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記載,鄧剛大學畢業即從警,直到病逝整整二十六年,為中共賣命迫害法輪功二十六年,對大法和大法徒犯下大罪,也給他自己買下了通往地獄的「通行證」。
鄧剛,男,一九七五年生,咸寧人。一九九九年七月,恰值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他畢業於華中理工大學,同年十二月,入咸寧市咸安區公安分局當警察,先後任永安派出所副所長、馬橋派出所所長、官埠橋派出所所長,後升任咸安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鄧剛從警二十六年,參與迫害法輪功二十六年。因其賣力為中共迫害法輪功,曾立個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獲「湖北省優秀人民警察」、「鄂南楷模」、公安部「全國優秀人民警察」等中共的名頭。
二零二二年九月,善惡有報的天理降到了鄧剛的頭上,他患上了右腎細胞癌。他仍不思悔改,在任咸安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期間,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錯過了改過自新、贖罪得救的機會,最終在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遭惡報死亡。
那麼,鄧剛在從警期間到底做了甚麼呢?
據明慧網報導,鄧剛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四年在永安派出所任警察、副所長期間,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八年任馬橋派出所所長期間,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三年任官埠橋派出所所長期間,二零二三年任咸安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期間,一直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
鄧剛在永安派出所任警察、副所長期間
◎二零零零年臘月二十四日小年夜,咸安區法輪功學員羅桃英(女,當時56歲)被咸寧市公安局政保科劉德玉帶來五個警察,其中包括鄧剛,非法抄家,並被綁架到咸寧市貓耳山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零一年四月的一天,咸安區法輪功學員章建(男,當時48歲)寫了一封真相信給一位老師,校長余德志知道後,把章建誣告到永安派出所。當時鄧剛是派出所警察,把這事報告給了國保大隊,二零零一年月四月二十九日章建被綁架關押咸安區貓兒山看守所三十一天。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晚,咸安區法輪功學員李桂順(女,當時50歲)外出時被咸寧市永安派出所警察綁架,直接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多天,後被非法抄家,警察搶走了大法書籍,向家人敲詐勒索五千元現金,現交三千,欠兩千,如果再被抓就一起算。從此以後警察就沒完沒了的三天兩頭非法抄家,又派專人非法監控。
◎二零零三年五月份,咸安區法輪功學員王立新(女,當時58歲)跟很多法輪功學員去看望一個患病的法輪功學員雷友緒,被警察非法跟蹤監視,後來這個法輪功學員去世了。許多法輪功學員作為生前好友前去吊唁。當天晚上,以咸安區公安局長肖傳家(已遭惡報入獄)為首,將雷家包圍,趁吊唁的法輪功學員不能回家之機,出動大批警察瘋狂非法抄家,有的破門而入,有的翻牆入室,一夜之間,竟連抄十餘戶。王立新也被非法抄家,甚麼也沒發現,就把王立新綁架到永安派出所非法審訊,其中就有警察鄧剛。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早晨,咸安區法輪功學員陳巧雲(女,當時51歲)在家中洗衣服,被咸安區610王甫香、咸安區商業總公司書記陳世海和永安派出所一群警察綁架到咸寧市溫泉「石化療養院洗腦班」迫害一個月。
他們模仿「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洗腦班的做法:在洗腦班,他們用兩個人一組監視圍攻陳巧雲,其中一個是警察,一個是所謂的陪教人員,隔離陳巧雲,將她非法關押在一個房間裏,與外界斷絕聯繫,不許說話,不許盤腿,一切都要按照他們的要求做,沒有任何人身自由。電視機每天從早到晚二十小時開著,逼迫看、聽、寫那些誣蔑法輪功的謊言,不聽他們的,就搞人身攻擊,謾罵、嘲諷、侮辱人格,甚至直接勞改(徐長虹就被直接非法判刑三年)等。每天強迫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強制轉化陳巧雲。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份的一天,咸安區法輪功學員王能英(女,當時57歲)到咸安區東門火車站發真相台曆救人時,被永安派出所警察,包括鄧剛,綁架到公安局,後來由國保大隊曾國華,徐成忠等人將王能英綁到城關鎮派出所關八個小時,然後又劫持到貓兒山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星期。當時王能英的血壓很高,一個星期後,由610黃社會和國保的曾國華、徐成忠,還有城關鎮人員兩車人將王能英劫持到湖北省武漢板橋村洗腦班。在洗腦班期間,警察惡言惡語,每天派猶太給王能英灌輸邪惡說辭、看邪悟的電視。四十多天後,王能英才被放回家。
鄧剛在馬橋派出所任所長期間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上午七點多,溫泉法輪功學員柯菊秀、劉純申、劉冬枝三個老人結伴背著裝有真相資料的包,乘二路公汽到馬橋鎮向民眾發送真相資料救人時,被人誣告後,被馬橋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時,鄧剛任馬橋派出所所長,沒有放人。其中,柯菊秀被非法關押到咸安區看守所三十七天,劉純申被非法關押到咸安區看守所五天,劉冬枝被馬橋鎮派出所綁架、非法關幾小時後,劉冬枝被迫簽字回家。
鄧剛在官埠橋派出所任所長期間
◎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三年期間,中共搞所謂的「敲門行動」和「清零行動」,咸安區向陽湖奶牛場七大隊法輪功學員錢定志(男,當時60多歲)經常遭官埠橋派出所警察的騷擾、恐嚇、威脅、利誘,弄得家人不得安寧,正常生活秩序被嚴重騷擾。當時,鄧剛任官埠橋派出所所長。
鄧剛任咸安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期間
◎余桂英,女,一九三三年二月生,咸安區紅橋路居民無兒無女,孤寡老人,就是因為修煉法輪功,咸寧市公安局黃順安和其他人到北正街居委會,指使居委會不給低保生活費。二零二三年春天,余桂英含冤離世。當時鄧剛任咸安公安分局副局長,負責迫害法輪功。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多,咸安區法輪功學員章建(男,當時70歲)在咸安區南山附近講真相救人,遭三男一女便衣警察毆打並被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被轉入看守所非法關押,後被咸安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四年六月章建被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誣判三年。章建不服,依法上訴,咸寧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章建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當時咸安區法院院長張忠波、檢察院檢察長陳先明、政法委書記方兆淼、公安局局長姜黎明、公安局副局長鄧剛、國保大隊章海兵、閔劍都是參與迫害章建的主要責任者。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在咸安區打工的法輪功學員何桂紅(女,當時50多歲)被咸安區國保大隊章海兵、閔劍等綁架、非法抄家,她被非法關押到咸寧市第一看守所構陷,警察不准她家人探視。二零二五年三月她被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非法庭審,誣判三年七個月。何桂紅不服判決,依法上訴至咸寧市中級法院。但是被非法駁回。何桂紅被劫持到武漢市女子監獄遭迫害。當時咸安區法院院長張忠波、檢察院檢察長何靜、政法委書記方兆淼、公安局局長姜黎明、公安局副局長鄧剛、國保大隊章海兵、閔劍都是參與迫害何桂紅的主要責任者。
結語
鄧剛作為一名警察,從其走入工作崗位就聽信中共的指令,昧著良心迫害好人。鄧剛生前想不到,得到中共給予他的「成績」和名頭,儘管升了官職,卻相當於給他自己買下了通往地獄的「通行證」。
中共邪黨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對公、檢、法等執法機關的脅迫,以及對全中國民眾的謊言洗腦、利益誘迫,促使其體制內的人直接打壓和迫害真善忍大法,從而犯了天法。
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冒著被非法關押、判刑的危險,二十多年來,一如既往的傳播著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善勸百姓脫離邪黨,善勸執法人員停止迫害,正是在救他們的生命,在天滅中共的關鍵時刻,能平安走過劫難。
(責任編輯:梁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