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修煉的價值,同修們肯定會毫不猶豫的回答──無價。誠然,修煉是生命真正的昇華,是世間任何財富、哪怕地球上所有的錢加在一起都無法衡量的。如果讓一個億萬富翁出一千億元,就讓他成神,哪怕只是三界內的一個小仙,他都會願意,當然這是不可能實現的。歷朝歷代有多少皇帝、掌權者想長生不老、得道成仙,都無法如願。我們知道,錢都是用德換來的。
師父說:「我告訴你們早期的大法弟子、歷史上和我結過緣的,或者是隨師父來的,你們個個都算上,要想在常人社會中做點甚麼,你們個個都是億萬富翁,你們個個都是這個社會中的名人,你們個個都是很高階層的人。你們今生來當了大法弟子,那些都放棄了。你們要想發財,你們早就能發財,不要再為一點小利毀了自己生命的夙願。」[1]
當今的大富豪及權貴,都是前世積德所致。如果轉生前可以選擇,他們可能更願意換來修行的機緣吧。據說某位身價很高的知名影星為尋找佛緣,到處吃了很多苦也未有果,讓人遺憾,其人或已遇到真道而不自知。
作為大法弟子來說,我們可以很幸福的說,我們是真正的富裕。問題是,我們真覺的自己富裕嗎?拿我個人來說,小時候家境貧寒,現在雖有了固定工作,在沒有像當代許多年輕人吃喝玩樂、賭抽的情況下,也只算是養家糊口。
我比較節省,精打細算過日子,甚至到了貪便宜、找優惠的地步。這樣下來,表面上省了一些錢,但卻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耽誤了學法、煉功等正事。其實,這是執著利益。真算下來,省不了甚麼錢,卻給自己增添了不少麻煩、浪費了很多時間(當然不是說一定要買貴的、不買折扣的)。
原因還是我太在乎表面的得失了,認為省錢就能多存點給以後用。結果這裏省了錢,在另一個地方卻多花了冤枉錢,最後貌似「省錢」,卻失德、費時,還造業,真是費力不討好。
其實我們知道,一個人的錢財是註定的,就像流水一樣,總量基本是固定的。現在流的多了,以後就會流的少。如果現在為了將來生活過的好點拼命多賺,那以後就賺的少。而多賺的部份,可能讓別人吃虧甚至於受損害,還要額外付出德來彌補。
用德換錢容易,用錢可買不到德。對於修煉人來說,德那麼珍貴,誰願意用德換錢?可是我之前不就是這樣做的?真是做傻事。而且想賺多、存錢的想法也是多餘的。錢財是流動的,如果刻意多存錢(給自己將來用或留給後代)就是把活水變成了死水。
古往今來的大財主、那些貪官,他們賺的、貪的錢真的都用完了?都給自己花了?到頭來一場空。孩子命中註定沒那麼多的錢,也留不住。生活過的好壞表面上是用錢買來,實際是福份多少使然。所以有的人沒錢也過的好,或有錢也過不好。
我們個人正常工作、做生意,該賺多少就多少,不用挖空心思多賺錢,也不和領導、老闆額外索取(但不承認無故扣錢、拖欠工資的情況,對於舊勢力因素和邪靈等製造的經濟迫害另當別論,要否定)。即使屬於自己的錢被別人貪佔了,那他也要拿德來交換。我們把心思和時間用在學法、救人上,該有的自然就來了,不用費心力爭搶。
假如說,有人每天給你一萬元,讓你少煉一次功、少學一次法、少發一次正念,相信大家都不會願意。但平時有一些同修(包括我)卻做不到每天學法、煉功。換個角度,假如今天起的早,幹兩個小時的活能多賺一萬塊,哪怕凌晨兩點起來,很多人也都願意。對比一下,我們真的珍惜修煉的機緣了嗎?
現在那個魔不給一分錢,我們都起不來,可以找藉口看手機、睡懶覺、閒聊……那魔都會覺的我們太好收買了,不花錢就達到了它們的目地。哪怕連續三十年,每天給你一萬元(合計約一億元),能買了一個修煉人的三十年嗎?
在高層生命眼裏,地球、太陽系連灰塵都算不上,我們卻要為了那泥土堆裏的名利失去永遠回天的機會嗎?那些佛道神的偉大、大法弟子的神聖、未來的新宇宙各大穹之主,就值人間的貨幣一億元?多少錢能收買我們的修煉之心?我們每一次的真正學法、煉功,這可比賺多少錢都要珍貴呀!
現代的常人迷在名利中,為了錢可以付出很多,包括其人格尊嚴。但是作為修煉人,決不能隨波逐流,忘記了來世的使命與責任,眾生在等待著我們救度。我們在工作生活中修煉,助師正法,不僅不被常人中的名利所擾,更要在常人中展現修煉人的風采,證實法輪大法的偉大。
對於確實貧困甚至生活都成問題的情況,我個人認為,不僅要向內找,去掉人心,還必須否定和解體舊勢力因素和邪靈的經濟迫害。對於之前被迫害而浪費的時間、精力,遭受的損失,更應該正念清醒的否定。
僅以此文曝光我的問題,並與有相似經歷的同修共勉。
不妥之處,還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二》〈世界法輪大法日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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