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營救同修中去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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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二零二二年,A同修被綁架到洗腦班,幾個月過去了,無法營救。聽隨同家屬去要人的同修說,只要承認自己是學法輪功的警察就抓人,無法開口講真相。我也是有怕心遲遲沒有主動參與營救。這時有同修提議要我參與營救。我想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這是自己應盡責任,想做真修弟子就無法推脫。

我和A同修的家屬講了真相,並講了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把相關的法律也給了她,幾次告訴她按我說的去要人。她說:「為甚麼你們自己不去要人?」在場的同修說:「只要是學法輪功的他們就抓人,我們怎麼去要人?」眼看沒有出路時,這時她說:你可以到「610」人員H家找他父母,他們住在某鄉某村某隊。我心一亮,這是好辦法。我定好了時間去H父母家,叫同修發正念整體配合。到出發時,我怕心出來了,有點猶豫,再一想自己真是沒出息,我與警察是救度與被救度的關係,我是來救他們的,有甚麼可怕的呢?繼續往前走。

一路很順利,每到不知往哪條路走時,就有人指路,沒走一點彎路就到了H的父母家。真是一切都是師父鋪墊好了的。快到他父母家時,遇到一男子,說H的父母每天上午到茶館去,不知現在家中是否有人。男子說著便把我引往H父母家,發現他母親在家,男子便大聲說:你家來客人了!H母親迎上來。老人家面善,有正氣,當得知是A同修的事時,她說:「不是早就說放人嗎?我在家總催他放人。」落座後,她說:「我知道A是好人,所以只要我兒子到我家來,我就催他放人。」

有同修在她家周圍發過傳單,老人家可能看過真相,也明白一點。我給她講了法輪功是甚麼?講了自焚偽案;講了中共在歷次政治運動迫害好人之後,都會找出替罪羊為其脫身,把罪責推到當時執行者的身上;講了《公務員法》,告訴她公務員必須且只需對法律和正義負責,否則自己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最後我對她說,大疫當前,保命最重要,不管當多大官、有多少錢,沒有了命就沒有了一切!希望你們明辨是非,不做邪魔的陪葬,守住良知,會得到神佛的保祐,順利渡過瘟疫的大劫難。我誠心祝願您及全家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都能幸福平安,遠離災難!

我走出H父母家時,我相信老人一定會對她的兒子又有一番勸誡。與此同時,有同修找到公安局局長講真相。一星期不到,警察放人了。

真是整體配合的力量大。我悟到,我們在營救同修中,很多時候被重重困難所擋住、被眼前的假相所迷惑時,只要堅定的往前走,師父總會給條路、總會有路可行。這是我對師父在《轉法輪》中說的「難行能行」一層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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