已被迫害致無法站立,兩人現均已被非法關押在監獄受迫害。

三、非法關押

海珠區看守所是非法集中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黑窩之一,接收被警察綁架來的法輪功學員,配合該區檢察院、法院的進一步迫害;也配合邪惡「610」組織在非法關押期間給法輪功學員洗腦,企圖用刑期威逼他們放棄修煉。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部份法輪功學員由於看守所生活環境惡劣、食住條件極差、勞動任務超高等原因,出現嚴重病症,海珠區看守所草菅人命,既不放人,也不讓親屬探視,也不給任何醫治,致使學員生命垂危,還被迫參加非法庭審。如法輪功學員李常興、曾加庚、王雪楨等人的例子。

二零一八年四月,海珠區法輪功學員、中醫師李常興被劫持到海珠區看守所後,鉛、錳中毒症狀迸發,十個月左右,李常興體重由一百三十多斤下降到八十來斤,呈間隙性昏迷。期間,海珠區看守所沒有送李常興到醫院檢查和治療,也沒有通知家屬,任由李常興的健康不斷惡化。在他雙腳不能正常站立的情況下,仍被海珠區法院冤判四年,劫持到廣東省北江監獄迫害。

曾加庚老人二零一九年九月中旬,被非法關押兩個月後,出現嚴重高血壓,廣州市第一看守所送曾加庚到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檢查,醫院體檢結果是:高血壓三級(很高危組);左心房擴大,二尖瓣關閉不全,主動脈瓣關閉不全;心功能一級;頸動脈硬化,認為曾家庚「病情嚴重」。後被轉押至海珠區看守所,被迫兩次參加非法視頻庭審。

王雪楨老人二零一九年被綁架關押,後轉到海珠區看守所。自二零二零年六月起,腰部劇烈疼痛,行動困難,嚴重時只能爬行。她曾找海珠區看守所要求治療,但看守所獄醫聲稱是老年病,沒有給予任何治療。王雪楨老人後需終日臥床,被迫坐輪椅去視頻開庭。

法輪功學員病危時,要海珠區看守所放人,它說「無權」;但在法輪功學員結束非法刑期該釋放時它不放人走,卻又「有權」了。

青年法輪功學員謝宇,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冤獄期滿時,海珠區看守所將謝宇交到越秀區公安分局警察手上,導致謝宇冤獄期滿後直接被劫持到廣州市洗腦班非法關押了九個月。

老年法輪功學員鄭映珠,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四日在海珠湖講真相時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海珠區拘留所(緊鄰海珠區看守所)十五天。釋放當天一早,鄭映珠的親友來到拘留所大門外接人。卻見一輛麵包車裏坐著鄭映珠從拘留所裏開出來。原來是公安局的人來搶人。親友有的從車窗連拉帶拽想把鄭映珠從車裏救出來,有的大聲疾呼,給司機和車裏人員講真相,讓他們停止作惡,現場亂成一團。公安見勢不妙,連忙把車倒回去拘留所裏面,緊關大門不露面。親友等了很久都不見動靜。後來得知車子從另一個門溜走了,把鄭映珠劫持到廣州市洗腦班,直到八月二十二日才放回家。

可見,海珠區看守所關押法輪功學員並不在乎是否合法,只是一味的唯命是從,聽令於公安局與政法委。已經構成了濫用職權罪、非法拘禁罪和綁架罪。

四、強行洗腦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廣州市多個行政區都設有洗腦班,綁架法輪功學員進去強制洗腦,酷刑迫害,甚至剝奪其性命。後因為罪行被揭露,逐漸都撤掉,只剩下廣州市洗腦班(對外稱「廣州市法制學校」)。約在二零一五年大法弟子訴江以後,多區的洗腦班又死灰復燃。

海珠區強制洗腦班,位於廣州市海珠區工業大道北66號,該地點為廣東省公路事務中心(原名廣東省公路局)招待所。該地點採用封閉式伸縮門,約兩米多高,從外面看不到裏面情況,沒有單位名稱,牆上寫著「內部單位,恕不對外」。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此時,很多都是被布或者用口罩蒙著眼睛劫持進去的,進去時用車載入,釋放時用車載出。學員問夾控者這地方在哪裏,他們都不願意回答,夾控者就算回答了也沒有確切的地址,只說是江南西附近。夾控者都不是正常的白天上班晚上下班,而是整天都在那裏,不能隨便出入,估計是刻意隱藏這個黑窩點。

海珠區政法委書記陳某、「610」主任陳某、赤崗派出所所長林某及警察三十多人騷擾參與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修煉者,強迫「訴江者」寫保證今後不煉法輪功、不再控告江澤民,不寫就抓到洗腦班,還帶著醫生來,檢查沒問題後就直接拉到「訴江」洗腦班。他們連七十八歲的老人張惠芳都不放過,到處在尋找張惠芳,監控其子女電話,造成老人無家可歸。

二零二一年以來,該洗腦班先後劫持了朱宇飆(共兩次)、徐細女、羅海紅等等(部份學員沒有透露姓名)法輪功學員進去強制洗腦,強迫他們放棄信仰。一般手段是先由公安國保突然綁架劫持,不告知親屬人在哪裏。再由居委會綜治辦上門讓家屬收拾幾件衣物讓人轉交給被關押的親人。都是用威逼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寫甚麼「書」,表示放棄信仰。朱宇飆律師絕食反抗迫害,五天後被釋放回家,但是家附近一直有來歷不明的小車停留盯梢。

五、經濟迫害

1、非法罰金

海珠區法院不僅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還對他們非法附加罰金刑罰,從三千到三萬元不等。法輪功學員非常清楚自己沒有違法犯罪,是被誣判,都拒交罰金。海珠區法院一般是採取從銀行卡強行扣劃的辦法,搶劫錢財。法輪功學員牛奔二零一六年遭廣州市海珠區法院誣判,並勒索罰款五千元。牛奔被非法關押在監獄期間,海珠區法院將牛奔僅有的2177.71元銀行存款全部非法扣劃,並非法向牛奔發出限制消費令,將牛奔歸入限制人員名單。

法院還與監獄勾結,對不交罰金的法輪功學員禁止買生活用品和食品。眾所周知,中國大陸的監獄尤其是男監,勞動強度極大,伙食又很差,吃不飽飯是常事,直接摧殘在押人員的身心。他們普遍靠家裏寄來的錢買一點方便麵、餅乾、火腿腸、奶粉等副食品補充一下體力和營養,好活著出去。法輪功學員在監獄遭受酷刑「轉化」、強迫勞動,這種情況下還不讓買食品和用品,實為非常陰毒的迫害手段。

2、非法凍結財產

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傍晚在住處樓下,法輪功學員李源東被海珠區公安分局沙園派出所警察綁架,八月十六日被海珠區檢察院非法批捕,隨後海珠區公安分局企圖對李源東的房產、銀行賬戶、微信、支付寶等財富進行查封、凍結、扣押,發現李源東沒有上述財富後才作罷。

3、非法開除公職

法輪功學員易朝玲女士,時年五十五歲,在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圖書館採編部工作。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上班時,被新港西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個月,被廣東省教育廳非法開除公職。

法輪功學員曾浩,時年四十五歲,任廣東技術師範學院天河學院教師。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在自家樓下買早餐時被廣州市海珠區國保大隊、江南中街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一萬元。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曾浩被劫持到廣東省北江監獄。出獄後也被非法開除公職。

4、非法剝奪養老金

六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鄭映英女士,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荔灣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五千元。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廣州市海珠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非法發出「收回社會保險待遇告知書」,告知書包括兩方面內容。

1、收回自二零二零年四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發放的養老保險待遇53613.17元,要求五個工作日內,向海珠區赤崗街勞動保障中心交回上述數額的已領取養老保險。

2、自二零二一年五月開始,停發養老待遇。廣州市海珠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直屬於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六、搞邪惡宣傳污衊法輪功,毒害廣大民眾

海珠區跟隨中共江氏集團的迫害政策,用在轄區街道張貼毀謗法輪功的宣傳畫、開辦所謂的「崇尚科學、反對邪教」的專題活動、創建「無邪教示範工程」等方式(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對法輪功進行污衊和誹謗。

以下曝光的是海珠區鳳陽街道近期的仇恨宣傳: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以開展 「法律服務進社區」為由,趁機展出了由海珠區和各街道辦事處製作的反邪教圖版四十餘塊。

鳳陽街聯合南珠社區搞「無邪教示範工程」,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上午,通過廣東省工作組的所謂檢查驗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鳳陽街聯合南珠社區居委會,在萬科裏廣場舉辦反邪教宣傳活動,共發放宣傳小冊子、單張、禮品近千份。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鳳陽街開展「崇尚科學 反對邪教」專題活動 ,以小禮品為誘餌,派發宣傳折頁、宣傳手冊等五百多份,擺放反邪教宣傳展板八塊。另在轄內江泰路普法長廊、二十一個社區居委會和各反邪教宣傳欄全面更新反邪教宣傳牆報三十份。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在春暉學校舉行「崇尚科學,反對邪教」進校園活動,派發單張二百多張,毒害小學生。鳳陽街更是宣稱後續還將在轄內其它學校舉行。

二零一八年初,鳳陽街道南珠社區居委會,在其居委會所在的南珠路,大約五十米長的牆上,貼滿了反邪教的大幅宣傳畫,有一半的宣傳畫直接毀謗法輪功。瘋狂程度,如文革再現。

綜上,海珠區公檢法機構迫害法輪功學員可謂作惡多端、不遺餘力。「福禍無門,唯人自招」。新冠疫情爆發以來,廣州市的疫情多次在海珠區爆發。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月,海珠區下屬鳳陽街道兩次爆發。尤其是十月二十二日以來的疫情是三年來最兇猛的一次,全區的染疫人數不斷攀升,封控也抑制不住。其中鳳陽街道(海珠區法院所在地)、南洲街道的後滘(海珠區看守所所在地)、大塘片區(二零一七年八月三日晚,約六、七名法輪功學員在海珠區大塘公安宿舍被綁架,當晚警方出動了十多輛車,其中有警車和救護車)一直是疫情集中爆發地,連累海珠區被封控一個多月,民眾怨聲載道。赤崗也是本輪疫情的爆發地,位於赤崗的海珠區金筆廠宿舍。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二名男性法輪功學員在此被綁架,被全身搜查,手腳被捆住帶走……

「寧攪千江水,莫擾道人心」。法輪大法(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使億萬修煉者及其家庭受益良多,在全世界獲得多個政府的三千多項褒獎。奉勸世人切莫為了一己一時的小利跟隨江氏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否則不但自己違法犯罪,還會連累家人及百姓受苦。

附:
1、廣東省公路事務中心招待所
地點:廣州市海珠區工業大道北66號
電話:020-84357578
紀委書記陳超華13902270471(分管招待所)
董事長蔡燦華13500016613
法人、總經理徐理13826189561
謝淑雯13660631274
楊玲13828458572
邱二林13825101602
李秀群13826161598
林潔芳18028595337
張繼興15975394936
廖維13352884911
李苑文13434280866

2、海珠區政法委
書記蔡銳斌,13802751303
副書記胡邁13902247076
專職副書記饒仲曦,13682288233
副書記羅緞生,13902233687
副書記黃偉新18028612836
專職委員孫煥然,13826107007
專職委員陳偉寧13924156818
李仕輝,副調研員,13922102193
專職副書記吳森13925121288
「610」科科長吳建軍13302287088
胡敏娟13926045663四級調研員
綜治科長盧文嵐13622271990
原書記麥志強13902292291
原副書記劉兆基13808889221
原副書記高沛良13609738322
科長肖地長13711692756
科長蘇彥18620831668
通訊員鄭裕鴻13632458633
通訊員王奮世13802740243
通訊員溫周上13710811212
通訊員巫亮13450286873
通訊員駱寶施13302295945
通訊員李思韻13826473205
通訊員陳豔飛13924113181

3、海珠區法院部份人員(2021年10月變動如下):
院長穆健,女,1969年5月1日出生,13922195080,原廣州市中級法院審管辦主任
紀檢組長宋芳,女,1972年10月25日出生,13609025139
副院長周征遠,男,1979年1月27日出生,13570056518,2014年開始任刑庭庭長,海珠區法院成為迫害法輪功的定點法院,周征遠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周征遠還親自上陣,作為審判長冤判了多位法輪功學員,將78歲高齡被迫害致命危的高級工程師曾加庚冤判5年。
政治部主任梁小彤,女,1967年6月7日出生,18126766600
審管辦主任劉穎,女,1981年1月23日出生,18126766669,原刑庭副庭長,現進入審委會。
刑庭副庭長陳蔭亭,男,1979年12月10日出生,18126766664
立案庭庭長李泳,男,1980年1月12日出生,18126766799

4、海珠區檢察院部份人員名單:
何素梅照片
何素梅照片
何素梅,女,檢察長,1965年11月23日出生
許為國,男,檢察員,1970-09-21 出生,13560320618
孫立波,男,檢察員,020-89016289、89016236
許潔霞,女,檢察員,1984年10月29日出生,15818188031

5、海珠區公安分局
局長葉芳,13609034897
政委呂東寧,13312860121
副局長謝惠敏,分管看守所,13316068528
副局長陳森廣,13316100333
政工辦主任鄭文旭,13902254064
紀委書記張新,分管法制大隊,13602812515
副局長梁森,分管刑警大隊、預審大隊,13802746235
國保大隊
路志遠13161067778
趙東方13416235056
許曉雲13600092908
林少高13570513420
區永祥18922187844
侯茵儀13416135136
郭忠誠18927861338
張貴州13602763789
高林廣13609783531
曾輝洲13822259983
劉俊穎13719000048
何惠濤18620182002
陸維傑13711664400
李景章13922756828
黃曜文13822213300
岑銘剛13104895228
朱富來13316068518
莊任強13924133990
黎國13763376033
卓創海13826155110
賴偉13609728741
黎振軒13600007220
莫家熙18520333617
高雲峰13728015364

海珠區公安分局國保:
溫春蘭,1955年1月30日出生,13602846718
溫燕歡,女,1963年4月12日出生,13602889886

6、海珠區看守所
梁偉棠,男,所長,1985-12-31 出生,13316001007
吳永權,男,副所長,1968-02-29出生,18028638923
劉初生,男,副所長,1977-12-25出生,13929512319
李長征,男,13798098869(駐看守所檢察官)
邱慶林,男,獄醫,1971-02-14 出生,13005183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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