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遭五年冤獄 貴州法輪功學員鐘以美又被枉判七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貴州畢節市法輪功學員鐘以美女士,二零二零年六月被畢節市七星關區警察綁架。最近獲悉,43歲的鐘以美已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鐘以美出生於一九八零年一月二十日,在中共發動迫害法輪功的一九九九年,她19歲。二零一一年,鐘以美曾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時年31歲。

鐘以美曾這樣描述自己在修煉法輪功前的狀態:「我頭昏、頭脹,眼皮抬不起,學習時無精打采,昏昏欲睡,(這樣的狀態)有兩年,打針、吃藥無效。家人向我介紹法輪功,我有修煉法輪功的想法後,全身症狀開始緩解。剛開始煉功就神清氣爽,反應靈敏,學習成績明顯上升,頭昏等症狀不翼而飛。」以此推論,鐘以美在學生時代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鐘以美曾是貴州省畢節市職業技術高級中學教師,管理微機。因她給同事講述法輪功真相遭人告密,校方將她調離原崗位,還派人監視她。在二零一一年她被非法判刑五年後,失去了工作。

據悉,當年鐘以美給其學校領導層講法輪功真相,被校長周光明密報給畢節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另一校長嚴世康把鐘以美禁錮在辦公室內不讓她出去,一直到「610」警察魏紅(七星關區國保警察、610頭目)、趙乾躍、聶紹元、王建榮(畢節地區公安處國保隊隊長、610頭目)等人趕到學校把鐘以美綁架走。

警察把鐘以美拉到她的住處非法抄家,搶走的財產有:筆記本電腦一台、佳能打印機兩台、切紙刀兩把、訂書機兩個、寬帶貓、電源插板、打印紙、墨水等耗材,法輪大法書籍,MP3、MP5共三個、手機及配件等物品,還搶走一萬九千餘元的工資存摺及現金五千餘元。然後警察將鐘以美綁架至畢節市「610」非法審訊,追問法輪功資料的來源。未達到目的後,警察將鐘以美非法關押到畢節看守所。

之後,畢節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及畢節市檢察院的李龍興將鐘以美構陷到畢節市法院。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鐘以美遭畢節市法院非法庭審。儘管北京律師在庭上為鐘以美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但畢節市法院仍於同年九月對她非法判刑五年。參與迫害的法院人員有王小嵐、王勇、周維娜、鄧書軍等。鐘以美遂提起上訴,很快被畢節市中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八日,鐘以美被劫持入獄。鐘以美的父親在女兒被劫持入獄的第二天,承受不住打擊,含冤離世。

在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獄警為了逼迫鐘以美放棄法輪大法信仰,對她實施暴力洗腦迫害。鐘以美曾描述當時遭迫害的場景:「他們強迫我看污衊法輪功的光碟,從早上九點到夜裏十二點,之後不讓睡覺,包夾犯們強迫我在號室內走、跑,坐下不讓動,甚至不讓上廁所。有一次,獄警叫一個殺人犯用力捏我頸椎後側,至我疼痛難忍,感覺骨頭象被抽出來一樣。還有一次在冬天,她們為達到讓我寫放棄修煉的所謂四書的目的,宋紅豔等人用冷水潑我一頭,一身冷水,她們二十四小時不讓我睡覺,我一打盹,她們就用冷水潑我頭上、身上,持續一週左右。還有一次,在對我進行洗腦迫害時,獄警為達到讓我寫放棄修煉的所謂四書的目的,讓四、五個犯人對我拳打腳踢,大罵不停。還強迫我勞動。」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二零一五年十月,鐘以美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寄出訴訟狀,控告中共魔頭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從二零一六年二月起,畢節地區的警察、「610」人員、社區人員開始對當地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一波迫害,包括非法傳訊、抄家、拘留、體檢、抽血。鐘以美在盤縣被國保警察抄走35000元現金、200元真相幣,至今未還。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五日端午節的前夕,鐘以美被七星關公安分局警察綁架、抄家。在被非法關押三年後,鐘以美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請知情者曝光迫害鐘以美女士的行惡機構及人員信息。

(責任編輯:田園)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