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權在任片警期間,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政策,一直充當幫兇,對片區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無辜的騷擾、綁架、抄家、關押、勞教、判刑、經濟勒索等不同程度的迫害。此片區法輪功學員被李權勞教六人,判刑一人,騷擾、綁架、關押近二十人次,三人先後含冤離世。
法輪功學員劉淑傑,因起訴江澤民,二零一六年被李權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劉淑傑去北京上訪,被北京警察綁架,用電棍電擊並毒打,劉淑傑被打得傷痕累累。李權把劉淑傑劫回大慶,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放回家。李權還多次上門騷擾。二零一九年下半年,劉淑傑身體健康狀態每況愈下,瘦成皮包骨,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八日(正月初四)含冤離世,時年六十六歲。
法輪功學員老索,從外地搬遷到大慶龍北居住。起訴江澤民時期,李權上門騷擾。中共所謂「清零」(逼迫放棄修煉)期間,在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老索已生活不能自理,李權還幾次騷擾,甚至大聲砸門,不顧生命死活,導致老索身體每況愈下,精神再度受到極大的刺激和打擊,使其驚嚇後胡言亂語,後來臥床不起,不能說話,不認識人,就在老索去世的前幾天李權仍去騷擾,老索於二零二零年夏,含冤離世,終年七十多歲。
王姓法輪功學員,多次遭李權綁架、關押。一次李權綁架該學員時,因其在車裏喊「法輪大法好」,被李權打個大嘴巴子。二零零二年四月份,該學員被李權第四次綁架並勒索罰款兩千元(後要回),被李權勞教三年,關入勞教所迫害。該學員從勞教所回家後,李權還多次上門騷擾,伺機綁架,使其有家不能回。
石姓法輪功學員,因不放棄信仰,多次遭李權綁架、抄家、關押。一次該學員被李權送勞教所時,因身體不符合關押條件拒收回家。李權恨不得把法輪功學員送進勞教所才死心。隔幾天,李權半夜闖到該學員家將其綁架送進勞教所。然後李權還邪惡的說:可把她送進去了。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三日,該學員遭李權參與綁架、構陷,被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入獄。給法輪功學員本人及家人造成極大的痛苦與傷害。
無論任何組織與個人,以任何名義參與迫害法輪佛法,都是違法犯罪,一定會遭到正義的法律制裁及天懲。蒼天有眼,善惡必有報。李權初期參與迫害法輪功時,法輪功學員勸善他不聽,正當他為中共盡力賣命之時,因受他牽連家庭突遭橫禍,其十五歲的女兒李明月,受中共謊言毒害及其父的惡劣影響,仇視法輪功。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八日上午,李明月經過讓胡路車站鐵道時被飛馳而過的火車碾壓成三段,頭顱被火車切飛一半,血肉模糊慘不忍睹。
然而,愚迷的李權,受中共無神論毒害,不悔改思過,只表面應付法輪功學員勸善,仍參與迫害作惡、行傷天害理之事,十六年前斷送了女兒的性命,十六年後他自己突發心梗喪命,成了中共的犧牲品。
二十二年多來,在江澤民發動的慘絕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各級官員,明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利慾,為了自保,為了烏紗帽,昧著良心幹壞事,已面臨天時報應,其實他們才是被中共利用參與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現在未遭報者,也許上天好生之德,給其中還有可救的人留有將功贖罪的機會與向善的希望:真心相信法輪大法好、善待法輪功學員、三退遠離中共組織方可救命;也許不思懺悔者,報應之時在地獄中償還不盡的罪惡。
天理昭昭,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願意投明棄暗之人,立即停止作惡,明知選擇何去何從,不然災疫、劫難將會降臨到你的頭上或殃及子孫和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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