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
• 蘇宏女士被非法判刑九年,並被勒索罰金5000元;
• 申金祥、賈豔鳳分別被非法判刑五年,並被勒索罰金2000元;
• 楊奎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並被勒索罰金2000元。
四人目前均已提出上訴。
海林市法院審判長:閆俊龍
海林市檢察院公訴人:范佳瑤(電話:19804539998)
非法庭審經過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海林市法院對申金祥(男,66歲)、楊奎(男)、賈豔鳳(女)、蘇宏(又名蘇紅,女)四人進行非法庭審。家屬依法聘請律師,並由申金祥的女兒申琳、楊奎的女兒楊靜、賈豔鳳的女兒楊南溪擔任家屬辯護人,進行了無罪辯護。
庭審過程中,主審法官閆俊龍多次粗暴打斷當事人、律師及家屬辯護人的正當陳述,導致庭審被迫延期至十二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法院繼續開庭。楊奎當庭指出法院未按法律程序進行庭審,並對此提出異議。楊奎的兒子因當庭抗議法院違法行為,被法警強行驅逐出旁聽席。
家屬辯護人楊靜、楊南溪針對公訴人范佳瑤的違法行為,依法提出迴避申請,並就庭審中大量違法程序提出異議。面對法官的粗暴態度,她們依據法律據理力爭。
然而,審判長閆俊龍仍多次強行打斷辯護意見,試圖草率推進庭審。在無法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正義無法伸張的情況下,楊靜與楊南溪當庭宣布解除家屬辯護資格,並解除與律師的合同,要求重新聘請律師。短暫休庭後,法院辦理了解除手續。
最終,法庭宣布休庭,稱將延期至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或之後另行通知。
家屬辯護人遭打擊報復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四日,東寧市公安局國保警察以阻止家屬繼續出庭辯護為目的,綁架了楊奎的女兒、家屬辯護人楊靜,並對她實施非法拘留十五天。
四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構陷經過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四點左右,東寧市公安局政保大隊、刑偵大隊、第一派出所、第二派出所聯合行動,分別綁架了十位法輪功學員,並對多名學員非法抄家。
其中:
• 申金祥、楊奎兩名男性學員被關押在東寧市拘留所;
• 賈豔鳳、蘇宏、蘇英三名女性學員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
• 王秀芝、郎淑香、孫偉麗被非法拘留10天後劫持到東寧拘留所;
• 彭守鳳被非法拘留15天後劫持到東寧拘留所,但因摔傷,10天後被迫回家。
警察從楊奎家搶走 38,000元現金,第二天公安局不得不退還,但仍扣押了楊奎賣菜用的零錢袋,並以「查案」為由拒絕歸還。
蘇英、蘇宏是姐妹。蘇英從山東來探親,政保大隊警察從蘇宏家偷偷拿走蘇英 19,000元退休金。家屬發現後到政保大隊索要,政保大隊長魏鑫以「查案」為由拒絕歸還,聲稱「代為保管」。
警察綁架賈豔鳳後,拿走了她家的鑰匙。七月二十五日,政保大隊長魏鑫等三人明知家中無人,仍持空白搜查證闖入賈家住宅,恰好被賈豔鳳的女兒撞見。三人未穿警服、未出示證件,非法抄家並扣押私人物品、鑰匙等,還凍結了賈豔鳳的銀行卡。
王秀芝、孫偉麗、郎翠香、彭守鳳四人後來被釋放。其中彭守鳳因在非法關押期間摔傷,生活無法自理。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政保大隊將構陷申金祥、楊奎、賈豔鳳、蘇宏的案件移交海林市檢察院。
八月二十五日,蘇英被「取保候審」回家。
八月二十七日,申金祥、楊奎被從東寧市看守所劫持到海林市看守所。
九月二十三日,楊靜與楊南溪前往海林市檢察院,要求見公訴人范佳瑤並遞交勸善信,遭拒絕。她們隨後將信交給案管中心人員段濤。段濤起初拒收,後又主動索取。兩人隨後前往檢察院申控科,期間段濤叫來警察,楊靜和楊南溪被六名警察綁架到派出所,當天才被放回。
關於楊奎、申金祥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構陷的更多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黑龍江東寧市四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黑龍江東寧市五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等。
海林市檢察院、海林市法院被指定專門對東寧市、海林市、寧安市、穆稜市、綏芬河市、林口縣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司法迫害。
海林市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蓮花路1號,郵編157100
電話:0453-7321011、0453-7321008、0453-7117286、0453-7117213、0453-7117218
審判長:閆俊龍
審判員:林虹
陪審員:孟祥龍
書記員:黃菲
海林市檢察院:
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海煙路456號,郵編157199
電話:0453-7103908、0453-7103907
信訪:0453-7223350
公訴科:0453-7103921、0453-7103923
公訴人:范佳瑤、閆成旺
檢察院檢察官:范佳瑤19804539998
東寧市公安局:
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東寧市河北新區景明路1號,郵編157200
電話:0453-3673820
局長徐發利:13945331888
副局長李業國:13945332882(主導此案)
政保大隊長魏鑫:15765104345
辦案政保警察楊威:1383639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