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元被非法判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王玉被非法判四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
修忠臣被非法判兩年六個月,緩刑四年執行、勒索罰金一萬元;
趙樹全被非法判兩年六個月,緩刑四年執行、勒索罰金一萬元;
蔣明被非法判兩年,緩刑三年執行、勒索罰金一萬元。
整個非法抓捕、關押、起訴、庭審等過程,都由黑龍江省公安廳610指使、海倫與綏稜公安警察參與實施、海倫檢察院、海倫法院相互勾結構陷的。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日上午,李忠元、王玉、修忠臣、趙樹全、蔣明五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據了解,此次綁架行動是黑龍江省公安直接操控,綏化市公安和海倫市公安直接參與,綏稜公安配合的,藉口是綏稜法輪功學員在海倫地域派發事實真相資料時,被便衣跟蹤,監控錄像,拍照,並拾取了派發的事實真相資料。
此次綁架行動是凌晨三點開始的。有的法輪功學員是在自家出門時,被蹲坑守候在私家車內的便衣綁架。綁架時,來人沒有出示證件和任何法律文書,也沒有告知家人。
五月十日當天,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就被非法關押到海倫市看守所。趙樹全因病表現,被放回。
經過近五個月的非法關押和所謂的庭審程序,十月十六日在海倫法院作出非法判決:李忠元被冤判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王玉被冤判四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修忠臣被冤判兩年六個月,緩刑四年執行、勒索罰金一萬元;趙樹全被冤判兩年六個月,緩刑四年執行、勒索罰金一萬元;蔣明被冤判兩年,緩刑三年執行、勒索罰金一萬元。
目前,李忠元和王玉已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北安監獄集訓迫害;蔣明、修忠臣、趙樹全三人被逼迫寫「三書」,並被要求在家每天用手機刷臉簽到;每月需要到當地司法所報到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