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同修、救警察、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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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的一天,一位同修在信箱中留言,請我為一位被迫害的同修發正念。我建議還要主動聯繫同修的親屬(以下簡稱親屬)反迫害,營救同修,向公檢法相關人員講真相。同修就讓我和一位正在參與營救的同修見面。這樣,我就自然的溶入營救同修中了。我知道這是師尊的安排,儘管我很忙,但我沒有退縮。本文是在營救同修過程中自己的體會。不當之處,請同修們指正、補充。

一、在非法庭審中反迫害與修煉

那時,同修的被構陷案已經到了非法庭審的一審階段,離開庭已近,親屬為同修請了律師。我們請律師向一審法院遞交《調取無罪證據申請書》、《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同時為親屬整理了真相信,向一審法院、檢察院相關部門、個人郵寄。我們還陪同她到法院、檢察院去找法官、檢察官講真相,找他們很難,法官根本見不著,辦公室也不讓上去。電話上剛說幾句,他就用邪黨的話搪塞親屬,然後就掛了。檢察官雖然接電話,通話時間也長點,邪靈操控他不聽真相,表現很囂張。我們也不動心,配合發正念,清除他背後的邪靈。後來我和親屬又多次給他打電話,他的態度有所緩和。

非法庭審那天,我們就到法院發正念清除邪靈。法院耍花招,到了開庭時間,原定的法庭換成了審另外案件。我們打聽才知道同修的非法庭審換了一個法庭,趕緊趕過去,法警卻不讓我們進去,說是已經開庭了。我們說明是法院臨時換法庭,責任不在我們。法警說那去信訪辦反映,我就到法院信訪辦拿了一個號。一個老年女性法官問我何事?我就將經過講了,告訴她是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子,這是違法剝奪我們的合法權利,如果不能參加旁聽,我將向上級法院投訴。她沒有說話,馬上給院長打了電話,隨後讓我去找法警參加旁聽。我感謝了她,立即趕往法庭,法警沒再阻攔,看了我的身份證,就讓我進去了。

非法庭審中公訴人顛倒黑白,意圖構陷同修,法官至少兩次打斷同修的依法自辯,我就提醒法官要依法維護他的自辯權,親屬也表示抗議有。法官威脅要驅逐我們,法警也走過來站在我身邊。我心很穩,沒有動心,發著正念,他就走了。

非法庭審結束後,一位老年同修大聲斥責他們善惡不辨,天理不容。他們都不說話,匆匆走了。一個年輕法警受邪惡的矇蔽,和老同修爭執起來,其他法警都在勸他。我擔心他對老同修行惡,我也把老同修勸走了。

法院外,我發現有很多國保便衣警察,還用手機給我們偷偷拍照,我也沒有動心。我們和親屬告別後,就分別離開了。我看到這些國保警察,感到他們很可憐,於是給他們合十道別,同時打出一念:別再參與迫害大法!我看到他們冷漠的臉上露出了一絲意外。

坐上出租車,我又向他們揮揮手,一個年輕警察不好意思地笑了,我也對他笑了笑。我想哪怕給他們心裏種下一粒善的種子,也許就有機會發芽、成長,也許他們就有機會得到大法的救度。

1、非法庭審後的一段修煉過程

由於在非法庭審中出現了所謂的證詞前後不一,一審法院要求檢察院補充偵察。我們從辯護律師處得知後,意識到是師父為我們延長的講真相救人的時間。我們向公義論壇法律專家同修諮詢,討教,決定先對公訴人的行為向其所在區人大提交《罷免申請書》。在提交之前,我們和親屬多次打電話給他講真相,希望他能迷途知返,但是對方態度沒有甚麼改變,而且還在參與所謂起訴其他同修的非法庭審。親屬於是郵寄了《罷免申請書》,也同時抄送給他的上級檢察院和一審法院。

在這期間,要不要對迫害同修的公檢法機關相關人員進行投訴、控告,以期達到講真相救人的目地,參與營救的同修們產生了分歧。我覺的應該對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用投訴、控告的方式擴大講真相的範圍,一是可以震懾邪惡之徒,因為這個區的公檢法人員參與迫害同修的事很多,本市好幾個區縣的非法審判都歸口在這個區;二是因為同修很堅定,親屬有正義感,而且很配合;三是覺的我們應該主動反迫害,不能任由邪惡操縱公檢法人員行惡不制止他們,讓他們繼續造業,害眾生害自己。

但是,協調的同修從信箱裏轉過來其他同修的意見,大意是:如果這樣,可能會招來邪惡的迫害,而且我們人手不夠,力量弱。最讓我難受的是同修的一句話:真相信不能像發傳單一樣到處發。但是我知道這是邪惡的間隔,想動搖我們整體,製造矛盾,我當然不會上當,沒有對同修的話動心。我靜靜地思考:我的想法符合法嗎?我的基點對嗎?我是考慮的證實法還是證實自己?學法時,師父的幾段話給我很大的鼓勵和信心,更確信了自己的想法與基點是對的。師父說:講真相救度眾生,舊勢力是不敢反對的,關鍵是做事時的心態別叫其鑽空子。」

我給協調同修回信說:「我知道會有風險,但我不認為邪惡會迫害,因為我們的基點是救眾生,包括救公檢法裏面良知尚存的人。」我敬摘了師父的這幾段法發給協調同修,對她說:「同修啊!我們不會力量不夠啊,我們有師父、有法在,只要我們的基點是為了救度眾生、反迫害,就超越了舊勢力的安排,師父就會幫助我們。就不會有甚麼迫害。那一封封真相信就是銷毀邪惡的利劍,所到之處就會清除邪惡,就會救度良知尚存的公檢法人員!」後來,反饋回來,同修們都很認同。

就在親屬準備寄信的那天,突然收到律師給親屬的判決書截圖,同修被重判,律師說很遺憾。親屬很沮喪,我也很受「打擊」,但我安慰親屬不要灰心,我們還要繼續努力,不要半途而廢。

回家以後,我左思右想:到底問題出在哪裏?我們哪裏做的不夠?我找到了對公訴人的「怨恨心」,認為他無可救藥;還有同修整體配合中的怕心等等。後來,我和協調同修交流了這些得失。我一下也悟到了昨晚做的夢:夢境中,我和親屬在一間屋裏看到一群人端坐在一起學習(夢境中我們只是旁觀者),他們學習的內容卻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救度他們的過程,場景莊嚴肅穆。一個意念告訴我他們是公檢法的「老幹部」(我還把這個夢告訴了親屬)。醒來後,前面的都好理解,但我不知道為甚麼會是「老幹部」?這時,我突然明白,這是師父點化我:不要看表面的成敗,這個過程就在救度眾生,就在讓良知尚存的公檢法人員明白真相,放棄迫害就會得到救度!因為,我們這裏把「老幹部」倒過來的讀法就是「不幹「老」,「了」讀「老」,也就是「放棄迫害了」,也就是說,屋內坐的公檢法人員就是放棄迫害後(不幹了)而得救的。師父用心良苦啊!擔心我們因這判決結果灰心,提前鼓勵我們!謝謝您,師父!為了救度眾生您辛苦了!

2、在二審非法審判中反迫害和修煉

同修上訴後,親屬又為同修請了辯護律師。同時,我悟到我們不能再消極被動的依賴常人律師,因為我發現,如果我們不主動請律師提交關鍵的法律文書(比如《調取無罪證據申請書》,就是公安部39號文件和新聞出版署第50號令),處於當前的邪惡環境,律師是不會主動提交的。因此,我們大法弟子應該唱主角,正法進程到了今天,我們應該堂堂正正的反迫害。與同修交流後,同修也支持,我們在法律專業的大法弟子中的無私幫助下,整理出了相關法律文書。於是,我請親屬委託我成為同修的親友辯護人,並與常人律師溝通配合。看得出律師也很感動,對大法弟子們很佩服,給我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建議。

法院通知律師閱卷那天,律師告訴了我,我就和她一起去二審法院見法官。我把已經準備好的《受委託告知書》、《會見申請》、《閱卷申請》《公開開庭申請書》、《排除非法證據申請書》、《調取無罪證據申請書》先寄給了立案庭,同時把《公開開庭申請書》、《排除非法證據申請書》抄送件寄給省、市兩級公檢法、政府、人大、政法委、監察委等機構。我帶上一份以上文書,還有同修親屬出具的《親友辯護人委託書》和相關證明到了法院。我和律師到了法院,沒有見到法官,一個書記員抱著構陷同修的「案卷」讓律師查閱,我就把文書遞上,並說明來意。看得出她有點意外,掏出手機問領導,然後說還需要審查確定後再通知我。

第二天,一個法官助理來電,要求我提供《關係證明》,並問我與同修是「哪種朋友」關係?(他們看了文書內容,應該知道了我是大法弟子)要我3天之內提交,否則視為放棄辯護權,我給他講真相他不聽,然後掛斷了電話。我諮詢了法律專業的同修,同修讓我請親屬出證明。親屬將證明寫好後,我找法官助理,他怎麼也不接我的電話,我就找法院信訪、辦公室投訴。他們就讓我聯繫書記員,後來他們派了一個實習生來拿走了證明。

但是,他們也不給我答覆,我打電話他們也不接。我就給法院院長、刑庭庭長(二審法官之一)、法官助理寫真相信,在信裏慈悲而威嚴地勸他們把握當下、選擇未來;從同修的善良卻遭到迫害,從歷史的教訓談到今天人類面臨的危險;從科學的發現談到信仰的真實不虛,最後預測了幾種非法判決結果,希望他們為了自己和家人不要做最壞的選擇。後來律師見同修後,聽說他們對同修說他們也沒有辦法,因為同修的所謂「案子」是本省今年最大的,並勸同修寫所謂「三書」以減輕非法判決,同修拒絕了。

這期間,經歷了幾件事。一天正在打坐時,似定非定之間,耳邊一個聲音說:我就是要判他。我以為是我思想中的干擾,我也沒有在意,但是這聲音又連續說了幾次,我意識到這是舊勢力的壞神在說。於是,我與它有了一段對話。我在意識中對它說:「你這是在毀眾生!」它:「這是他的問題(指同修)」我:「他有問題你們也不配迫害,師父的法你們都聽得到,為甚麼還要害人害己?」一陣短暫的沉默,對方打來一念:你還不是為了自己圓滿?我立即在心裏審視自己:我有嗎?(答案是否定的)然後對它說:我沒有!放棄迫害吧!否則你們將面臨無盡的懲罰。又是一陣沉默後,它打來一念:沒有回頭的機會了,做的(壞事)太多了。我說:那我只有銷毀你們。我是鎖著修的,出現這種情況幾次都是在營救同修時。我覺的我們的路走對了,邪惡因素有點氣急敗壞了。

在表面人的空間,警察開始監控、騷擾我。一天,一個尾號110的手機來電,對方說是某某派出所(我戶籍所在地)的警察,問我房子誰在住?我說已經賣了。他說現在是出租了嗎?我說:不知道,你要問現在的房主。他就報了我姐和她女兒的名字(我們原來是鄰居),說她們還在家裏住嗎?我一下就意識到他們(國保警察)是在威脅我:我們知道你們的關係,你姐姐家裏有體制內的人,你不要影響到他們。我沒有動心,平靜地說:她們呀!是住在我樓上的。他看我明白了他的話,就說:對不起!打錯了。

過年前,我和幾個要好的朋友、同事吃飯。在飯店坐下不久,三個中年人進來,與我們隔了一桌坐下,我就看著他們,他們也不看我,我們繼續邊吃邊聊。後來,我路過他們旁邊,發現他們既不喝酒也不聊天(不是過年吃飯的樣),背對我的那個在看手機,對坐著兩人眼望菜鍋,極不自然。我基本肯定了他們的警察身份。我們這邊同事們卻毫不知情,抽著煙、喝著酒、聊著天。後來,一個警察居然在他的座位上(火車座那種長座位)躺下睡起覺來了,我心裏還真是挺可憐他們的。遺憾的是後來想起應該去給他搭一件我的衣服(當時天挺冷的,因為吃火鍋,我覺的熱,脫掉外衣的),然後給他們講講真相。

這頓飯吃了很長時間。再後來,可能看到同事們也不是法輪功(學員),覺的沒意思,他們就走了。我知道他們在監視我,我就沒有和任何同修接觸(除了同修的親屬),以免他們迫害同修,也避免他們所謂的搜集證據,構陷我們;和同修有事都是在信箱上說。

有一天,我打坐時正想:他們為甚麼不來家裏騷擾我呢?一個意識打到我腦中:他們(公安局長、國保隊長)被(公安廳長)罵了。我一下明白是師父點化:因為我的信向省、市公檢法、政府、人大、監察委抄送,讓公安廳長既驚又怕,責罵了參與迫害的公安局和國保,所以表面原因是他們不敢再把事情「鬧大」。我知道,實際是我們按師父的要求去做對了,邪惡不敢迫害。我從心裏感謝師父!

二審非法裁定還是下來了,維持非法原判。法院耍花招,出裁定的前一天才給我發了一個12368的法院熱線短信確認我的辯護人身份,第二天就出裁定了。我就給幾位合議庭法官又寫了真相信,希望他們不要再迫害大法弟子。這個結果雖然不好,我們覺的還是給公檢法和其它部門的眾生講了真相,清除、抑制了邪惡的迫害,還是有收穫,這次我們也沒有氣餒。師父也鼓勵同修的親屬,她們告訴我都夢到同修回家了。

二、在制止監獄迫害中救度眾生

1、在監獄系統反迫害 不懈的要求會見同修

我陪同修的媽媽去看守所見同修,看守所女接待員不給查同修在不在。我站在她的角度告訴她,如果我們向公安局投訴,看守所所長會對你有看法。她才勉強查了,說同修不在看守所了,卻也不提供同修的去向。我們就問律師,律師說可以到監獄管理局去問。我們去了,衙門難進,讓我們站在門口,我們給保安講真相。他給辦公室打電話,下來一個年輕警察告知我們,同修已在十幾天前被送到某某監獄「服刑」,告訴我們怎麼會見(需要預約),我們說為甚麼不發《入監通知書 》,他匆匆就走了。

和法律專業的同修諮詢後,我們作了準備,想到監獄可能會拒絕我們會見,就擬好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在監獄管理局規定的時間準備會見同修。到了那裏,我發著正念,同修親屬去登記準備會見,接待警察與同修監區聯繫,監區警察說同修屬所謂「嚴管級罪犯」不能會見。我們把《信息公開申請》遞給他,要求他出示同修所謂「嚴管級罪犯」被剝奪依法會見權利的法律依據。他不收,說不歸他管,讓我們去找辦公室。

我們去了辦公樓,門口的保安給我們「獄政科」的電話。「獄政科」人員接電話後,又讓我們找「教育科」。我們又打電話問「教育科」,我們就請接電話的警察(對方不告知我們姓名)出示不讓我們依法會見的法律依據,對方拒絕,也不接受我們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於是我們就向其上級省監獄管理局信訪辦投訴。當時沒有答覆,說要調查,我們就返回了。我叮囑親屬回去就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郵寄給監獄,同時給同修寫一封家信,保存好寄信存根,內容要簡單、明確,不要提任何敏感的話,只告訴同修我們去了,給他存了錢,家裏很好,讓他不要擔心。我們知道信可能會被檢查、扣押,所以寄的掛號信。後來這些寄信存根和存錢收據都成了我們告監獄的重要證據。

過了幾天,監獄打給親屬電話,親屬說監獄方違反《監獄法》第二十條,沒有寄來《入監通知書》、不履行《監獄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剝奪依法會見的權利等等。對方還是說「某某被定為『嚴管級罪犯』,按規定現在不能會見」,讓親屬「等通知」等等,但是態度已經緩和,說話客氣了。又過了幾天,家屬收到了監獄寄來的《入監通知書》,郵戳的日期正是監獄打電話來的那天,裏面的《通知書》說的同修入監日期和信寄出時間相差十幾天了,這又是一個違法之處。

我就與親屬交流,告訴她們同修現在處境很困難,監獄的種種非法行為說明同修正面臨監獄的「轉化」迫害,我們必須努力為他依法維權,才能減輕他的痛苦。親屬很認同,因為同修上次被非法判刑也是在這個黑窩,出獄後告訴她們裏面怎樣的折磨大法弟子,而且那時同修的傷還沒有好完,親屬都看到的。親屬在我們鼓勵下每週都數次打電話給監獄、省監獄管理局要求履行親屬依法會見的權利,對方都是推諉、拒絕。親屬很焦慮,我們鼓勵她們不要灰心,雖然沒有結果,但是監獄知道我們在維權,就不敢毫無顧忌的迫害同修,親屬想想也覺的是這個道理。

又過了十幾天,監獄突然打電話給親屬,說要去找她們,親屬還有點膽怯,給我打電話,說是律師也勸她迴避。我就鼓勵她不要怕,這是你的家,你做的事都是合法的,如果他們行惡,你就給我打電話(我們相距很遠,監獄警察已經快到,我去已經來不及了),並把公檢法報警、投訴電話告訴她,讓她記下。結果,監獄派了幾個警察給親屬上門送《信息公開申請答覆書》,親屬還給我打來電話,我在電話中指導她問了他們幾個問題,親屬按照我們教她的,向幾個警察講真相,告訴他們同修以前的遭遇,善惡必報的道理。親屬說他們態度很謙恭,一再承諾不會虐待同修,請親屬放心,親屬經此也信心大增。我提醒她們不要樂觀,不要輕信監獄的「承諾」,要見到同修才能放心,這是我們不懈努力的結果,說明他們害怕我們這樣做,如果我們輕信他們不繼續努力要求會見,同修就危險了。

2、利用法律向政府、法院講真相反迫害

看了監獄的《答覆書》,根據內容我向法律專業大法弟子諮詢,他們建議我讓親屬向監獄郵寄《請求會見、通信申請書》,我們照著做了。後來證明,這很重要,在後來的反迫害中,這是說明監獄違法的重要證據。第二天,法律專業大法弟子又來信說,這是他們已知的第一例監獄作出信息公開申請答覆的,重要的是這使之後把監獄作為被告成為了可能。我也很感動,感恩師父的加持、保護!

我們根據監獄的答覆,在給監獄的《請求會見、通信申請書》中,提出答覆中的所謂文件(《某某省監獄管理局罪犯分級處遇管理辦法某某號》第x條、第x條)的內容不完整、將同修認定為所謂「嚴管級罪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該偽文件存在違反上位法的情形,不足以證明監獄的行為具有合法性,因此繼續要求會見同修,與同修通信。同時,將我們為同修提交給二審法院的《刑事申訴狀》打印了一份一併郵寄給了監獄。

然後,監獄就不理親屬了,親屬打電話過去,他們也不怎麼接了,還是不通知親屬會見。我和法律專業同修諮詢後,得到建議:我們在法律規定時間先對監獄提出行政覆議,內容就是根據監獄的《行政覆議答覆書》中的違法行為提出行政覆議。我就擬好《行政覆議申請》請親屬寄給了省政府行政覆議機關,同時,請同修依法委託我為代理人,將同修申請為第三人,利用法律全面否定邪惡的迫害。

幾天後,省行政覆議機關在法律規定時間給親屬寄去《不予受理行政覆議決定書》,理由是親屬提出的行政覆議申請理由不在《行政覆議法》規定的範圍,當然這是睜眼說瞎話了。我們與法律專業同修溝通後,整理了《行政訴訟狀》,請親屬在法律規定的15天內向監獄所在區的管轄法院寄去。親屬向區法院立案庭的法官詢問時,對方欺騙親屬說監獄的行為不在行政訴訟範圍,先給親屬把《行政訴訟狀》寄回去(目地是不依法出具書面的《不予受理決定書》),親屬不明不白就答應了,我給親屬說了她的意圖後,親屬再找她,她說是親屬自己同意的。連受兩次挫折,親屬很沮喪,覺的老百姓維權太難了,信心大減。我又與她們交流,勸她們不要放棄,雖然表面我們沒成功,但是這個過程就是在阻止監獄行惡,減輕同修的壓力,如果我們放棄了,那監獄就會肆無忌憚的迫害同修了。親屬們對同修的感情很深,聽我一說,又決定堅持下去。

我們又請親屬向上一級法院投訴,我們教親屬怎樣講同修的人品、修煉前後的身體、道德的昇華,喚起法官的良知。市級分管法院的一位女法官讓親屬寫一份經過,附上證據(郵寄存根)投訴區法院,親屬沒有投訴,給法官講真相只要求立案。後來立案交給另一位法官,沒人理親屬時,這位女法官默默地幫親屬打聽、透露找誰,彷彿寒夜裏難得的溫暖,我在心裏祝福她有美好的未來。最後,這個法院又欺騙同修親屬把《行政訴訟狀》給退回來了。我給她說她們又騙了你,親屬感到這個社會太冷漠,中共的公檢法太黑暗了。

3、再次申請行政覆議和向檢察院舉報講真相

我們交流後覺的,應該在繼續擴大範圍向相關機構以覆議、舉報等等法律方式講真相清除邪惡,真相講到位了,環境就會變,邪惡就會被銷毀,事情就會向好的方向轉。我們就向法律專業同修請教,決定將省監獄管理局列為行政覆議的被申請人(被告),因為在我們向法院起訴它的下屬單位(就是關押同修的監獄)前,也向它提出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它作為該偽文件(前面監獄《信息公開申請答覆書》裏提到的偽文件)的制發機關,依法公開該偽文件的具體內容、國務院、省政府相關規定的公開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核、集體審議決定等制定程序等(因為我們沒有查到。師父幫助我,讓我查到它的行為根據相關法律是違法的)。幾個月過去,它也沒有答覆,現在的時間正是我們提出行政覆議的有效時間。我們就擬好《行政覆議申請》再次向省政府行政覆議機關郵寄,同時向關押同修監獄的所轄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的名義,郵寄了對監獄長的實名舉報信。

很快,省覆議機關發來《行政覆議受理決定書》,通知親屬該案以普通程序受理;檢察院也給親屬發來手機短信和郵來書面答覆,告知已經受理並轉給該監獄駐監檢察室。一下情況發生了改變,我們知道這是我們按師父要求的做對了,關閉的大門就會打開。感謝師父!

然後我們按法律規定的時間向各個部門詢問、催促,檢察院那邊的電話沒有人接。這邊,我和親屬去省覆議機關,調閱了省監獄管理局的《行政覆議答覆書》,同時給工作人員講真相。她們雖然沒表態,看得出都明白。這時我們才知道,監獄管理局態度蠻橫,在《答覆書》中說親屬寄給監獄的《刑事申訴狀》裏面「大肆宣揚法輪功」,是「法輪功有組織的借訴鬧事」,要求覆議機關對我們的申請予以駁回。我們才意識到為甚麼覆議機關又發信來延長審理期一個月。

親屬的怕心上來了,我與她們交流很久,效果不好。我與同修們交流,希望同修們發正念幫助我們,這是到了正邪大戰的關鍵時刻。同時與法律專業同修請教,同修幫我們修改了《對行政覆議答覆書的反駁意見書》。在師尊的保護、同修們的努力下,親屬也同意繼續堅持下去,按時將給覆議機關的《反駁意見書》寄出去了,同時又附了一份《刑事申訴狀》。檢察院這邊到了規定答覆時間,駐監檢察室還是沒有動靜,我們就寫了投訴信請親屬向檢察院辦公室、信訪辦、12309舉報中心投訴,很快12309舉報中心回信說投訴已轉駐監檢察室並很快給予答覆。很快,覆議機關經辦人也打來電話徵求親屬意見,親屬又講了真相,對方沒有反對,讓親屬等待結果。幾天以後,親屬收到省行政覆議機關的《行政覆議決定書》,決定我們的要求予以支持,認定監獄管理局違法,要求省監獄管理局依法對親屬的《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覆。親屬看不懂,向覆議機關經辦人詢問,經辦人說「你告贏了」。她又來問我,我說:是的,我們贏了!親屬後來又打電話去感謝覆議機關的經辦人。他們很好的擺放了位置,其實他們也是頂著壓力作的決定。《決定書》中隻字未提「法輪功」,完全無視了監獄管理局的嚎叫。親屬給我說夢到一個女的很兇對她吼叫,她沒有害怕,叫對方閉嘴,對方一下就啞巴了,我說對方的聯繫人就是個女的。後來,監獄管理局向親屬郵寄了《政府信息公開答覆書》,雖然依然沒有公開偽文件的具體內容,但是從後來檢察院的《答覆書》中我們知道,該偽文件已經被監獄管理局廢除(這也是我們想要達到的目地之一),所以,我們商量後,覺的主要目地已經達到,這次已經讓監獄系統的邪靈元氣大傷(它們從沒有遇到過),為了獄中同修的安全,就沒有再對監獄管理局提出行政訴訟。

隔天,親屬又收到了同修從監獄寫的來信,我一看落款時間,剛好在《檢察院辦理群眾來信工作規定》的時限的最後一天,很顯然是擔心被上級追責,要求同修落的,因為郵戳時間和落款時間相差了十幾天,而郵戳時間和收信時間相隔只有三天。駐監檢察室一位檢察官也打來電話,安慰親屬不要著急,他們已經會見了同修,說他很好,沒有受到虐待,請親屬放心等等,告知親屬在下一個會見日就可以正常會見同修了。親屬又接到同修從監獄打來的電話,親屬激動得給我發來落淚的表情。我也很感動,歷盡艱辛,我們終於成功了!感謝師尊!

結語

其時,已距同修入獄十個月,過程艱辛曲折,親屬經歷數次大喜大悲,沒有同修們的鼓勵、幫助,她們說走不到最後。過程中浸透著師父的慈悲與威德,證實了大法的偉大超常,同修們整體無私的配合,震懾了邪惡,喚醒了良知尚存的眾生,讓參與其中的公檢法人員有不同成度醒悟、思考,甚至可能得到救度。

如有一位省司法廳的一位女警察,在親屬第一次行政覆議被駁回後去投訴,告訴親屬說她們沒有管轄權(確實是,我們也知道,就是為了講真相),但是幫親屬想辦法,還告訴她可以找檢察院,依據甚麼甚麼法律條款(後來證明的確是);還有那位監獄駐監檢察室的年輕檢察官,在親屬會見同修後和親屬見面時,按照我們的交代,給他講了很多真相。他明白了,說:我在這裏,就不會有人虐待他(同修)。本來他是要親屬勸說同修「轉化」的(換取所謂減刑),他對同修表示了同情,還說同修被判得太重了。

親屬這次去監獄會見,一個監獄警察、一個檢察院老檢察官陪同,檢察官說親屬的《刑事申訴狀》寫的尺度太大了,親屬說我寫的都是事實。親屬還告訴他們,我這樣做,其實也是為了你們的未來,如果將來平反,追究法律責任,你們怎麼辦?他們都沒有反對,親屬說他們太恭敬了。其實是背後的邪惡被銷毀了,人這邊只能聽我們大法弟子的。

這個黑窩迫害初期是全省主要迫害同修的地方,大部份被迫害的同修都被送到這裏,後來改為男監,很邪惡的一個黑窩。它現在的表現說明,師父的正法進程已經到了最後,邪惡已經難以招架。

我相信師父的話,整個過程中遇事先找自己,寬容同修,配合整體。一切按師父要求的去做,雖然偶爾也有短暫的困惑和怕心,最後還是能夠放下小我,追隨大法,跟隨師父的指引。每一步都是在師父的保護和付出中成長,師父也在給我開智開慧,學法時讓我看到許多法理,對公檢法的表現一目了然,應對自如,寫法律文書時一氣呵成(我也沒學過法律),引用條款得當,語句慈悲而不失威嚴。師父也給我提供了很多幫助,如在查找法律文件時,很「偶然」的就看到了我正需要的文件;個人修煉的時候,有時學法煉功的狀態美妙的難以描述,法理不斷顯現,對我的要求也越來越高。

我也從沒有懈怠過學法煉功。有一天打坐,進入定中後,感覺身體彷彿慢慢的「散」了,好像細胞都「散」了,無輕無重舒服極了,但是自己的思維卻不想去感受這種「舒服」,知道自己去感受這種「舒服」都是一種執著。這種狀態大約過了十幾分鐘才消失。有時學法或者發正念,感覺自己獨自在一個「超脫」凡塵的高處,萬物都已在腳下,自己已超越一切的喧囂,唯有一顆放棄自我後溶入法的「心」,孤單卻不寂寞,因為心中有對眾生的慈悲,但這個感覺好像並不十分準確卻無法再表達。

我也在自己的境界中悟到:師尊造就的新宇宙生命就是無私無我的,捨盡舊宇宙的我,才能成為新宇宙的「我」。我也知道,說是救同修、救警察,其實不是在救自己嗎?!師父為救舊宇宙眾生捨盡了一切,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責任重大、威德巨大,唯有心懷感恩,珍惜再珍惜!

對照法,我還是有很多舊宇宙的「毛病」,比如急躁心,時而還有爭鬥心;有時時間寬裕了,還被手機吸引,知道不對,常常提醒自己,有時還是要不自主的看一看,這些都很危險!終究要完全放下,為了眾生必須放下!去掉!願和同修們共同精進,捨棄舊宇宙的「我」走好最後的路,回到我們在新宇宙中真正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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