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北京同修劉秀雲被迫害談營救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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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劉秀雲,六十多歲,北京市豐台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被中共綁架,一個月後被非法刑事拘留。最近得到消息,劉秀雲的女兒給她聘請了常人律師(不明真相),以至於劉秀雲在每個階段都寫了「三書」,被非法判刑四年。

她女兒又在網上搜索,找到一位明真相的律師,可是非法判決書已經下來了,上訴改變非法判決很困難。這位律師說,退一萬步講,寫了「三書」是應該作為減輕量刑的一個因素的,但是前面的那位律師連這點都沒有向法庭提交,太荒謬了。

從中我們看到一個明顯的問題:就是中間過程沒有同修參與,沒有同修接近劉秀雲的家屬,引導家屬。更沒有去確認辯護律師對大法的認識,給律師講真相或者提供修煉法輪功合法無罪的證據。也就是說,我們每天希望人們明真相、得救度,可是在這麼重要的事上卻忽視了講真相救人。花了那麼多錢,不僅沒讓律師起到正面作用,相反,帶著對大法的誤解不敬,對大法犯罪,相關聯的公檢法人員也是一樣。

以前有同修力勸我一起跟著營救同修,我也很抵觸和糾結過。因為自己一天給幾個人講了真相、或者發多少真相資料能看到真實的數量,心裏很充實、滿意。可是在營救同修的路上,像跋涉千山萬山一樣,要提前搜索很多路線,要跑很遠,到處周轉;要想辦法接觸家屬,接觸律師,找到參與案件的公檢法人員的信息。這些都不容易,每一處都有一定的障礙、阻撓。

要突破它,就得先突破自我,不突破自我,案子就會水水湯湯的走下去。如果抱著對法的責任心,就得下很大的力氣,非巨斧劈山的力度不可,對自我的要求要高。所以,營救同修不如自己直接講真相或者發真相資料來的容易掌控,來的熟悉。而營救同修往往是費半天力,看不到成效,很多時間是空手而歸的感覺。

但是礙於同修的一再堅持,還有對獄中同修的牽掛,我就下大力度做下去了。這對我來說真是迎難而上、勇攀崖頂。過程中,我受到師父的鼓勵,在困惑中達到了柳暗花明,出現了很多以點帶面扭轉乾坤的例子,很神奇。

許多同修未修煉的家屬也給了我莫大的鼓勵。有的家屬讚歎:「你們真無私啊!這麼大風險還來了!」有的說:「你們真是活菩薩!你們都這麼上心,我們做家屬的能不管嗎?」有一位同修的丈夫,按照我們給他寫的稿子,再結合他本人的口氣,給法官打了近十分鐘真相電話,很成功。他特別自豪,說:「做和不做真不一樣啊!你看,這一片做下來,整個一片就不一樣了,直接是公檢法他們這些人改變了。」還說:「我們當地的這些學員這些年都沒做過。」

營救同修就是這樣,看著是一個個體的案子,但牽扯的人員多。一步一步做下來,改變的是整個一片公檢法人員對大法的認識,當然改變的認識成度也許不同,但做和不做真的不一樣。有的地區明顯降低了迫害的成度,幾年時間或者更長時間迫害形勢降低下來。到所謂的敏感日,警察敲門提醒,說:「別開門了,走啦!」有的地區表現出對大法弟子的尊敬,羨慕大法弟子的素質。

我在師父的加持下,過程中可喜的例子很多。這裏舉一個和劉秀雲同修情況差不多的例子。

北京市通州區的一位同修失聯了,幾次寫信沒有回覆。他是一位很有信用的同修,我們覺的極大可能是出事了。可是到哪兒找他的家屬和他的住址?這像大海撈針一樣。但是我們一位一位同修的問下去,尋找線索。最後得知他住一位同修的房子。根據依稀線索尋到房東,知道這位同修有個姐姐在某市場,很遠。

我們費了好大勁找到同修的姐姐,她已經找了律師,答應回頭給我們律師的電話,但是沒給。每次再跟她聯繫,她都不接電話,這說明同修姐姐還是有顧慮。我們就再去,當面從各個方面交談,打開她的心結。炎熱的夏季,一位女同修的汗水把頭髮都濕透了。當得知我的孩子正在高考時,同修的姐姐動心了。我們告訴她:「不要擔心,我們來就是往好的方面努力的,怎麼可能會越做越差呢!」

見律師之前,我們打印了修煉法輪功無罪合法的證明,還打印了一些著名律師的無罪辯護詞,還放了真相視頻在U盤裏。

見到律師後,我們問他案子怎麼樣了?律師說:「他得認罪,這樣爭取輕判。他還是累犯。」我腦袋懵了一下,問律師:「您去會見時,對他說這點了嗎?」律師先沒吭聲,後又說同修已同意做有罪辯護。我說:「這絕不是他的本意,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如果承認有罪了,怎麼可能輕判呢?」

這位三十多歲已經做了主任的律師,聽了我的話非常氣惱,覺的簡直是天方夜譚,天底下還有說法輪功是無罪的?他快步的來回走,氣的臉色漲的紅紫,說:「你要知道你在跟誰說話。我是律師,還用你教嗎!」關於有罪無罪,他一句都不想和我們探討。

律師說:「你們是不是他的家屬?要是的話,你們應該阻止他,家裏放這麼多這種東西幹嘛?!他已經被判過刑。你們怎麼不管他呢?這次他就是認罪的話,最少也要判三年半。」

感恩師尊的加持,面對這些我們雖然擔心,但還是平靜的坐著,尋找機會說話:「也有很多律師做無罪辯護呢,冒著風險。」他說:「要是有的話,我給你倒貼五萬塊!」我說:「我給您帶來了,這是他們的辯護詞,是知名的人權律師,都做的無罪辯護。」我把帶來的材料放桌上,血氣方剛的律師還是一副難以接受的架勢。年輕女同修說:「要是承認有罪的話,我們自己說就行了,幹嘛還請律師呢?」

我也明白,關於承認有罪這點,律師一定對裏面的同修施壓了,但沒有得到同修的肯定,所以律師才會這樣。多虧我們來了,否則裏面的同修得面臨多大的壓力。會見時間只有那麼一點,被非法關押中的同修怎麼有時間闡明真相呢?而且是家屬拿五萬塊錢請的,如果直接拒絕,這錢就白扔了。

我緩和的對律師說:「您看您三十多歲就做了律所主任,年輕有為,您做好這個案子以後,一定會大有作為的。這篇無罪辯護詞是東南大學的張教授寫的,法律學修養很深厚。我們也都學過法律,對法律也有一定認識,所以別把我們當成法盲,有些問題我們可以一起探討。慢慢說,不著急。這位妹妹也是名牌大學畢業。」律師聽進去了。年輕女同修說:「如果是無罪的話,判多少次都是冤案,不是累犯。」這句話說到了要害。律師冷靜下來了。

臨行前,我們對律師說相信他的閱讀能力,看這些材料對他不是問題,看看裏面說的,就知道孰對孰錯了。聽著我們說的有道理,家屬這時完全站在了我們這邊,幾次背後商量要換了這個律師,主要是擔心我們的安全,說浪費五萬就浪費吧。很感謝家屬為我們著想,斟酌再三,我們決定給這個律師機會,我們不能輕言放棄,我們要給律師站在法庭上的機會,給這個生命嶄新的一篇。

幾個月後開庭了,中間也有斷斷續續的溝通信息。果然,律師正氣的站在法庭上,堅定的做了無罪辯護。判決結果下來,減少了一年半。律師非常高興,緊著聯繫我們。這種喜悅不是因為一個案子,是生命久遠的等待!

這兩年,北京連續大規模綁架迫害大法弟子。連年的瘟疫沒有使他們清醒,迫害者執迷不悟,走上一條不歸路。這種情況下,北京一定範圍內的同修否定營救,說是「保存有生力量」,「為了一個人……」(意思是耽誤其它事,冒險),還說「有師父呢」等,放棄營救同修。

這些想法把自我的能力侷限了,怎麼成了防衛了呢?作為正的因素,應該主動清除邪惡的因素,只有清除了它,才是真正的安全。營救同修是清除本地區邪惡的過程,對辦案人員、同修家屬、律師的一句話、一個電話、一個見面,都在給予他們正的內涵,清除背後的邪惡因素。每落實到一個點上,就清除了一個點的邪惡。

雖然營救的表面針對的是一個人,但卻關聯的是整個公檢法司鏈條,還有同修的家人及律師接觸到的社會層面,是一個很大的人群。比如接觸到的是一個助理,那這個助理就有他的主管,主管上面有更大的領導,這些人都在轉達信息。還有律師,他一個人的轉變能改變整個律師事務所的態度。更有同修的家人,每到過節都要面對親友的盤問,同修家人一句正念的話,能解開多少人的認識。所以,我們同修雖然忙著往前跑救人,可也不要丟失後方。

有的同修說:「反正(他們)法理都明白了……」意思是還能做甚麼。我們知道,在布滿邪惡的環境下,一個同修面臨的壓力很大,人心執著就會出來,就可能糊塗做出不該做的事,這是最痛心的事。如果我們給獄中同修帶去希望和正念,他們就會恢復正念。雖然吃苦,但也要正念正行。

我接觸過幾個同修,在看守所寫了「決裂書」後,因為見到同修給聘請的律師,或者家屬會見時給其帶去問候的話,從而在裏面寫了聲明,抹去了污點。這是我們身為大法弟子該做的本份。如果通過營救,減輕了對同修的迫害,同修回來了,溶入到正法的洪流中,那會減少多少損失?又救度了多少人?相反,如果沒有人管,同修回來的路會多麼漫長!

還有的同修說:「很忙,沒有時間。」是的,精進的同修確實都忙,但我們要分配一些時間給身邊被綁架的同修,不要留空子給邪惡。其實,營救同修不是天天都去,關鍵的那麼幾次就打下基礎了。每個階段都有時間限制,一旦錯過就失去了時機。營救也不是一、兩個有「能力」的人來做,大家都要伸把手,都力所能及的做點,就是有作用的。

北京這兩年一直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罪行為當作「工作」來交差,實行大規模綁架。疫情如此嚴重還執迷不悟,有的區的公檢法人員一點明真相的跡象都沒有,迫害法輪功學員非常殘酷,害人害己。

有同修在發正念,可是解體邪惡不只是坐在家裏發正念,是真的讓公檢法人員明白法輪功是好的,通過明真相的方式真正解體操控他們的邪惡因素,讓他們不執行或者用各種方式抵制執行迫害,選擇正義。希望北京的同修能突破層層封鎖,給他們明白真相的機會,善待他們。

像劉秀雲同修這樣的事例,北京目前還有。是我們沒做好,才造成如此損失。寫出此文,是希望我們把營救同修的事擔在肩上。

個人交流,層次有限,望同修慈悲指正。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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