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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法輪功學員杜豔紅被冤判劫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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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寧河區法輪功學員杜豔紅,二零二三年五月份被蘆台鎮派出所通知去一趟,結果一去不歸,被冤判一年半,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

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杜豔紅去同修家時被警察綁架,警察從她背包裏搜出了內存卡、真相粘貼、真相幣,當天非法抄家搶劫。後杜豔紅被取保候審,強制罰金5000元。

當年四月份寧河檢察院通知杜立案審查,杜豔紅看著這個通知,想起這麼多年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看著眼前癱瘓在床不能自理、每天需要她伺候的母親和年幼的兒子、上學的女兒,她徹夜不眠。因她精神壓力太大,家屬將她送往康復醫院調養。

二零二三年五月份,法院非法開庭,杜豔紅義正詞嚴地做了自我辯護,講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揭露了中共的邪惡,奉勸公檢法人員善待大法才有未來。杜豔紅當天回家。

二零二三年五月份的一天下午,寧河區蘆台鎮派出所警察孟維澤去杜豔紅家,讓她去派出所一趟辦完事就回家,結果杜豔紅一去不歸,被誘騙到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九月底,家人這才知道杜豔紅被冤判一年半,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

刑事裁定書(2023)津03刑終148號
審判長:仲彬
審判員:魏曉飛
審判員:戴世強
法官助理:蔡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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