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平今年八十二歲,家住在濟南市歷下區菜市新村。她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身體健康。她深知法輪大法好,為了讓百姓也明白法輪大法好,二零二一年十月,時年八十一歲的劉春平老人在東邊華龍路的小區內贈送法輪功真相冊子,被東風派出所警察綁架,公檢法人員捏造罪證,將她構陷到章丘區法院。
在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半,劉春平被章丘法院非法開庭,主審法官宣讀了他們捏造的所謂「罪證」,說,「劉春平利用×教組織宣傳迷信,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劉春平說,「我今年八十二歲了,我沒做過一件缺德事,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有甚麼罪?我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了?」他們沒有一個搭話的。
她繼續說,「人在做、天在看,善惡有報是天理」,等等。有個警察打斷她的話說:「在你家翻了八十七本書,對吧? 」劉春平老人說:「不知道。」法院人員讓她簽字,她說:「我不簽。」主審法官說:「休庭。」
法院安排的律師對劉春平說:「你年齡大了,身體也好,走吧。」
整個過程,除了以上說話的外,沒有人再說話。劉春平的兩個兒子在場,也沒說話。大約半小時完事了,劉春平回家了。
善良老人傳真相 被公檢法構陷
二零二一年十月,劉春平老人在東邊華龍路的小區內贈送法輪功真相冊子,被不明真相的老太太用手機拍下,這個老太太拿著三本真相小冊子惡意報告給東風派出所。東風派出所警察到劉春平家非法抄家,並綁架了她。劉春平一直給警察講真相,當天回家。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派出所片警給劉春平送來一張「起訴告知書」,濟南歷城區檢察院對劉春平非法起訴,後又送來三張「審查起訴期限告知書和傳喚證」等,起訴期自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至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告知她六月十七日到章丘檢察院去。
二零二二年六月七日,章丘區檢察院打電話,叫劉春平去。她的孩子帶她去了。一進屋,相關人員就讓她坐在帶鏈子鎖的椅子上,劉春平說:「我不是犯人,我是好人,我不坐。」相關人員讓她坐在沙發上,拿出從她家非法抄的書等讓她簽字,還給她推薦「律師」讓她請。劉春平堅持不請這些所謂「律師」(她知道這些「律師」是協同中共迫害法輪功、做所謂有罪辯護的)。
劉春平給他們講了自己以前多種病,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二十六年沒吃過一粒藥,還講了「四二五」上訪和「自焚」真相。劉春平說:「天安門自焚中,王進東的衣服都燒爛了,可頭髮和塑料瓶卻沒事……」相關人員說:「法輪功是×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別煉了。」劉春平問她說:「真、善、忍,邪在甚麼地方?我要是不煉功,早死了,活不到現在。」相關人員不吱聲了。整個過程,劉春平的兒子都在門外,相關人員不讓他進屋。
在二零零二年,劉春平因發真相資料,被非法判一年。二零二零年,她在菜市小區發真相冊子,被東關派出所綁架抄家,劉春平一直給他們講真相,當天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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