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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公檢法製造冤案 十多位法輪功學員仍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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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長沙公安局動用大量警力,非法抓捕李志剛、孟凱、曹志敏、張靈革、徐麗華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有博士生、高幹、教師和律師等,他們都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修煉者。

參與抓捕的警察全都是身穿便衣,在未出示任何證件和相關法律手續的情況下,暴力劫持法輪功學員。辦案警察先抓人,再搜查證據,刑事立案程序違法。在沒有違法事實的情況下,非法抄家,搜查並搶奪私人物品等。刑事偵查過程及程序嚴重違法。

更有甚者,警察在法輪功學員家中非法抓捕時,詢問在場的家人是否知道情況,家人說不知道。而在法輪功學員庭審後的判決書中,家人被利用,成了所謂的「證人」,而家人的回答被人為地改寫成了「證言」。為了阻止謊言被拆穿,法院以家人是證人為由,不讓參與旁聽。當不知情的家人看著拿在手中的判決書內容後,非常氣憤。

據知情人透露,構陷法輪功學員的卷宗還未送入法院,就已經被內定「量刑」。公檢法人員都只是在按程式走個過場,在庭審之前,政法委把刑期都定好了。

另外,為了方便操控公檢法走過場,有意將此案交由長沙管轄範圍內較遠的瀏陽地區來辦理。此次負責案件的瀏陽檢察院和瀏陽法院採取拆分送檢和拆分開庭,避免追究責任,對於前來諮詢案情的家屬刻意隱瞞辦案人信息和避而不見。

持續了一年多,為了防止家屬們通過法律程序維權,採用了速戰速決的開庭方式。同時為了防止更多的人了解事實真相,每當有法輪功案件開庭審理時,瀏陽法院大門外就如臨大敵般地戒備森嚴,裏裏外外的幾十名武警、公安警察,隨處可見的警車,限制法院外人員進出。

在庭審中,法輪功學員站在自身的體會和法律角度,陳述了法輪功不是邪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其行為不構成犯罪和用刑法第三百條來定罪是錯誤適用法律,不能成立等。而法官依然用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來給法輪功學員定罪。對於法輪功學員究竟破壞了哪部法律實施的?如何破壞的?被害人受到了甚麼樣的傷害?法官卻隻字不提。瀏陽法院製造冤假錯案,非法開庭審理有: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張靈革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孟凱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隨後依法上訴,長沙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日,孟凱被劫入湖南網嶺監獄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文靜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徐麗華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徐麗華被劫入湖南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李志剛被非法判刑五年三個月。他依法上訴。從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五日,被送往長沙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後,血壓一直不斷往上飆升,高達至260。看守所怕承擔責任,打電話給李志剛的家人到看守所給其「做工作」吃藥,並要求李志剛寫一份與看守所無關的「承諾書」。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家人到看守所後,看到李志剛衰老得像個老頭。而在此之前被秘密關押在瀏陽「監視居住」期間,為了讓他「轉化」,整天讓李志剛坐在冰冷的鐵椅上,一個多月不讓他睡覺,每天早上只給一個小饅頭,一天吃的量還不到看守所的一餐。李志剛的高壓就達到190多。

◇十二月二十四日,曹志方、楊芳夫婦各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四個月等。

公檢法人員在辦案過程中,多次表述他們身不由己,是受「上面」政法委的指使。但法律規定,受脅迫犯罪依然負法律責任。再者,警察的職責是甚麼?是除暴安良,維護社會安定,應該保護好人,不是迫害騷擾好人。法官的職責是甚麼?是維護法律的尊嚴,不是破壞法律的尊嚴。法律是為了維護社會,保障每一個人的合法權益,不是侵犯公民的權益。政府工作人員是幹甚麼的?是維持社會的運行,不是破壞運行。然而,他們依然違背《憲法》和國家法律,執行錯誤命令,製造冤假錯案。

這些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們在這一年多的時間裏,公檢法人員不僅再三且施壓家屬聘請的律師,並剝奪他們的會見權利,還對他們進行長期恐嚇、誘騙、監控等手段套取法輪功學員的情況,來羅織罪名。

家人們飽受親人分離的痛苦同時,為了了解被非法關押的家人情況,獨自坐著長途汽車或開車往返長沙與瀏陽之間奔波。家人中,年邁的老人全都日漸消瘦,寢食難安。還有一位老人,因思念自己被非法關押的女兒而含冤離世。甚至,有的法輪功學員家屬依法實名控告辦案人員的違法行為,卻遭到公檢法人員利用親情威脅恐嚇法輪功學員的其他家屬,並在電話中揚言:「你的家人到處告狀,我們是看她年紀大了,不然連她都要抓起來!」。

二十多年來,政法委系統聽命於惡首江澤民的命令,操控公檢法利用法律對法輪功學員以及家屬們造成精神、身體和經濟上的迫害,所造成的損失是無法估量的。也是所有涉案人員無論從良知、道德和法律任何一個角度都償還不清的。試問有一天你的家人如果跟法輪功學員的家人身處同樣的環境時,你將如何自處?

關於長沙市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長沙張靈革被秘密庭審 當局出動近七十警察》《曾遭冤獄七年 長沙律師孟凱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湖南長沙一級警督徐麗華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曾陷冤獄八年半 原國防科大博士生李志剛又被誣判五年餘》

相關信息:
長沙市政法委
鐘 鋼 政法委書記 13973109558
任安良 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88667116 13873167497
梅國棟 政法委副書記(分管維穩) 88667367 13973100773
梁 糧 政法委副書記 88667369 13908491961
周瓊芝 政法委副書記 88667368 15807311088
譚學軍 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 88667370 13907314059

長沙市中級法院
黎璠 審判長 13975106228
鄒嘯弘 審判員 18817138226

長沙市第二看守所
楊弢 所長 18900767981

湖南省株洲市網嶺監獄長:盧先鈺 15897390588
副書記:文學 13907412240

網嶺監獄十監區:
楊紹斌 13874109971
向金元 13974187692
王浦琛 15200463567
譚平平 15200462886
譚明桂 15115328278
譚川波 13874111111
羅坤 13974189966
劉軼鋼 15973305168
劉曉良 13787826282
劉韶 13786323081
李剛 13707416120
賀戰春 13574252169
鄧浩文 18007332986
湖南省女子監獄高度戒備監區
資平 13755137748
周曉蘭 13755011999
張玉宇 13272007278
袁萍芳 13574851258
楊霞 13170403878
徐英 15874134606
塗文利 13574883188
塗鵑 13786129698
童艾 13974817073
唐影 13787319616
譚蓉 13787140797
劉芊 13808489754
李鮮豔 18908467108
李蕾 13548595916
李珺 13786163166
黃晶 18674893999
候凱 13873194465
何平錄 13875939076
范蕊 13873194583
鄧婉璐 18373531203
陳理 18674893999
女子監獄出入監監區:
蔡嶺 13755050516
曹瀚星 15073100368
陳琳 15096319619
黃俊 13787029518
黃練軍 13787286688
賈潔 13875857757
蔣玲 13975192677
雷陽 13975800537
李科 13574883558
李莎 15574831455
劉洋 18673126699
羅敏 13807318759
向靖鋆 13787007601
楊亞芳 13507403555
楊燕 13874858032
周輝平 13574162727

長沙女子監獄監獄長:羅友田 13975846688
副書記:宋祥發 13973133209
委員:羅風 1354859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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