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東揭陽市揭東區法院再作惡:誣判趙德秀三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二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揭陽市揭東區法院近四年來至少對二十一位法輪功學員進行誣判,其中揭陽市普寧市法輪功學員趙德秀女士近日被非法判刑三年。

趙德秀因給民眾講真相遭人惡告,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下午被普寧城北派出所警察綁架,她的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也被警察搶走。據悉,當時趙德秀的婆婆剛剛過世,還未到頭七,家人正忙得團團轉,家中只有趙德秀和僅一歲多的孫女。警察就強行帶走祖孫倆。當家人趕回家時,發現趙德秀和孫女人去樓空,警察還將裝在客廳裏的監控頭故意調轉方向,怕留下罪證。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三點,揭陽市揭東區法院非法庭審趙德秀。同時遭非法庭審的還有五位鄰縣的法輪功學員。庭審草草走過場,到下午五點左右結束。現得知,趙德秀被揭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趙德秀現仍被非法關押在揭東區看守所。

據明慧網信息,自二零二零年以來,被揭東區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二十一人:

陳鴻元,男,今年72歲左右,被非法判刑九年。
鐘佩珍,女,今年80歲,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
林麗卿,女,今年71歲,被非法判刑兩年。
姚靜嬌,女,今年85歲,被非法判刑三年。
江碧吟,女,今年82歲,被非法判刑六個月。
鐘列娜,女,今年71歲,被非法判刑四年。
陳美華,女,今年59歲,被非法判刑三年(比原刑期加了一年)。
黃愛華,女,今年68歲,被非法判刑一年。
莊惠清,女,今年62歲,被非法判刑兩年半。
吳玉娟,女,今年47歲,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黃鑾卿,女,時年50多歲,被非法判刑兩年三個月。
黃建民,男,時年50多歲,被非法判刑四年。
李妙珠,女,時年50歲左右,被非法判刑兩年。
彭文緘,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陳泳慧,女,被非法判刑三年。
王燕娟,女,被非法判刑三年一個月。(王燕娟因身體被迫害嚴重被放回家)
林麗卿,女,被非法判刑兩年。(林麗卿被迫害出癌症,榕城區「610」仍不放人)
盧巧麗,女,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王潔純,女,被非法判刑九個月。
王惜柔,女,被非法判刑一年八個月。
趙德秀,女,被非法判刑三年。

(責任編輯:田園)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