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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十二年冤獄 吉林樺甸市付仁江又被枉判五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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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樺甸市62歲的法輪功學員付仁江,於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被樺甸市公安局啟新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被非法關押在樺甸市看守所構陷。樺甸市法院之後對他非法判刑五年半。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他被劫持到吉林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付仁江,樺甸市蘇密溝鄉人,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事做人,處處為他人著想,身心受益。他真正做到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持續迫害中,他曾兩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累計遭受冤獄十二年半,並因此被迫害得妻離子散。

以下為付仁江遭受迫害的部份經歷:

一、一九九九年進京請願遭殘酷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開始後,付仁江進京和平請願,在天安門廣場打出「法輪大法好」橫幅,被警察綁架至天安門派出所。因拒絕報姓名、住址,他被按倒在地,用膠皮棍抽打腰部、腿部等部位;警察還將書捲成筒抽打他的臉和耳朵,使其多處青紫,並連續兩天兩夜不准睡覺。

隨後,他被劫持到燕山看守所,警察指使在押人員往他眼睛裏揉辣椒,使其眼睛劇痛流淚。之後他被押回樺甸市看守所,刑警隊兩名警察對他刑訊逼供,將他的雙手反銬,強迫他彎腰成九十度姿勢保持不動;又讓他光腳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用皮鞋用力踩壓他的腳趾。

二、兩次被非法勞教(一年、三年)

二零零一年,付仁江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該勞教所常用坐板、毆打、電擊、長時間不讓睡覺、固定在「死人床」、關小號、強制灌食、煙頭燙、大頭針扎指甲、體罰等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付仁江每天被強迫坐板,不准動,一動就挨打;有時被迫坐在角鐵上,夜裏只准睡兩小時;還被強迫在室外跑步,隨後站在寒風中凍得耳朵刺痛。

二零零三年春天,樺甸市公安局勝利派出所警察闖入他家將其綁架,七十多歲的老母親被警察推倒在地。警察為逼迫他放棄信仰,將他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五年冬天,勝利派出所警察再次綁架他,吉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陳東峰等人將他雙手反銬在鐵老虎凳上,並搶走他的錢,買來芥末油往他鼻腔灌,使他被嗆得幾乎窒息,這種折磨持續了數小時。隨後他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吉林省九台市勞教所。該勞教所使用毆打、電擊、坐板、上繩、坐小凳、關鐵籠、關小號、強制灌食、針扎手指、澆冷水、吊打、超強度奴工等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

三、兩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五年)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付仁江在樺甸市常山鎮集市向民眾講述法輪大法真相,被常山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在樺甸看守所。二零一一年十二月,樺甸市法院秘密非法判他三年半,他被劫持到吉林省公主嶺監獄迫害。

入獄後,他因拒絕「轉化」被強迫坐小凳七、八個月。後來在四監區被強制奴工勞動。期間他曾連續兩天兩夜腹部劇痛、滿頭大汗仍被逼迫幹活;第三天晚上已難以行走,才被送醫。醫生診斷其腹腔已嚴重感染,立即為他實施開腹手術,並進行腹腔清洗、胃腸減壓和引流。術後十天禁食禁水,半個月後出院。出院僅四、五天,他走路仍不穩,又被強迫勞動。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晚,付仁江外出張貼真相標語,被樺甸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孫寶華、張春光等人跟蹤、綁架,押至新華派出所。警察將他銬在老虎凳上,隨後又將他帶到無監控的衛生間刑訊逼供,將他摔倒在地,用力掐壓腋下、肋部及大腿根部動脈,使其痛苦難忍,直到他喊出「快承受不住了」才停手,之後又被銬回老虎凳。

二零一八年十月,樺甸市法院再次非法判他五年。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他被劫入公主嶺監獄。入獄當天,九監區入監隊小隊長李明陽指令他脫至只剩短褲,將他按倒在地,由李明陽、李凱(音)分別用電棍電擊其膝蓋、小腿等部位,邊電邊問「服不服」,直到兩根電棍耗盡電量才停止。幾天後,他被電擊的部位出現感染,一個多月才恢復。

巡視組到監獄期間,因付仁江談到監獄使用綁「死人床」、長時間不讓睡覺、穿約束衣、吊約束帶等酷刑,被犯人惡意舉報。警察誣稱他「精神異常」,將他押往老三隊,與精神病人關押在一起。


樺甸市公安局啟新派出所
地址:吉林省樺甸市啟新朝陽街5號
郵編:132400
電話:0432-6627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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