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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法院枉判至少217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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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根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從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二六年三月,廣東省廣州市公檢法系統綁架、構陷並枉判了至少217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女性126人,男性91人。廣州市是全省嚴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地區之一。

從年齡分布來看,被枉判的法輪功學員中,包括八旬老人5人、七旬老人16人、六旬老人23人、青年學員11人,其餘為中年法輪功學員。

從刑期情況看,至少有5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五年以上,38人被非法判刑七年以上,13人被非法判刑十年以上。其中已有4名法輪功學員被枉判後含冤離世。

表1.廣州市法輪功學員被枉判不同刑期的人數情況

非法刑期十四年十三年十二年十一年十年九年八年七年六年五年四年其他
人數2321548137738127

從枉判法輪功學員的法院來看,海珠區法院枉判61人,天河區法院枉判54人,荔灣區法院枉判35人,越秀區法院枉判20人,番禺區法院枉判9人,增城區法院枉判8人,白雲區法院枉判8人,廣州市中級法院枉判5人,廣州市鐵路運輸法院枉判2人。

下面是部份法輪功學員被廣州市中共法院枉判的事實,包括被枉判後含冤離世的、被枉判五年以上的和被枉判的七旬和八旬的法輪功學員的事實。另外,217位法輪功學員被枉判的情況,請見附錄。

一、遭枉判入獄 含冤離世

1、曹靖宇被非法判刑七年 含冤離世

曹靖宇,男,一九七三年八月六日出生,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工程大學畢業,家住武漢市礄口區解放大道717號海軍工程大學家屬樓。二零零零年,曹靖宇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拘禁到武漢市礄口區額頭灣洗腦班近兩年。因製作真相資料,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日,曹靖宇、胡建華、邱華芝被廣州市東山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越秀區看守所。四月三十日被非法逮捕。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曹靖宇被東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四年被劫持至廣東四會監獄。在四會監獄,曹靖宇遭不讓購物、超強度勞役、野蠻灌食等迫害。二零零八年,曹靖宇聲明所謂「轉化」作廢,被關入「專管監區」迫害。他被包夾打罵、被罰坐軍姿,上廁所、吃飯、睡覺的權利也被任意剝奪。他被迫害致腎功能衰竭,腿腫脹、流膿,右側腮幫子處出現碩大的腫塊。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曹靖宇出獄回家。礄口區「610」頭目謝小鳳、海軍工程大學家屬社區居委會,仍多次上門騷擾。殘酷的迫害給曹靖宇的身體造成巨大傷害,他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含冤離世,終年40歲。

2、趙萍被非法判刑三年 含冤離世

趙萍,女,一九五八年出生,畢業於貴州大學法律專業,原廣州市公安管理幹部學院教師。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趙萍到北京上訪,被劫回廣州非法拘禁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趙萍到天安門煉功,被北京天安門分局和崇文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被押回單位,在單位被非法拘禁四十多天,並被開除公職;二零零一年三月,趙萍在貴陽探親期間,因派發揭露「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真相資料,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趙萍再次被天河區警察綁架,後被天河區法院以其擁有神韻光碟和法輪大法書籍等為藉口,非法判刑三年。趙萍被劫持到廣東女子監獄迫害,在此黑窩經歷了暗無天日的三年對法輪功學員的「牢中之牢」的迫害、強制洗腦和奴役;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趙萍實名在明慧網發表《廣東女子監獄的「牢中牢」》,遭廣州國安、天河區警察、五山街道吳敏等不法人員持續騷擾;二零一五年六月,趙萍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隨後她與家人被騷擾、威脅;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趙萍在迫害中含冤離世,終年58歲。

3、陳蓮芳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 含冤離世

陳蓮芳,女,一九三五年出生,廣東省農科院獸醫所退休工人。二零一一年三月的一天,時年76歲的陳蓮芳帶著約100張不乾膠、法輪功真相傳單準備外出張貼,在公交車站附近,被蹲坑的便衣警察綁架,後被天河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監外執行。隨後,警察、街道、居委經常騷擾她,逼她在所謂「三書」上按手印,導致她心臟病復發。二零一三年六月四日,陳蓮芳含冤離世,終年78歲。

4、易朝玲被非法判刑一年三個月 含冤離世

易朝玲,女,一九六二年出生,大學畢業,原廣東省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圖書館採編部教師。二零一七年六月三日,易朝玲在校內派發真相資料時被監控拍到,被學院保安惡告。六月五日她在上班時被海珠區公安分局新港西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海珠區看守所。二零一八年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個月;二零一八年九月五日從看守所出來後,她被廣東省教育廳非法開除公職;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易朝玲回廣東省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查閱個人檔案,被海珠區政法委不法人員陳波、新港派出所張警察一行人綁架到長壽村一個叫穗華思想再教育中心的洗腦班,她絕食抗議,當晚得以正念回家;十一月二十三日,陳波又帶人上門騷擾易朝玲,並對她家斷水斷電,逼迫她到海珠區司法局接受問話;易朝玲被迫害後,身體出現嚴重病業,她丈夫因害怕與她離了婚;為避開不法人員的暴力騷擾,易朝玲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二一年八月,易朝玲在老家四川省都江堰市含冤離世,終年59歲。

5、陳利東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含冤離世

陳利東,女,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二日出生,廣東梅州興寧市合水鎮人,後居住於深圳市龍華區大浪鎮。一九九九年底,陳利東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劫回興寧後被非法拘禁十五天;二零零一年五月,陳利東在天河城附近被天河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天河區看守所,後轉入廣州市第一看守所。二零零二年,被廣州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十三年,被廣東省高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二零零三年五月底,她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於二零一一年二月底出獄回家。二零二五年四月下旬,陳利東在深圳再次遭非法抄家、綁架,被非法關押四天後以「取保候審」方式回家。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前後,歷經多年的冤獄和長期高壓迫害與精神折磨,陳利東在此次「取保候審」期間含冤離世,終年54歲。

二、被非法判刑五年以上的法輪功學員

6、馬民慶兩次被非法判刑共十四年六個月

馬民慶,男,一九六九年出生,畢業於華南農業大學生物化學專業。因為堅持真、善、忍信仰,二零零六年十月八日,馬民慶被越秀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越秀區看守所。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被越秀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他被非法判刑七年,後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於二零一一年底回家。因採用WIFI傳播法輪功真相,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馬民慶在越秀公園公交車站被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夥同黃沙站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被廣州市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馬民慶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一萬元。不法人員為:審判長劉穎,陪審員任豔紅、王健雄,公訴人許為國。馬民慶上訴後,廣州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非法維持冤判,不法人員為:審判長胡鵬,審判員陳駿濤、何春竹,法官助理何蓉蓉,書記員郭思韻。馬民慶被劫入廣東省北江監獄迫害。

7、吳世宇兩次被非法判刑共十四年

吳世宇,男,一九七四年一月出生,廣西籍法輪功學員,住番禺區。因為向世人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二零零一年一月四日被廣西籐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吳世宇(時年27歲)被廣州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判決書編號:(2001)穗中法刑初第101號)。上訴後,廣東省高級法院仍非法維持冤判(判決書編號:(2002)粵高法刑二終字第49號)。隨後,他被劫入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二零零八年八月從黑窩回家。因打印和發放少量真相資料,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吳世宇、張錦娥夫婦被番禺區公安分局國保何桂烽與市橋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番禺區看守所,十月二十一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九日下午,海珠區法院對夫妻二人非法開庭。十二月二十六月,吳世宇、張錦娥分別被非法判刑四年、三年,並被勒索罰金各三千元,不法人員為:審判長韋曉明,審判員曹昭明、李小苑,公訴人廖小鳳。上訴後,廣州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非法維持冤判,不法人員為:審判長周天越,審判員廖秋平、唐軍國,書記員陳佩玉。

8-13、朱裕紅、鄭智超、王金華、朱德智、袁華、饒超元被非法判刑八~十三年

朱裕紅,女,一九七五年出生,原廣州嘉福小學教師;鄭智超,男,一九八二年前後出生,汕頭法輪功學員;王金華,男,一九八零年前後出生,在讀大學生;朱德智,男,一九八零年前後出生,在讀大學生;袁華,男,一九七七年前後出生,華南農業大學在讀研究生;饒超元,男 ,時年四十多歲,廣州法輪功學員。因華南農業大學資料點被破壞,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前後,朱裕紅、鄭智超、王金華、朱德智、袁華、饒超元遭天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及五山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天河區看守所,參與資料點的法輪功學員均被天河區檢察院構陷到天河區法院。後來朱裕紅(時年27歲)、鄭智超(時年18歲)被非法判刑十三年;王金華(時年20歲左右)被非法判刑十二年;朱德智(時年20歲左右)被非法判刑十一年;袁華(時年23歲左右)被非法判刑十年;饒超元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被非法庭審,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四日,被非法判刑八年。鄭智超、王金華、朱德智、袁華、饒超元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14、胡吉秀三次被非法判刑共十二年六個月

胡吉秀,女,一九六八年出生,大專畢業,吉林省德惠市人。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晚上,孫偉華、胡吉秀在派發真相資料時,被海珠區昌崗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海珠看守所。十二月八日,胡吉秀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胡吉秀再次被越秀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她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出獄回家;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八日和二十九日,胡吉秀在海珠區工業大道沿線和越秀區張貼真相粘貼,遭監控拍攝。二零二零年二月一日,她被海珠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三月九日被非法批捕。四月二十四日,她被構陷到海珠區檢察院。二零二一年七月,胡吉秀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上訴後,廣州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非法維持冤判。

15、朱洛新被非法判刑十年

朱洛新,女,原廣州「香滿樓」牛奶公司員工。因傳遞真相資料,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中午,朱洛新、王蓉被警察追蹤至廣州中醫藥大學附近綁架,在審訊室內非法關押十四天後被劫入白雲區看守所。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上午被白雲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日,朱洛新被非法判刑十年。她被劫持到韶關監獄,後轉押到廣東省女子監獄,二零零九年九月底出獄回家。

16、禤粵萍被非法判刑十年

禤粵萍,女,江門恩平市人。二零零一年上半年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八日在資料點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年,被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回家。

17、李新輝兩次被非法判刑共十年

李新輝,男,一九七四年一月出生,深圳市龍崗區布吉鎮人,畢業於華南農業大學,學士學位。因派發真相資料,二零零零年,李新輝(時年26歲)被非法判刑六年,被劫持到監獄迫害,於二零零六年秋回家。一個月後,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早上五點左右,李新輝到天河區棠下某小區派發真相資料,被棠下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天河區看守所。二零零七年,他被天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七年底被劫持到廣東省北江監獄迫害。

18、何振文被非法判刑十年

何振文,男,廣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何振文被廣州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年,他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多次調換監區,被迫害致精神恍惚。

19、劉躍麗三次被非法判刑共九年六個月

劉躍麗,女,一九六二年四月出生,湖南華容縣人,住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祈福新邨。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劉躍麗在從化區發放真相資料,被從化區街口新城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從化區看守所。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劉躍麗被從化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劉躍麗在坐地鐵時給乘客真相,被廣州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分局天河客運站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十天後被轉入廣州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劉躍麗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二零二零年七月中旬,劉躍麗在家被番禺區屏山派出所警察入室綁架,非法關押到番禺區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她被廣州市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20、邱華芝兩次被非法判刑共九年 勒索罰金五千元

邱華芝,女,一九五三年五月出生,湖北武漢人。因製作真相資料,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日,胡建華、曹靖宇、邱華芝被東山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越秀區看守所,四月三十日被非法逮捕。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邱華芝被東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傍晚,邱華芝、張曉洲母女在增城區新塘鎮萬達廣場購物離開時,在一樓停車場發放了幾份真相資料,被監控拍攝。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邱華芝、張曉洲母女在東莞市橫瀝鎮的家中被綁架,八月二十八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被構陷到海珠區檢察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邱華芝(時年68歲)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被勒索罰金五千元。

21、徐智銀兩次被非法判刑共九年 勒索罰金九千元

徐智銀,男,一九六八年出生,四川省南部縣伏虎鎮人,原北京軍區某部機關政治處新聞、文宣幹事,退伍後,曾任某省報記者。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五年,因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在四川被分別非法勞教一年和非法關押三個月;後來他來到廣州,任某知名物流公司副總經理。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二日晚,徐智銀被廣州天河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關押到天河區看守所。二零一一年六月,被天河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所謂法官是梁皓。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他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回家;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徐智銀、劉欣夫婦被白雲區人和派出所副所長周揚飛等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白雲區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兩位法輪功學員被荔灣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荔灣區法院對夫婦二人非法宣判:徐智銀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九千元。不法人員為:審判長蔡正堯,公訴人張惠。上訴後,廣州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底非法維持冤判,不法人員為:審判長黃敏洽,審判員劉衛鴻、黃堅,書記員何蓉蓉。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徐智銀被劫持到廣東省北江監獄迫害。

22、黃潛兩次被非法判刑共九年

黃潛,女,一九六九年前後出生,廣州市越秀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三日,黃潛、談偉昌被天河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廣州市天河看守所。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黃潛被天河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她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一五年初,黃潛在微博上以「越獄檔案」刊文揭露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發表五條長微博,命名為《古拉格回憶錄》。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晚上,黃潛、鄭景賢被海珠區公安分局國保夥同瑞寶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海珠區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黃潛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不法人員為:審判長鄒世發,檢察員陳心敏;二零二五年初,黃潛再次被廣州警察綁架,目前已經被構陷到法院。

23、李源東被非法判刑八年六個月

李源東,男,一九六八年三月出生,廣東省茂名市電白縣人,大學畢業,原茂名市港務監督局公務員。因去北京上訪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二年,李源東兩次被非法勞教各一年;因給民眾贈送真相U盤遭不明真相的世人惡告,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傍晚被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分局國保、刑警大隊劉增亮、陳國華和沙園派出所關開浪、趙沛溪等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海珠區看守所。八月十六日被海珠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廣州市公安局網警大隊馮聰、海珠區公安分局網警大隊張曉雷、薛嘉濬對電子數據進行了所謂鑑定。九月二十九日,被海珠區公安分局預審大隊張建生、侯淑傑構陷到海珠區檢察院,十一月二十一日被構陷到海珠區法院。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判刑八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三萬元,不法人員為:審判長陳澎,陪審員王健雄、任豔紅,書記員伍詩琪、馮志煥、邱小晴,檢察員孫立波。上訴後,廣州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非法維持冤判。二零二二年三月,他被劫入廣東省北江監獄迫害。

24、吳燕娜被非法判刑八年

吳燕娜,女,原揭陽市揭東縣梅崗中學英語教師。二零零零年六月底,吳燕娜進京和平請願,被劫回揭陽非法拘禁十五天;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吳燕娜被劫持到揭陽市揭東縣看守所非法拘禁八個多月;同年九月,被劫持到揭東縣洗腦班;因製作和發放真相資料,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八日,吳燕娜被廣州市天河區警察綁架,先後被劫持到天河區洗腦班、天河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吳燕娜被天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她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因到揭陽市揭東區雲路鎮北洋村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二零二五年四月五日,吳燕娜在家再次被揭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雲路派出所、曲溪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五年底被揭陽市揭東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25、楊秋仁被非法判刑八年

楊秋仁,男,一九七四年二月出生,江西省豐城市杜市鎮人,在廣州從事裝修方面的工作。一九九九年底,楊秋仁去北京上訪,被勒索了三萬多元;二零零二年,因為講述法輪功真相,楊秋仁在廣州被綁架後劫回江西,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被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被劫持到江西省洪城監獄迫害,二零零九年二月三日回家;因為通過快遞給廣州市天河區派出所警察郵寄法輪功學員無辜被迫害的真相資料,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楊秋仁、楊金花被天河區國保徐青松、長興派出所副所長廖廣泉等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天河區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被天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不法人員為:審判長曹之華,審判員魯肖、曹虎,公訴人丁春華。上訴後,廣州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非法維持冤判,不法人員為:審判長:黃敏洽,審判員黃堅、劉衛鴻,書記員羅桂萍、何蓉蓉、王思。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他被劫持到廣東省北江監獄迫害,於二零二四年十月回家。

26、杜小雲被非法判刑八年

杜小雲,女,一九六三年前後出生,河南開封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前後在廣州被非法判刑八年,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27、周曉輝被非法判刑八年

周曉輝,男,一九七六年出生,一九九九年七月大學本科畢業後在廣州移動分公司工作。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周曉輝用移動通訊網絡向用戶發短信「敬告眾生:法輪大法是正法」。十二月二十八日,周曉輝被天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和沙河派出所警察騙到單位綁架,非法關押到天河區看守所。二零零三年八月,時年28歲的他被天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28、謝少東被非法判刑八年

謝少東,男,廣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越秀區看守所,二零零三年,他被非法判刑八年,被劫入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29、張元博兩次被非法判刑共八年

張元博,男,大學本科畢業,天河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被廣州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三年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二零零九年七月九日,張元博再次被天河區公安分局警察闖入家中綁架,非法關押到天河區看守所。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下午,被天河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零年五月,他被非法判刑四年,同年八月被劫持到廣東省北江監獄迫害。

30、胡建華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

胡建華,男,一九六一年出生,湖北省潛江縣人,石家莊陸軍學院畢業,副營職,一九九三年轉業到湖北省武漢市礄口區工商局工作。因為信仰真善忍,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胡建華在單位被礄口區警察綁架,非法勞教一年;因製作真相資料,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日,胡建華、曹靖宇、邱華芝被廣州東山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越秀區看守所。四月三十日被非法逮捕。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胡建華被東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他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31、謝坤香兩次被非法判刑共七年六個月

謝坤香,女,一九五三年出生,原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街派出所員工。因派發真相資料,二零零一年六月,謝坤香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被關押到廣州槎頭女子勞教所;二零零四年八月三日,謝坤香在派發真相資料時被海珠區警察綁架。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四日下午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謝坤香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所謂公訴人是張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謝坤香在荔灣區中山八路富力花園派發真相時,被荔灣區公安分局警察旲攀、吳衍熙等人綁架。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被荔灣區法院非法庭審,她當庭提交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狀。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謝坤香(時年62歲)被非法判刑四年,所謂法官是房志紅。二零一六年一月,她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32、王家芳兩次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

王家芳,女,一九六四年一月出生,湖北襄樊人,華中師範大學數學專業碩士,原廣州大學數學系副教授。二零零零年十一月,王家芳、李曉今到廣州市白雲區派發真相資料,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勞教期滿後王家芳被劫入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廣州市洗腦班)非法拘禁一年多;李曉今被劫入黃浦區洗腦班,二十四小時內被迫害致死。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三日,卓江山、周建源、王家芳在吳川市梅箓鎮的真相資料點被吳川市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吳川市第二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吳川市法院非法庭審。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吳川市法院非法判刑。王家芳被非法判刑九年,不法人員為:審判長郭雕,審判員陳敏斌、陳建成,書記員王宇鳴。王家芳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從監獄回家不到一年,因到流花湖公園講真相和給公園管理人員郵寄真相信,遭公園主任劉德信、書記譚敏強、副主任劉麗春、保安隊長張全擁、羅裕友等惡告,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午,王家芳在流花湖公園東北門被廣州市越秀區六榕派出所蘇振峰、謝宇恆、流花湖社區警察楊豔華綁架。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她被荔灣區法院誣判三年半,被勒索罰金七千元,不法人員為:審判長蔡正堯,檢察員李凡。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再次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王家芳才從黑窩回家;雖屢遭迫害,王家芳仍堅持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真相。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王家芳在白雲區一商場門口給世人講述法輪功真相時,遭惡告,她被白雲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白雲區看守所。九月二十五日,她被白雲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二年七月,王家芳被荔灣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上訴後,廣州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非法維持冤判。她又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於二零二五年九月結束冤獄回家,回家時整口牙全部壞死。

33、張順英被非法判刑七年

張順英,女,原廣州通信設備有限公司職工,住天河區東圃。因發送張孟業講師致胡錦濤的「公開信」等資料,二零零四年二月,張順英被天河區警察闖入家中綁架。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張順英被天河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張順英被非法判刑七年,所謂法官是孔創彬。

34、葉惠心被非法判刑七年

葉惠心,女,一九六九年出生,佛山市三水人。因製作真相資料,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葉惠心在廣州市海珠區石溪村出租屋被海珠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海珠區看守所。十一月初被非法逮捕。後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35、黃芳莉被非法判刑七年

黃芳莉,女,天河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晚上,黃芳莉被天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夥同員村派出所警察闖入家中綁架,非法關押到天河區看守所。同年六月五日被非法逮捕。二零零八年七月,黃芳莉被天河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她被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36、胡桂蘭被非法判刑七年

胡桂蘭,女,瀋陽法輪功學員,在廣州經商。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八日,胡桂蘭被白雲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白雲區看守所。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五日,胡桂蘭被白雲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她被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37、劉愛玲被非法判刑七年

劉愛玲,女,廣州原芳村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八日被芳村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芳村區看守所。後來她被芳村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38、龍觀德被非法判刑七年

龍觀德,男,湛江人。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三日,龍觀德被廣州市公安局夥同東莞市東城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並打成重傷。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他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所謂法官是梁皓。他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回家。

39、郭睿被非法判刑七年

郭睿,男,原廣州日立電梯公司機械工程師,被廣州市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六年前後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40、張春河兩次被非法判刑共七年

張春河,女,一九五九年二月出生,家住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道,大專學歷,中級會計師,原廣州市增城物協公司財務科長兼會計。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張春河在上班途中被增城公安分局夥同西園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增城區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她被增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張春河被劫持到廣東女子監獄迫害;因拒絕荔城街道綜治辦黃傑純、興發居委書記劉智等人的洗腦遭報復,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晚八點多,張春河被增城區公安分局郭肖剛、麥煒光、劉洪昌、劉超夥同西園派出所副所長張偉雄、劉碧泉、張雄十多人闖到家中綁架,刑警大隊技術中隊指導員陳慶、於曉丹、姚昊楠對她的家進行非法查抄,她被非法關押到增城區看守所,五月十七日被非法批捕。七月六日,她被增城區公安分局預審大隊大隊長陳衛立、張宏亮、溫明諱構陷到增城區檢察院,八月初轉到海珠區檢察院。 十一月十九日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張春河(時年63歲)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不法人員為:審判長為陳文玲,法官是賈存錦、衣海君,書記員曾德瑜、邱小晴,檢察員林繼深。

41、劉秀英(時年73歲)兩次被非法判刑共七年 勒索罰金五千元

劉秀英,女,一九四八年出生,湖南省洪江市人,租住在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橫譚村龍興裏一巷。因派發真相資料,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被白雲區同和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勞教兩年;因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二零零五年五月,劉秀英被白雲區警察闖入家中綁架。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她被白雲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從監獄回家;二零一三年四月六日和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分別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因發放真相資料和張貼真相標語,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張翠娟、劉秀英在家中被花都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花都區看守所,劉秀英於八月十日以取保的方式回家。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劉秀英被荔灣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她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42、李峭松被非法判刑六年

李峭松,男,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出生,廣東化州市人。二零零六年二月下旬在茂名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二零零六年底被非法判刑十三年,二零零七年一月被劫持到廣東省陽江監獄迫害;二零二零年三月,李峭松在廣州市天河區棠下金棠苑小區給民眾派送真相資料,遭監控拍攝。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他被天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和棠下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到天河區看守所。五月二十九日被天河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八月十一日被構陷到海珠區檢察院,十月份,被構陷到海珠區法院。二零二一年秋,李峭松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被勒索罰金二萬元。上訴後,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廣州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他被劫持到廣東省北江監獄迫害。

43、王亞華被非法判刑六年

王亞華,男,增城區荔城鎮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前後被增城區警察綁架,後被增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44、馮文濤被非法判刑六年

馮文濤,男,畢業於廣州外語外貿大學,廣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馮文濤在天河東圃被天河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天河區看守所。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他被天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45、吳泳俊被非法判刑六年

吳泳俊,男,時年二十多歲。因參與真相喇叭項目,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被廣州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二零零二年九月,他被廣州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46、韓躍娟被非法判刑六年

韓躍娟,女,一九五八年出生,原東山區宣傳部理論科科長。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韓躍娟在單位上班時被廣州警察綁架到荔灣區蓬萊路華德街一號的一個房間,非法拘禁八十一天;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被廣州市公安局東山區分局「610辦公室」人員綁架到廣州市梅花園部隊招待所洗腦班,非法拘禁十二天;二零零一年六月七日,韓躍娟再次被東山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東山區看守所。七月二十五日被非法批捕。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一日被東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同年八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判刑六年。上訴後,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廣州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二零零三年八月,她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47、王蓉被非法判刑六年

王蓉,女,廣州法輪功學員。因傳遞真相資料,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中午,朱洛新、王蓉被警察追蹤至廣州中醫藥大學對面綁架,在審訊室內非法關押十四天後被劫入白雲區看守所。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上午被白雲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日,王蓉被非法判刑六年。她被劫持到韶關監獄,後轉押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48、余新輝被非法判刑六年

余新輝,男,一九六七年出生,越秀區法輪功學員。因發放真相資料,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余新輝被海珠區警察綁架。二零零三年下半年,他被非法判刑六年,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49、張麗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

張麗,女,一九六零年九月十六日出生,大專畢業,家住越秀區華樂街道,職業為會計。一九九九年底,張麗去北京信訪辦反映真實情況,被劫回廣州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張麗去東莞發真相資料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到東莞市拘留所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四日,張麗在講真相時,被天河區車坡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禁十天;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張麗在東山北貨大樓附近講真相時,被東山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劫持到越秀區看守所,非法拘禁了十五天;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傍晚,張麗在越秀區德政中路向兩名學生講述法輪功真相,遭惡告。十二月十六日,張麗被越秀區公安分局大塘派出所巢陽先等警察綁架,當天被取保候審。二零二一年六月底,張麗被構陷到越秀區檢察院。二零二一年十月,案卷轉移到荔灣區檢察院。二零二一年底被構陷到荔灣區法院。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張麗被荔灣區法院非法批捕再次被綁架到越秀區看守所。九月八日,張麗(時年62歲)被荔灣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一萬元。

50、曾加庚(時年79歲)被非法判刑五年 勒索罰金一萬元

曾加庚,男,一九四二年十一月出生,畢業於華南理工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高分子材料專業,原廣州珠江輪胎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二零一九年四月,廣州地鐵西塱站出現真相WIFI信號,廣州萬聯顧問有限公司練家偉到地鐵黃沙站派出所進行惡告。七月九日、十日,王雪禎、馬民慶母子,曾加庚、張惠、林作英、譚初英、吳麗娟、梁惠嬋、楊志剛九名法輪功學員,被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偵查二大隊潘豔娥、陳仲濠、喻官華、王興民、李進林、劉慈敏夥同黃沙站派出所所長梁國慶、石磊、侯建國、曾康傑等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八月十六日被廣州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廣州市公安局網警支隊鄒國強、馮聰對被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電子數據進行鑑定。同年十月,廣州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法制科彭炯丹、預審監察大隊一大隊郭海輝、曾捍思將九位法輪功學員構陷到廣州市檢察院,十月中旬構陷案被轉到海珠區檢察院,十一月上旬被構陷到海珠區法院。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和九月二十三日,曾加庚兩次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曾加庚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不法人員為:審判長周征遠,審判員賈存錦,陪審員羅麗珍,書記員劉嘉苑,邱小晴,公訴人許為國。上訴後,廣州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二一年十月非法維持冤判。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時年79歲的曾加庚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51、曾興陽被非法判刑五年

曾興陽,男,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出生,廣東省興寧市人,大學畢業,原廣東省茶葉進出口公司員工。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曾興陽、鄧芳夫妻和妹妹曾躍玲被天河區公安分局國保賴淦文、安澍、廖雲龍、李震宇、曾泓卜、歐華耀、羅堂琳、徐東明夥同石牌派出所副所長楚克峰、劉進位、何國偉等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天河區看守所,五月十七日被非法批捕。八月二日被天河區公安分局預審大隊副大隊長江茂得、蘇汝榮構陷到檢察院,八月底被構陷到海珠區法院。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三位法輪功學員在海珠區法院被非法庭審。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曾興陽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不法人員為:審判長王潔,審判員賈存錦、衣海君,書記員王讚、黃韓琳,檢察員陳程。上訴後,廣州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非法維持冤判,他被劫入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二零二四年一月轉入廣東省會城監獄。

52、林剛被非法判刑五年

林剛,男,廣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53、伍永進被非法判刑五年

伍永進,男,二零零三年前後被原東山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東山區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54、高雲鸞被非法判刑五年

高雲鸞,女,時年六十多歲,越秀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九月,高雲鸞到西藏旅遊,因向民眾講真相被林芝縣公安局警察綁架,九月十九日被劫回廣州,非法關押到越秀區看守所。九月二十日和三十日,兩次被越秀區法院非法庭審。後來她被非法判刑五年,不法人員為:審判長李劍濤,代理審判員羅笑芳、王飛,書記員劉陽。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她被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55、陸羨明被非法判刑五年

陸羨明,女,一九六七年出生,廣州荔灣區法輪功學員。因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勞教共兩年六個月;多次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晚,陸羨明又被荔灣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越秀區看守所。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和十二月二十日,陸羨明兩次被荔灣區法院非法開庭。後被非法判刑五年,所謂法官是房志紅。

三、被枉判的八旬和七旬的法輪功學員

56、黎橋森(時年82歲)被非法判刑 刑期不詳

黎橋森,男,一九三八年出生,增城永和鎮水利會退休職工,家住廣州市增城區永和鎮。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多,增城區新塘鎮衛山派出所的十幾個人闖入他家,其中一個人從口袋掏出一件東西一晃,然後就開始在他家亂翻,一直翻到中午一點多。當時黎橋森的血壓很高,那些人仍將他劫入增城區看守所。二零二零年六月,黎橋森被構陷到海珠區法院。黎橋森被誣判的具體情況待核實。

57、許文華(時年82歲)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許文華,女,一九三五年出生,廣州法輪功學員。因講述法輪功真相,二零一七年五月六日,許文華、林儀、張梅被荔灣區沙面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荔灣區看守所七個月後,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許文華被荔灣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58、趙穎(時年81歲)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趙穎,女,一九四四年八月出生,退休前為江蘇省淮安市中國銀行會計師、營業部副主任、正科級稽核員,她隨兒女來廣州居住已經十多年,居住在天河區歷德雅捨小區。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趙穎在天河區上社易夢緣公寓樓下被棠下派出所警察暴力綁架,警察誣陷她「準備去發法輪功資料」。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以所謂「取保候審」的方式回家。二零二二年七月底被構陷到海珠區檢察院,十二月八日被非法起訴到海珠區法院。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趙穎被海珠區法院非法批捕,被天河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到天河區看守所。九月五日,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庭審。十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五千元。不法人員為:承辦法官韋曉明,法官助理劉嘉苑,檢察員陳程。上訴後,廣州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非法維持冤判,不法人員為:審判長唐軍國,法官周天越、陳駿濤。二零二五年二、三月份,趙穎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59、楊淑琴(時年八十多歲)被非法判刑三年(緩期四年)

楊淑琴,女,時年八十多歲,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退休職工。因派發真相資料,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楊淑琴被越秀區警察綁架,因年過八旬,以所謂取保候審的方式回家。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越秀區法院對楊淑琴非法審庭。九月中旬,楊淑琴被非法判刑三年(緩期四年),不法人員為:審判長朱永娟,審判員何國梅、馮金愛。

60-64、林作英(時年81歲)、譚初英(時年77歲)、吳麗娟(時年76歲)、梁惠嬋(時年76歲)、楊志剛(時年70歲)被非法判刑一~兩年

林作英,女,一九三九年十月出生;譚初英,女,一九四三年出生;吳麗娟,女,一九四四年出生;梁惠嬋,女,一九四四年出生;楊志剛,女,一九五零年出生;均為廣州法輪功學員。因採用WIFI傳播法輪功真相,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十日,王雪禎、馬民慶母子,曾加庚、張惠、林作英、譚初英、吳麗娟、梁惠嬋、楊志剛九名法輪功學員,被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偵查二大隊夥同黃沙站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八月十六日被廣州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十月中旬構陷案被轉到海珠區檢察院,十一月上旬被構陷到海珠區法院。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林作英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林作英、譚初英被 「取保」回家,被非法關押了半年多。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林作英被非法判刑一年(緩刑兩年),勒索罰款二千元,不法人員為:審判長鄧玉林,審判員王潔,檢察員葉唯偉;譚初英被非法判刑兩年(緩刑三年六個月),檢察員為許為國;吳麗娟於二零二零年十月被非法判刑一年三個月,檢察員為葉唯偉;構陷梁惠嬋的檢察員是葉唯偉;梁惠嬋、楊志剛被非法判刑的刑期不詳。

65、周榮倫(時年79歲)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

周榮倫,女,一九三二年出生,廣州市天河區法輪功學員。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因發放真相資料,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被越秀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以取保候審的方式回家。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被越秀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所謂法官為:林旭群、黃衛民、王震。

66-67、王雪禎(時年77歲)、張惠(時年75歲)被非法判刑四年

王雪禎,女,一九四四年九月出生,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退休員工;張惠,女,一九四五年五月出生,海珠區法輪功學員。因採用WIFI傳播法輪功真相,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十日,王雪禎、馬民慶母子,曾加庚、張惠、林作英、譚初英、吳麗娟、梁惠嬋、楊志剛九名法輪功學員,被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偵查二大隊夥同黃沙站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八月十六日被廣州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十月中旬構陷案被轉到海珠區檢察院,十一月上旬被構陷到海珠區法院。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王雪偵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王雪禎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金五千元,不法人員為:審判長陳澎,陪審員伍柏成、梁偉承,公訴人許為國。上訴後,廣州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非法維持冤判;張惠於二零二零年秋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金五千元,檢察員是葉唯偉。上訴後,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被廣州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68、馮光雲(時年76歲)被非法判刑一年

馮光雲,女,一九四二年出生,是一個擁有三十五年教齡的退休教師,家住山東省蒙陰縣,在廣州幫兒子照看孫輩。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馮光雲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荔灣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被荔灣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款五千元,所謂法院是蔡正堯。結束冤獄後,馮光雲的退休金全部被扣發。近八十歲的老人,退休金是唯一的生存保障。馮光雲陷入了生存無路、申訴無門的淒苦境地。

69、潘惠玲(時年74歲)被非法判刑五年

潘惠玲,女,一九四七年一月出生,居住在廣州荔灣區逢源街。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潘惠玲到荔灣區多寶路發放真相資料,被人惡告,遭多寶路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到荔灣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二年;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二日,潘惠玲在廣東佛山市黃歧鎮公路旁發真相資料,遭黃歧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到南海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九個月後,被南海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潘惠玲講述法輪功真相時,遭白雲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後被荔灣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70、梁少琳(時年74歲)被非法判刑四年

梁少琳,女,一九五一年出生,原茂名市石化總公司職工。一九九九年十月上訪為法輪功鳴冤,被非法勞教兩年三個月,轉到當地洗腦班繼續迫害,後又被輾轉移送到省、市洗腦班輪番迫害,直到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才出來;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茂西公安分局一幫警察用電鋸鋸開了梁少琳家的兩層門門鎖,強行綁架了她。二零一零年五月,她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九年,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因講述法輪功真相,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梁少琳又被廣州市白雲區嘉禾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白雲區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五月中旬,她被構陷到荔灣區檢察院。七月十九日,被構陷到荔灣區法院。九月五日,她被荔灣區法院非法庭審,後來她被非法判刑四年,不法人員為:法官黃斐斐,公訴人陳宇。二零二五年二月份,她被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71、陳錦卿(時年72歲)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陳錦卿,女,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出生,戶籍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寶華大道,居住在天河區燕塘社區。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陳錦卿在家被廣州市花都區公安分局夥同天河區興華街派出所、燕塘社區二十多人綁架,被非法拘禁十天;因發放、張貼法輪功真相資料,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上午被天河區公安分局國保賴淦文和興華派出所警察戴智慧、何淑芳、鄧星煒等闖入家中綁架,非法關押到天河區看守所。七月十八日和被構陷到海珠區法院。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兩次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四年九月中旬,陳錦卿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五千元,不法人員為:法官韋曉明、檢察員趙曉凱。

72、尹堅衛(時年72歲)被非法判刑三年

尹堅衛,女,一九四七年二月出生,北京市朝陽區人,大學本科畢業。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半左右,尹堅衛在深圳火車站長途售票廳自動售票機處,給旅客謝某某一份真相資料,遭謝某惡告。二十分鐘後,尹堅衛在深圳火車站一樓廣深線候車室被深圳鐵路公安處警察綁架。同年五月二十四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尹堅衛被廣州市鐵路運輸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千元。

73、梁某燕(時年70歲)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

梁某燕(具體名字待確認),女,一九五一年出生,家住白雲區景泰街道雲苑三街十一號小區。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梁女士外出,在從化區江埔街從化客運站旁情緣公寓東側停車場附近,往停靠在此處的車輛上順道發放了幾張真相資料,遭惡告。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梁女士在家被從化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十二月二十九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她被廣州市荔灣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

附錄:被廣州市中共法院枉判的217位法輪功學員的概況 (99KB .docx)

(責任編輯:蔣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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