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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妙忠軍當庭表示按真善忍做好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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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西安市新城區66歲的法輪功學員妙忠軍,三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左右被蓮湖區法院非法開庭,當庭表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罪。律師當庭指出:起訴書中所列的法輪功宣傳品及相關的視聽資料是本人合法財產,不是犯罪證據。

在庭上,公訴人趙詩媛威脅說:妙忠軍拒不認罪,要嚴懲。妙忠軍堅定地回答:我沒有罪,我為甚麼要認罪!如果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信仰被污衊為邪教,那麼請告訴我,甚麼是正教?公訴人又問資料、優盤是從哪裏來的?妙忠軍堅定地回答:無可奉告!

針對公訴人所稱×教及宣傳品問題,律師做了直接回答:公通字【2000】39號,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十四種,而這十四種邪教裏面沒有法輪功。十五年後的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報》又公開重申了公安部的這個通知,重申了已認定的十四種邪教。再次明確了法輪功不是×教。要以公安部認定的為準!

律師說:法輪功書籍及相關資料是個人合法財產,不是犯罪證據。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第二次署務會議通過了第五十號文件,該文件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簽發,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國務院公告了該份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並將其刊登在《國務院公報》二零一一年第二十八期上。該文件廢止了161個規範性文件,其中第99個廢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達的《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第100個廢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達的《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第五十號文件說明,法輪功書籍已被解禁,屬於合法出版物。法輪功書籍合法,那麼對法輪功的介紹、講述法輪功真相的相關資料當然合法。

妙忠軍的三弟為親友辯護人:我大哥是我們家的頂樑柱,家裏靠我大哥長期伺候年邁的父母十多年,他是我們家兄弟姐妹的榜樣。他經常教育我們要做一個好人,為人處世要善良、寬容。老父親現年97歲,是參加過解放戰爭的老軍人,體內至今留下彈片,生活需要家人照顧。母親身患絕症(母親去世的消息,弟妹們商量不敢在庭上讓大哥知道。據悉法官權波蓉已知妙忠軍母親在幾天前去世)……說到此時,三弟幾次哽咽,激動,差點不能繼續下去。

家屬在開庭前一天上午向法院書記員桑彤申請四位家屬旁聽,並獲准同意。開庭前法院門前停有多輛警車,家屬進入法庭時,見前三排已坐滿便衣,約40人,家屬被有意安排在後面旮旯位置,看不見、聽不見,法警坐在旁邊,威脅警告家屬:如果亂動,就驅出法庭。一位年輕律師被法官助理李維故意找茬,不接受手續,其目的不讓出庭為當事人說話。

妙忠軍的妹妹傷感地說:母親去世的消息更不敢讓老父親知道。有時老父親拄著拐杖,慢慢來到母親的房間,望望床上的「老伴」(實際上是女兒捂著頭睡在母親的床上),以為母親還在,又默默的回到自己的房間。幾天不見老伴的身影,要問:你媽到哪兒去了?就騙他:買菜去了。一會兒就回來了。

妙忠軍的父親97歲,母親現86歲,多年來一直靠兒子妙忠軍悉心照顧。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新城區公園北路派出所幾名警察,闖到妙忠軍父母家,非法抄家,搶走私人物品,並將他綁架到公園北路派出所,過程中用手銬反銬他,毆打他。十三日中午,警察讓妙忠軍以「取保候審」名義回家。警察還欺騙他家屬說,如果一年之內「沒事」就解除「取保候審」。七月二十五日,新城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了妙忠軍;長樂中路派出所(妙忠軍自己的住所在其轄區)一安姓警察到妙忠軍父母家的小區,將他騙下樓後綁架。

妙忠軍被綁架後,他母親李鳳花常擔心兒子,思念兒子,經常失眠,查出絕症,臥床不起。臨終前忍著身心劇痛,聲聲呼喊:我要見兒子,我要見兒子。兄妹四人(包括大嫂,妙忠軍的妻子)為了卻老人心願向法官權波蓉申請:允許母親臨終前能見我大哥一面,但未獲准。妙忠軍母親於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中午悲憤離世。

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與法院受西安市政法委610操控,從二零一四年至今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成為西安市眾多檢察院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重災區。


西安市蓮湖區法院 地址:柴家十字88號 郵編:710002
法官 權波蓉17829751505 029-87627637(辦公室) 029-87627639(辦公室)
法官助理:李維 19890986745 書記員 桑彤15129211170

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 地址:藥王洞49號 郵編:710003
公訴人 趙詩媛 15319702295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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