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年逾古稀 哈爾濱馬淑華再被枉判四年入獄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哈爾濱市72歲的法輪功學員馬淑華,被迫流離失所,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在深圳被綁架,近悉她被非法判四年,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底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女子監獄,她因為脖子上突出的大包吃不了飯,幾次暈厥,後來她被檢查出患甲狀腺瘤,於二零二四年一月在醫院做的手術切除,隨後她又被送回女子監獄關押。

馬淑華的身體有多種疾病,膽囊炎、偏頭痛、胃病、子宮粘連等,吃藥、打針都不管用。一九九五年十月,馬淑華開始修煉法輪功,僅煉了兩天功,身體就神奇般的得到了淨化,她從此病痛全無,一身輕鬆,心態也變得祥和、慈悲。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馬淑華被哈爾濱遼河大有派出所綁架,在哈爾濱市公安局「六一零專案組」酷刑迫害一年以後,被非法判刑十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她遭受殘忍的「拉練」、灌食等迫害。多種酷刑折磨,使馬淑華一度身體非常糟糕。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哈爾濱公安警察統一行動,綁架法輪功學員人數達二十七人。馬淑華被綁架,五月十九日以「取保候審」名義回家。法輪功學員馮波,五十多歲,在大街上走路被綁架,然後監視居住半年,又取保候審一年,在二零二二年九月被非法判三年,現在她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哈爾濱南崗區、道裏區、道外區、香坊區、松北區、雙城區十七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綁架、抄家、騷擾。其中有:馬淑華、張志安、任玉林、王春豔、侯希才、佗某某、趙凱、孫健、李繼武、常國富、王景萍、王景麗、李玉珍等。馬淑華被非法批捕,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

馬淑華被迫流離失所,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在深圳被綁架,之後她被哈爾濱市鐵路國保劫持回哈爾濱市,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近悉她被非法判四年。詳情待查。

關於馬淑華以前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大法救命 中共害人 十年黑獄不堪回首》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