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會|路漫漫 終有盡頭

——記追要養老金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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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這篇交流稿寫的是我六年多追要養老金的過程。我想通過自己的經歷,叫那些還在被中共邪黨剝奪養老金的同修們認清這是一場經濟迫害,我們大法弟子絕對不能承認。我悟到,追要養老金的過程,是救度眾生的過程,也是修煉提高的過程。

萬事開頭難

二零一五年,我因狀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被中共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八年我回家後,發現養老金被非法停發。我立即找到區社保局詢問原因,工作人員說:「服刑期間,退休人員不給發放養老金,有文件。」我要看文件,他說:「我們這兒沒有,你可以到市社保中心去找。」

我找到市社保中心養老金撥付窗口,說明情況後,工作人員給我找來厚厚的一大本裝訂成冊的文件,翻開後指著一段說:「這是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對服刑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和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答覆意見,其中規定『享受基本養老金人員服刑期間不發給基本養老金。』」

我跟他們講,我不是罪犯,是被冤獄的……他說:「你跟我們說這些沒用,你找法院去說;我們只是按文件辦事。」我要求見處長,他說開會去了。我要找局長,局長辦公室在四樓,每個樓層都有保安,沒有事先預約,都不讓見,說局長開會去了,幾次都這樣。

我又回到區社保局找到局長,說明我獨自生活,養老金是我唯一的生活來源,你不能斷了我的生路。局長找分管科長,讓他算算我還差多少錢沒扣完。科長說:「我們這兒查不到,得到市局才能查到。」

第二天,科長從市社保局拿回一張扣款結算單,說我從某年至某年多領了十六個月的養老金,得退回來,才能繼續發放養老金。我說:「那是我在看守所期間,還屬於自然人,應該領取,不屬於多領。」局長說:「我們是按文件辦事。這樣吧,你叫社區開個證明,說明你生活困難,無力一次償還。然後,你我雙方簽個協議,每月發給你六百五十元生活費,餘下的扣回,直到這筆錢全部扣完為止。」

我不同意,因為簽了還款協議,就等於我欠他們的錢。之後,他們按月扣款就合理合法,這種經濟迫害我不能承認。我本來就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就因為狀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就被冤判三年。現在又想從經濟上搞垮我,讓我沒飯吃,從而「轉化」我,因為我找國保隊長時,他說讓我表個態(簽「五書」),才能幫我解決養老金問題。我怎能做違背良心、謗師謗法的事呢?!我要堂堂正正的要回我的養老金。

之後,我三天兩頭去找區社保局長,說明:「X政發24號文件和人社廳函287號文件,這兩個文件都屬於違憲違法的行政規範性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為行政行為的執法依據。你們是錯的。」局長說:「這是上邊規定。」之後,他開始躲避我。

二十多天後,這個局長退休了,又派來了兩個局長。我先找局長,局長不管,讓我找副局長。副局長熱情接待我,我就給他講:「我過去身體有病,幾近癱瘓,多方治療無效,提前十年辦了病退,後來煉法輪功煉好了。這麼好的功法,卻遭到江澤民集團的殘酷迫害,對法輪功學員非法跟蹤、抓捕、抄家、判刑,把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迫害致殘、致瘋、致死,甚至活摘器官!我就因為一封狀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信,就被冤獄三年。好不容易九死一生熬出監獄,如今養老金又被扣,無法生存。」他表示同情,但無奈。

他只是勸我先簽協議,解決眼下吃飯問題,然後再慢慢找。我說:「這字我決不能簽,簽了就是在法律上承認我欠你們的錢。養老金本來是我的財產,被你們扣下了,是你們欠我的錢,怎麼還讓我給你打欠條?這不是黑白顛倒、違反事實嗎?」他說:「我也不想扣,是上邊文件讓扣的,那你就到上邊找去吧。」有他這句話,我可以往上各級機關去找了。

我馬上找到市社保局,養老處的處長在辦事大廳接待了我,我給他講我為甚麼修煉法輪功,如何被綁架、抄家、被冤獄,獄中被迫害的情況。我告訴他修煉法輪功不違法,我把公安部[2000](39)號文件及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給他看,他突然一驚:「還有這個?!」之後迅速的把兩份文件揣在褲兜裏(怕別人看見),同時面部表情由嚴肅轉為和善,最後露出笑容。但他表示有文件在,誰也不敢違反。他叫我先回去找區社保局長,意思是他會和區社保局長溝通,想想別的辦法。

過了幾天,我去找區社保局局長。他們研究的結果是讓我做個還款計劃,分五年還清,這樣每年只需拿出四千多元錢就行。我覺的對他們來說已經盡力了。我感激他們的好心,這也是他們明白真相的表現。但我不能接受,因為沒有真正解除迫害。

之後,我分別到社區、街道、派出所、司法所、市國保大隊,去區、市、省信訪辦上訪,要說法;去市政府、司法局、社保局、人社局、省人社廳等處要說法,要求解決吃飯問題。所有部門人員都往外推。

最後,我只能走司法程序。可是怎麼寫訴狀?向哪個部門投訴?我對法律一竅不通。我開始在網上尋找類似文章。終於有一天,我看到一位同修寫的歷經八年找回失去的工作,也到了退休年齡,給他辦理了退休手續的經歷。這位同修也曾經像我一樣是法盲,偶然得知有公義論壇,開始在公義論壇的幫助下一步步走向成功。他的路很艱辛,期間失去了家庭,失去了個人的一切。

我問自己,如果我也要八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我能不能經得起這樣的考驗?經過多日思考,最後我下了決心:能,一定能。有師在,有法在,我甚麼都不怕。於是,我開始向公義論壇請教。

論壇的同修們耐心細緻的指導我怎麼做,每一步還給出模板,我一一下載,用了一週的時間,我認真閱讀、理解,然後按照公義論壇給的模板,寫出第一份《行政起訴狀》。經同修修改後,我拿到了區法院。

千辛萬苦得來一句話:不受理

當時法院規定:行政案件交互審理,即A區的案件要到B區法院審理。因此我要到一個很遠的、交通不便的地方去提起訴訟。第一次到區法院,排隊等了近兩個小時。我遞上訴狀,工作人員只用餘光掃了一眼,就說:「不合格。」究竟怎麼不合格也不說,用手一指右邊最後的櫃台,告訴我:「到那邊諮詢。」之後就不理睬我了。

我到那邊一看,桌上有一塊「諮詢處」的牌子,坐著一位胸前戴著實習生胸牌的女孩。輪到我了,女孩問我:「需要甚麼幫助?」我請她幫我看看訴狀是否合格。她認真看過之後,指導我要怎麼寫。以她的意見,幾乎就得從新寫,我心裏不認同。

回家後我只簡單修改了一下,第二天又去送了。有了上次的經驗,我這次先到諮詢處。這次是個男實習生,他只提出要把訴訟請求劃掉兩個,只留一項,否則立不上案,哪個法官也不會給你審查文件的合法性。他說的是實話。我照做了。

第三次去窗口遞交訴狀,被告知缺少「網站識別碼」。我根本不懂甚麼是網站識別碼,別人給我解釋:「就相當於被告單位的身份證。」可是,上哪去找啊?好心人指點我,可以到律師事務所查詢。我去了,可怎麼也查不著,沒有區社保局的,但有市社保局的。最後律師幫助我分析,可能是區社保局不具備法人資格,市社保局才是法人單位。

經確認,果真如此。至此我才明白,被告單位必須是法人單位。區社保局屬於下屬部門,不具備法人資格,不能成為被告,我得起訴市社保局。

從新修改訴狀後,第四次送去,又告訴我:附件(複印的非法判刑的判決書)不合格,沒經過法院檔案室蓋章(我是用手中的判決書複印的),還得到法院檔案室查檔、複印,人家才給蓋章。如此種種,我往返跑了六趟法院,用了兩個星期的時間。

第六次,終於合格了。但窗口讓我等著,說拿到裏邊請示去了。半個多小時後,工作人員回來告訴我:「到另一個院子的某個辦公室,兩名庭長找你談話。」我去了,見到三個人,經介紹,是兩個庭長和一個文書。

庭長鄭重其事的拿出文件,說:「這是『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對服刑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和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答覆意見』,其中規定『享受基本養老金人員服刑期間不發給基本養老金』。我們執行文件,你的起訴不能受理。」我告訴她們:「那個文件是違憲違法的,與上位法相抵觸,應歸於無效。你看看我的起訴狀,裏邊寫的清清楚楚。」她說:「我們不能聽你的,我們聽上級的。這麼多年我們一直在執行這個文件,除非文件作廢。」我要求出示「不予受理」的書面答覆,她們不給出。

我千辛萬苦的來回跑了幾百里路,用了半個月的時間,只落得個「不受理」,我簡直欲哭無淚。

藉機傳真相,救眾生

二零一九年九月及十二月,我兩次買了火車票,要去北京要說法。因為我的身份證被邪黨公安局做了手腳,我在檢票口處被攔截,被當地派出所截回。

第一次我被小區片警截回到社區時,社區書記嚇壞了。晚七點多,我還沒回家,她就在大門口等我。我一進院,她就埋怨說:「你上北京怎麼不跟我說一聲?你要出事了,我就得回家吃去了(丟官)。」

到了辦公室,我平和的給她講了我如何被迫害、抄家、坐牢受罪,九死一生,好不容易熬出監獄,如今養老金又被扣發,無法生存的實際情況(之前也給她講過,沒這麼詳細),並把我的訴狀和公安部[2000](39)號文件、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大陸知名律師余文生、郭蓮輝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辯護詞,分別給書記和片警都留下一份(我準備去北京多個部門上訪,所以準備了許多份材料)。

社區書記很動容,答應幫我想辦法。兩個月後,她幫我申請了一千元困難補助,並和片警一起帶我去了一趟區社保局。雖然沒能解決問題,但她明白了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再以後,我把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材料都給他們一份,他們都認真看。有時他們還問我一些法律方面的東西,誇我:「怎麼知道這麼多!」

師父的新經文《為甚麼會有人類》和《為甚麼要救度眾生》發表之後,我給他們送去。剛剛給完書記和負責我住宅樓的辦事員,還沒等去警務室,片警到書記辦公室辦事,見到後馬上問:「我那份呢?」我說:「還沒來的及去你辦公室呢。」我給了他一份,他高興的拿走了。後來那位明真相、善待大法弟子的社區書記得了福報,被調到街道辦事處去了(屬公務員編製)。

期間,我還去過二十多家律師事務所,以請律師打官司的名義講真相。絕大多數律師都不敢接這個案子,有的直接說:「市公安局有規定,不准接法輪功的案子。」有的以各種藉口婉言拒絕;有兩家敢接的,律師費要三萬,還說不一定成功;也有往外轟我的,我一笑了之,甚麼樣的事我都遇到了。

雖然沒能解決問題,但畢竟讓很多法律界人士聽到了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我準備了幾十份中國大陸知名律師余文生、郭蓮輝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辯護詞,大量散發,這樣可以開闊他們的眼界,了解到很多著名律師都在為法輪功做辯護。法輪功真的沒有違法,法輪功學員是一群善良的好人。有的小律師所只有一、兩個人值班,閒著沒事,我就坐下來,慢慢給他們講真相,有的人還做了三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

那時,我經常一出去就是一整天,每次都累的筋疲力盡。我想到師父說:「講真相,救眾生,這就是你要做的,除此之外沒有你要做的,這個世界上沒有你要做的。」(《各地講法十三》〈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再想想密勒日巴佛的修煉故事,我這點苦算的了甚麼呢?

苦中修忍

在追要養老金的過程中,我也經常遭到白眼、不屑、威脅。有一次,我去市社保局給局長送真相信,在四樓樓梯口被保安攔截,說局長開會去了。我請他把信轉交或塞進局長辦公室門縫就行,他說:「不行。」我要等待,他不讓,還打電話把辦公室主任找來攆我。我請主任轉交,她高聲吼我,聲稱要拿去報警,硬把我推進電梯間。我鼻子酸酸的,眼淚就要掉下來了,心想再也不出來了。

這時,我耳邊有一個聲音說:「韓信還畢竟是個常人,我們是一個修煉的人,我們比他還要強的多。我們的目標是達到超出常人的層次,向更高層次邁進的。這個事我們是遇不到的,但是修煉人在常人中受到屈辱、受到羞辱的時候,也不一定比這差。」(《轉法輪》

哎呀,師父就在我身邊,知道弟子想甚麼。這不是給我提供修煉的環境,讓我提高的嗎?!沒有這件事,我怎麼能找到這麼多部門的人,讓他們聽到真相啊。這些公檢法司、各級政府機關的人,平時高高在上,他們怎麼得救啊?

師父說:「世上的人都是我的親人。」(《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師父的親人就是我的親人,他們被江澤民邪惡集團捆綁上了賊船,都參與了迫害大法弟子,將來不都得被淘汰嗎?我能見死不救嗎?弟子隨師下世正法,這麼一點難就過不去了嗎?在心裏激烈的正邪大戰後,終於「真我」勝利了。

我糾正這不正的思緒,我是修煉人,就把這當作雲遊吧,讓它魔去我的委屈心、面子心、爭鬥心、懶惰心。第二天,我繼續前行,擺正基點,理智、智慧的去證實法救人。

希望之光

隨著時間的推移,受經濟迫害的大法弟子越來越多,公義論壇不斷推出冤獄期間養老金(退休金)被剝奪的應對辦法。剝奪養老金是相關人員執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經濟上截斷」這一滅絕政策的一部份,是對法輪功學員的雙重迫害。

我理解,這可能也是正法形勢要求我們全面行動起來反迫害。此時我的養老金追訴期已超過兩年,但論壇上懂法律的同修給出了辦法,可以越過追訴期,就是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或其它形式啟動法律程序。

我是屬於甚麼手續都沒有,硬性被扣除養老金的,那麼我的啟動程序就是:第一步,先到市社保局遞交「依法支付養老金申請書」,用掛號信郵寄,留下回執;第二步,給市人社局郵寄「要求責令某某社保局依法支付養老金的申請」,用掛號信,留下回執;第三步,啟動訴訟。

到了第三步,我先到市中級法院諮詢如何辦理行政起訴,窗口工作人員告知「現在的行政案一律轉到鐵路運輸法院審理」,從二零二一年五月一日開始,是全國統一規定。我詢問了鐵路運輸法院的地址和乘車路線,就回家準備起訴狀了。我的心情好舒暢,這回可以避開那個「不予受理」的區法院了。

因為有了第一次行政起訴的鋪墊,這一次就輕車熟路了。我去了某某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兩次,窗口就接收了。一個月後,收到快遞通知:鐵路運輸法院給予立案,到銀行繳納五十元訴訟費,就算立案成功了,我可以在家等待快遞通知,確定開庭時間。

這期間,我多次打電話約見法官,想給她講真相,送她裝有《憶師恩》和真相資料的小音箱或者TF卡。她告訴我:「法院有規定,開庭前不准和原告或者被告任何一方單獨接觸。」我想以遞交材料的方式給她,她堅持不見面。最後我通過收發室,把勸善信和《巴黎中使館邀請過哪位氣功師?》這篇文章交給了她,同時給參與庭審的所有成員都郵寄了真相信。過後我電話問她:「是否收到?」她說:「收到了。」她叮囑我:「不要再給我送甚麼材料,這些都要裝檔案的。」我告訴她:「那是給你個人的,是緣份把我們牽到一起,我才關心你。」她表示感謝。

神奇的提醒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的一天下午,在法院開庭。還要說一件神奇的事:在開庭前兩天,我在網上看到南昌護士追要養老金的案例中,聘請的辯護律師講道:「江西省規章規範性文件定期清理規定:規範性文件在一定時期內適用的,應當規定有效期。規範性文件未規定有效期的,有效期最長為五年,標注『暫行』、『試行』的,有效期不超過兩年。有效期滿的,規範性文件自動失效。被告不能根據應失效的文件扣發原告養老金。」

由此,我受到啟發,其它省有這種文件,我們省也應該有啊!於是我上網搜索「省規章規範性文件定期清理規定」,真搜到了。當時已是晚上十一點半,我立刻打印出來。

第二天開庭時,審判長讓原告簡述理由,我簡單歸納為以下三點:

1.XX社保局扣發養老金的行政行為沒有法律職權依據。社保局屬於社會保險經辦部門,不是社會保險行政機關,沒有行政管理和行政處罰權,即使是其上級人社局的行政管理和處罰權也要有明確的職能權限,要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授權的範圍內行事。而剝養老金,顯然是對公民財產權的剝奪。

2.XX社保局的法律依據,是X政發24號文件和人社廳函287號文件。這兩個文件沒有上位法律法規的依據,屬於越權行政。該文件擅自減損公民權利、設定行政強制措施,違反《立法法》第80條第2款和《行政強制法》第10條第4款,是非法的無效行政文件。

3.省規章規範性文件定期清理規定 (XXX政府令第237號) 第十條,規範性文件在一定時期內適用的,應當規定有效期。規範性文件未規定有效期的,有效期最長為5年,標注「暫行」、「試行」的,有效期不超過2年。有效期滿的,規範性文件自動失效。

被告的法律依據:X政發[2001]24號恰恰就是這種標注「試行」的,有效期已超過二十年。按XX省政府令237號第十款,該文件應歸於自動失效;並且沒在有效期屆滿前六個月對文件從新公布。因此,被告是不能根據應失效的文件扣發原告養老金的。

我剛說到這,審判長很震驚,問:「原告,你的起訴書中沒有這一條啊?」我回答:「是的,對不起,審判長,這是我昨晚十一點半才在網上查到的,沒來的及報告審判長。現在我將這份文件呈上法庭。」隨即我把文件通過法官助理呈遞給審判長。當我抬眼望向審判台時,看到陪審員投來讚許的目光。全場鴉雀無聲,靜默了好幾分鐘。

這是師父開啟了我的智慧。本來我是不會上常人網站查資料的,這次一下就查到了,是師父的幫助。

當審判長問被告幾個問題時,是代理律師回答的。代理律師好像準備不充份,支支吾吾的,最後一句話都沒有說完整,是審判長替她把話說完的。另一位被告代理人,就是我講過真相的那位養老金撥付處處長,一言不發,一直低著頭。顯然這位處長是明白了真相,擺放好了自己的位置。

整個庭審明顯的我們原告佔據了主導,這也是同修整體配合的結果。那天風雪交加,天氣寒冷,卻有很多同修近距離發正念,還有素不相識的同修用身份證進到大廳裏發正念。明真相的審判長也有善舉,破例允許一位同修進到法庭陪我。我感覺這次訴訟很成功。

在回家的路上,我問進到法庭的同修:「被告的律師說話聲音怎麼是顫抖的?最後兩個問題甚至有點結巴?」同修說:「我發正念,讓她閉嘴,不許對大法犯罪!」我心頭一熱,關鍵時刻同修的配合多麼重要。

歡喜心起,引來魔難

正當我信心滿滿的等待判決結果時,想不到事與願違,起訴被駁回了。當時我真有點接受不了,怎麼會這樣呢?!我工作沒少做呀,提前給五個參與庭審的人寄了真相信;庭審時,我也表現的不錯,鎮定、表述的有理有據。

開完庭當天,風雪交加,路很滑,兩個進到候審大廳的同修打車送我回家,並與我做了長時間交流,一致認為訴訟很成功,但還需要提高認識,擺正基點,目地是救度眾生。第二天、第三天,他們連續來我家交流,希望我把這事寫出來,鼓勵更多的同修走出來反迫害……哪曾想,事與願違。

那晚我沮喪極了,流著淚給公義論壇寫信,說簡直無顏見江東父老!這顯然是我心不正,面子心太重,才這樣說話。公義論壇的幾位同修給我回了信,指出我「自我」太強了,同修語言中肯、犀利,一下子點中了我的要害──執著自我。接連幾天,我一遍一遍的默默看幾位同修的回信,各個都說的太中肯了。我邊看邊哭,邊向內找,面子心、歡喜心、顯示心,爭鬥心……太多了,認為自己在法庭表現如何好,有理有據,把對方駁的簡直體無完膚,心裏美滋滋的,忘了是師父在救度眾生,若沒有師父的點化和加持,沒有同修們的鼎力相助,我能做了甚麼?!連一張訴狀都寫不出來。我有甚麼值得驕傲的?!

我對師父說:「師父!弟子知錯了!我會在法中歸正,用實際行動走好以後證實法的每一步。」

重過程,不執著結果

我端正認識,從新調整心態,從新振作起來,繼續上訴到鐵路中級法院。歷經兩次初級法院、兩次中級法院的審理,最後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我收到鐵路中級法院終審判決,支持部份訴訟請求:1.撤銷原初級法院判決;2.補發出獄後扣發的養老金。就是說,在監獄期間停發的部份不返還。

若是在以前,因為我對錢很執著,要回一筆錢我會很高興。可現在,就像沒有這回事一樣,我的心中沒起半點漣漪。我想,這就是思想境界的提高吧。

我深切體悟到:如果沒有這次魔難,事情順利成功,我會只高興於要回來一筆錢,還會生出顯示心、利益心、爭鬥心等執著,不但沒提高,反會下降。有了這次魔難,同修用師父的法及時提醒我,現在遇事,我不再「我」字當先,而能用法去衡量,大法要求我怎麼做,我會義無反顧。我是一個法粒子,歸大法管。

我現在還在向省高級法院申請再審,繼續追回在獄中被停發的養老金。此時,我心中已經完全沒有「輸」、「贏」的概念了,我想的就是救眾生,能多救一個是一個。我會牢記這次教訓,今後要重過程,不執著結果,本著救人的心態去做。

結語

回顧六年來在追要養老金的過程中,我確實吃了不少苦,風風雨雨,酷暑嚴寒,冷漠尖酸時刻伴隨著我,是我過去幾十年來沒遇到過的。然而,也正因為如此,使我變的堅強、剛毅,能夠忍辱負重,改變了為私為我的本性。

本來我是個膽小怕事,把臉面看的比生命都重要的人。師父為去我的執著心,在這件事中成就我。這件事開始時確實很難,但真正進入程序之後,只要本著救度眾生這顆心去做,就沒甚麼難的了。現在看看,很多困難甚麼也不是。

希望還在被中共邪黨迫害剝奪養老金的同修們趕快走出來,認清這是一場經濟迫害,我們大法弟子絕對不能承認。站出來給眾生講真相、揭露邪惡、遏制邪惡、救度眾生的過程,也是提升自己的修煉過程。

我的路還沒有走完,我將一如既往的踏踏實實的一步步走下去,只為助師正法,救度眾生。

層次有限,如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請慈悲指正。

弟子叩謝師尊!

感謝所有曾經幫助過我的同修!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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