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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市林國蘭被枉判三年入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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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吉林省通化市法輪功學員林國蘭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去通化縣江沿等地發放疫情保命的真相資料,被通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構陷,近悉已經被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二二年九月初被送進吉林省女子監獄。

林國蘭,一九五二年七月三十日出生,家住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自一九九六年林國蘭開始修煉法輪功以來,受益良多。原來體重只有八、九十斤,現在她身體強壯。修煉法輪功前,林國蘭多種疾病,如;失眠、頭疼、嗓子說不出話等。學法之後,病都沒有了,真的是無病一身輕。

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還上演「天安門自焚」栽贓陷害法輪功,威逼利誘中國民眾參與到這場迫害中,使人陷於不義。林國蘭的家人就是受了這種毒害,因懼怕中共,有一次,把林國蘭打得遍體鱗傷,在家躺了一個星期。還有一回,那是三九天,零下三十多度,林國蘭晚上八點多鐘回家,家人不給開門,林國蘭在外面長達兩個多小時。一次在馬路上,家人對她拳打腳踢,拿刀把林國蘭穿的棉襖後面劃了好幾道口子。加上警察屢次上門騷擾,最後林國蘭不得不離婚,幾度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林國蘭去通化縣江沿等地發放疫情保命的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惡告,遭通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第二天中午,通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和通化市龍泉派出所七、八個警察非法抄了林國蘭的家,抄走法輪功創始人法像四尊、大法書籍一百多本、筆記本三台、打印機兩台,墨水、播放器、收音機、真相幣、護身符、真相掛件等私人物品。

林國蘭被非法關押在通化市長流看守所。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林國蘭被通化縣檢察院批捕,被構陷到柳河縣檢察院。警察當時揚言給一個月時間,交上五至七萬元,就放人,不交就判三至七年。

近悉,林國蘭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二年九月初被送進吉林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具體情況待查。

通化市法輪功學員李華、趙桂勇夫婦,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到通化縣傳真相,被當地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二二年六月中旬被非法開庭,丈夫李華被非法判刑四年,妻子趙桂勇因身體狀況被保外就醫,被判三緩四,於六月二十一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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