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以來,安順市公安局非法抓捕當地法輪功學員欒玉琦、黃明英、孫潤蘭、程華、林蘭芬、楊玉英(女、80歲左右)等人,年齡最小60歲。欒玉琦,黃明英,孫潤蘭,帥士敏二零二五年九月四日以前被非法囚禁在安順市經開區西航路尚客優酒店強制 「轉化」和逼供十四天以上。
黃明英被綁架,秘密拘禁十四天
黃明英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外出時被安順市西秀區國保大隊警察錢莎、吳宇及政保大隊警察張濤等人以 《刑法》第三百條的名義綁架、非法抄家,然後以「涉案」為藉口將她強制傳喚帶走到西秀區警局。二十四小時後,黃英明下落不明,西秀區國保大隊警察稱帶走她當天的晚上十點左右已將她釋放。但是她本人並沒有回家,而是被當地北街社區街道辦耿亞峰、安順市西秀區政法委人員鐘欲東和西秀區國保警察合夥綁架至酒店非法拘禁長達十四天,直至九月五號被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在安順市第二看守所。期間,黃明英的女兒曾撥打12345市長熱線以及去當地公安、檢察院控告其母親被非法拘禁,均未被受理。
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檢察院與法院聯合構陷
現在欒玉琦,程華,林蘭芬被非法關押在安順市第二看守所內;欒玉琦出現高血壓高血糖症狀,程華,林蘭芬被關押在二看康復醫院內。黃明英被監視居住;孫潤蘭被取保候審。楊玉英因年齡較大、身體健康原因,被「取保候審」在家。
安順市西秀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宋智華,助理田俊東,非法對欒玉琦、黃明英、程華等人提起訴訟,安順市西秀區法院承辦法官劉邦宇,助理王湘凱,不准許黃明英近親屬擔任辯護人。據悉,安順市公安局國保梁偉,張濤還到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找到被枉判入冤獄的昔日同修做所謂「證人」「證言」指控欒玉琦與黃明英。
程華:修煉後重獲健康,卻屢遭迫害
程華,生於一九四七年二月,她以前在離市區較遠的一個鄉鎮上班,身邊環境很艱苦,年輕時候就患上很嚴重的風濕關節炎及甲亢病,經多方求醫治療均無效果;一九九七年五月偶然的一個機會,看見別人煉法輪功,說能祛病,因為「真、善、忍」三個字深深的印入她的心田,她就跟著煉,煉了一段時間,不知不覺病全好了,身體和原來比簡直可以用脫胎換骨來形容!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程華,多次遭到綁架和關洗腦班迫害,被判三年刑,經常遭受中共不法人員的騷擾、威脅,二零二一年至少四次被騷擾。更多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貴州安順市七旬程華遭受的迫害》《退休金被扣發七年多 貴州老人撿破爛維生》。
林蘭芬:修煉後身體康復,卻被枉判六年
林蘭芬,女、79歲,是安大廠退休工人,一九九七年她修煉法輪大法後各種疑難疾病都好了,二十多年來沒上過一次醫院、也沒吃過一片藥。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她也多次遭迫害。二零一一年,林蘭芬去工廠後面的村子發資料講真相時,遭村支書誣告,被警察綁架到安順第二看守所關押構陷,四個月後被非法開庭,當時還被強制戴了重刑腳鐐手銬。非法庭審時,沒有指派律師,證人也沒有到場。有個陪審員說:林蘭芬的資料不到一百份,達不到判刑,請法官從輕處罰。法官問林蘭芬:知錯嗎?林蘭芬說,「按國家法律我沒錯,更沒有犯罪,我把法輪功的真相資料發給別人,是希望他們像我一樣有個好身體。」後來法官又問:放棄嗎?林蘭芬說:不放棄。林蘭芬被非法判了六年。
安順市經開區公安國保大隊
隊長唐文宏:男,電話 13765350511 參與主導整個迫害案件
經開區公安座機:0851-33410507
安順市檢察院
監察部莫先俊主任,男,三四十歲,辦公電話:0851-33508050
西秀區檢察院座機:0851-38102206
安順市西秀區法院
院長王大波,男,辦公室電話:0851-33508999
承辦法官劉邦宇宙,助理王湘凱,男,三十來歲,辦公電話:0851-33508945
安順市第二看守所
副所長向國榮,男,電話 13984436960
安順市西秀區政法委
維穩科工作人員鐘欲東,男,不到五十歲,電話:18285318885
安順市北街辦事處
綜治辦主任耿亞峰,男,四十多不到五十歲。電話:13985300811(參與非法拘禁,人不壞,也是被邪黨矇蔽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