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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法輪功學員蔡葆菊被非法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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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法輪功學員蔡葆菊,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遭警察綁架、非法抄家;三月二十三日她被渾南分局非法逮捕,據悉她被瀋陽經濟開發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並被勒索罰金一萬元,現在她被非法關押於瀋陽第一看守所。

蔡葆菊(蔡寶菊)60歲左右,瀋陽市渾南新區桃仙鎮人。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她在蘇家屯居家無憂社區被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法輪功學員關智勇等4人。同日,蔡葆菊在瀋陽渾南區府城名邸的家被抄,家裏電腦等許多私人物品被搶。

當天二月十五日下午一點半,蘇家屯區法輪功學員關智勇家門外,突然來了三四輛警車,從車上下來很多人闖進關智勇家,進門就喊:「誰也不許動,不許說話!」對關智勇說,你必須配合。關問:你們是誰?要幹甚麼?他們說是哪哪公安的。關說:我沒有犯罪,為甚麼配合你?他們蠻橫地將關的胳膊扭到身後,銬上手銬。他們隨後開始在屋子裏亂翻。關問:你們有搜查證嗎?他們拿出一個卡晃了一下,就強行抄家,將關智勇家中人民幣、存摺、電腦等許多私人物品搶劫掠走。

那夥人又非法對當時在那裏的蔡葆菊、石淑梅、柳桂芹等幾位法輪功學員搜身,搶走鑰匙及其它東西,把五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營城子派出所,被分別關在不同的房間。警察對學員進行非法詢問,搜身,照相,按手印等一系列非法侵害。警察對蔡葆菊搜身,她不配合,他們(警察)就強行將她按住,用剪刀剪開她的衣服,連胸罩都給剪斷了。警察又強制給她照相,她也不配合,警察還強制給她採了血。

之後,警察拉著五位法輪功學員到各自家中非法抄家。當天夜裏十一點多,78歲的石淑梅與初老太被放回家。蔡葆菊二月十六日被瀋陽渾南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三月十八日,即被非法關押33天後,蔡寶菊、柳桂芹被放回家監視居住。

三月二十三日,蔡葆菊被渾南分局非法逮捕,後被瀋陽經濟開發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並處罰金一萬元。更多情況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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