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超的妹妹張爽作為家屬辯護人,向梨樹縣法院遞交親友辯護人材料,一直被以各種理由推脫。家屬最後給郵寄過去。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張爽接到梨樹縣法院法官李楠的電話,讓她去法院。張爽問甚麼事,李楠說:你來吧,見面說。張爽以為是讓她去閱卷,就和家人一起去了梨樹法院。
張爽到法院後,過了安檢,法官李楠帶了一個人把張爽領到一邊,再次搜身。張爽說要去衛生間,就和她母親、表姐一起去了衛生間。出來看到衛生間門口還有警察看守。從衛生間出來後,李楠把張爽帶到一個房間,讓她脫衣服、脫鞋,再次搜身,甚至內衣帶都檢查一遍。表姐看到張爽被非法搜身後表示抗議,並跟他們理論。
然後李楠又把張爽單獨帶到一個房間,並且不讓她母親和表姐陪同。李楠隨後離開。房間裏有八個警察,讓張爽坐在中間的小凳子上,左手邊兩個警察,右手邊兩個警察,對面還有兩男兩女,都穿的警服,有一個人穿的是便裝。警察像審犯人一樣非法審問張爽,問她家裏的情況,說了很多污衊法輪大法的話,都被張爽一一回駁,她指出天安門自焚是栽贓陷害,她姐姐因學法輪功變好了。這個警察說張爽的態度是站在法輪功這面的,說法輪功在九幾年就被取締了。張爽義正詞嚴地說:「你拿出紅頭文件來,你口說無憑,國家的十四種邪教名單中根本沒有法輪功,我姐姐學法輪功後變好了,我就支持她。」最後,這個警察氣哄哄地站起來說,「我代表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今天的訊問到此結束,甚麼時間開庭再通知你。」面對警察的各種威逼利誘,張爽沒有半點畏懼。整個過程大約四十分鐘。
張爽被帶去非法訊問的同時,她的母親和表姐在門口的對面等候,這時來了四個警察,在不同方位站立,其中有一個坐在張爽母親的身邊,詢問她家裏的情況,又問她是否會上網。張爽表姐隨即表示抗議,不允許他問這些。警察生氣地攆張爽表姐,不讓她在這裏坐著。表姐到審訊張爽的門口並敲門要進去,門口有警察把守,這時又來了四、五個警察,其中兩警察把表姐直接架著拖了出去,另兩個警察把老母親拽了出去。表姐抗議說:「你們放開,我們是家屬,不是犯人,不許這樣對待我們。」八十一歲的老母親從未經歷過這樣的陣勢,嚇得直哭。她們被拖拽到一個房間裏,警察兇狠狠地告訴她們不許出去,就在這屋裏待著。然後分別在門口把守。兩人在房間裏待了四十分鐘左右,直到張爽出來。
當她們走到大廳時,發現大廳裏除了警察沒有別人,而且有二十多名警察在大廳裏不同的方位站立。張爽三人在二十多名警察兇惡的目光下走出法院。
家屬將依法追究法官李楠涉嫌的非法搜查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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