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臨公檢法司法迫害,有的同修從被上門綁架時就否定了迫害,有的同修在第一次被非法錄口供時零口供,通過用法律反迫害,講真相使得迫害終止;有的同修陷入了某個階段的迫害,比如所謂的進行到了檢察院階段,有的到了法院階段。
從人的表象上來看,好像面臨開庭判刑是不可避免的了,其實對大法弟子的所謂的「法律程序」,都是邪惡搞出來的對法的迫害,是邪惡生命操控公檢法眾生知法犯法,執法犯法,使這些眾生不僅違犯了人間的法律,要面臨人間法律的追責,更是對師父正法的破壞和干擾,是犯大罪,邪惡在毀滅公檢法眾生。
所以,對於大法弟子來說,根本不該去走這套非法的所謂「法律程序」。這套所謂的程序:公安偵查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開庭判刑──送入監獄,都在舊勢力安排的整個鏈條之中,不管已經走到哪一步了都不要消極承受,不要認為只能無可奈何按照這個程序走下去了。
對於被非法「取保候審」的大法弟子來講,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完全可以不配合邪惡的要求,讓去就是不去,不去配合邪惡的「走法律程序」,並且大量學法,在維護師父正法、為正法清除障礙和救度公檢法眾生的基點上,高密度長時間發正念(有數量有質量的,真正達到解體背後邪惡的成度),就完全可以否定接下來的迫害。
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同修,是不是也可以多發正念,從法上認識法,讓接下來的迫害解體終止,使它進行不下去。
師尊說:「所以師父把大法弟子的名字,從三界、從人間、從陰間,包括地獄,全部除名。從此大法弟子的生命只歸大法管,不再入輪迴,有了罪過也不歸地獄管。」(《大法修煉是嚴肅的》)
從這段法中悟到:大法弟子只歸師父管大法管,不歸舊勢力管,根本不屬於人中和三界內的生命,不歸公檢法管,不受人間的法律和所謂的「法律程序」的制約,何況大法弟子的信仰和講真相在人間法律上講也是完全合法的。
我們需要否定的徹底,不在承認邪惡存在迫害存在的基礎上反迫害。洞穿假相。同修們,讓我們解體一切干擾,更好的證實法、救度眾生。
個人層次認識,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