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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四年冤獄 山東郯城縣朱同朝又被枉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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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臨沂市郯城縣法輪功學員朱同朝先生,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被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國保警察與西郊派出所警察爬牆入室綁架,後被「取保候審」。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日,他被中共法院非法開庭,非法判刑四年。

朱同朝先生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身心受益。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朱同朝與弟弟朱同貴在臨沂市蘭山區租住房內,被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國保警察劉合磊等人與西郊派出所警察用鐵棍強行撬開他們住處的天窗爬牆入室,將兄弟兩人綁架,並將屋中的電腦、現金等私人物品洗劫一空。在此過程中,警察手持鐵棍出言威脅兩人,並拿槍抵在朱同朝的頭上。

當晚,朱同朝和朱同貴被劫持到蘭山派出所,警察對他們非法審訊、打罵,折磨二十多個小時。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朱同朝和朱同貴被劫持到臨沂市看守所(河東區重溝)關押迫害。朱同貴遭惡人毒打,看守所的徐培森和王姓兩個警察把朱同貴戴上腳鐐,手銬穿過腿間被銬住,使其直不起腰,關小號。同時,郯城縣公安局國保警察對朱同朝與弟弟朱同貴進行了非法審問。後來,朱同朝先被「取保候審」回家。朱同貴後被「取保候審」,也應回家,但被國保警察劫持到臨沂市洗腦班迫害。在洗腦班,朱同貴被熬大鷹三天三夜。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二零二零年三月中旬獲悉:朱同貴在臨沂看守所被關押迫害十四個月後,被臨沂市蘭山區法院秘密枉判重刑,非法刑期可能是九年。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日,朱同朝被中共法院非法開庭,非法判刑四年。

此前,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朱同朝被郯城縣公安政保科科長邢安華帶領一幫惡人綁架,在看守所被關押迫害了大約八、九個月後,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後來又被秘密劫入濰北監獄迫害,期間遭受多種折磨。如:一天只准睡四個小時的覺,每天幹重活,還不讓吃飽,外面都穿棉襖了,在裏面還被強制著穿單衣。

(責任編輯:林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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