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經辦警察將張貞一帶往醫院體檢後,強行送入昆明市看守所。看守所當日即將她轉送至昆明市新華醫院住院。四月二日,她又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一、張貞一、蘇澤生夫婦基本情況
張貞一,一九四七年出生,原普洱中學數學教師。她自幼體弱,成年後又患胃病、十二指腸潰瘍、淺表性胃炎、眩暈症等,多年來帶病工作,曾練過多種氣功均無效。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所有疾病不治自癒,自此二十餘年未吃過一片藥、未進過一次醫院。
蘇澤生,一九四六年七月出生,原普洱市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醫院主治醫師。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他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騷擾、綁架、關押、判刑,並被無理開除公職,所有待遇被剝奪,包括工作、退休資格、退休工資及個人保險,給本人及家庭造成巨大傷害。
二零零六年,蘇澤生被非法判刑一年。彼時他正準備辦理退休手續,卻因判刑被單位開除,幾十年工齡被清零,自此多年無任何養老金,只能外出打工維持生活。
二、兒子蘇昆一家遭迫害
兒子蘇昆,一九七四年九月出生,一九九六年至二零一二年任雲南國防職業技術學院(後改名雲南開放大學)電腦教師。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三年,因抵制迫害又被非法加刑八個月。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他與妻子張曉丹在家中被綁架、構陷,後被昆明市中級法院分別非法判刑六年、四年,隨後蘇昆被單位非法開除。
三、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六人在家中遭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九點四十分左右,蘇澤生、張貞一夫婦的兒媳張曉丹回家開門時,八、九名人員(僅兩人著警服,其餘便衣)突然從24層樓梯間衝出闖入家中。領頭者為盤龍區國保大隊普隊長,國字臉、身高約一米七、昆明口音,穿淺綠色夾克。他晃了一下證件後立即收回,隨即強行控制張曉丹,並安排人員用攝像頭對著她。
普隊長又派一名便衣守在蘇昆臥室門口,用攝像頭對著蘇昆,不許他說話。隨後盤龍國保警察史瑞林進入,蘇昆質問其來意,史稱「刑法第三百條」(註﹕所謂「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蘇昆指出他們不符合該罪名。
此時,張貞一被叫到客廳,被要求坐在沙發上不得動。她受到驚嚇,血壓驟升、頭暈腦脹。幾名便衣闖入蘇澤生臥室,將其控制並非法搜查,搶走私人財物。隨後又搜查張貞一臥室,史瑞林拿著手機晃給她看,聲稱截圖背影是她。最後搜查蘇昆臥室,搶走包括手機在內的個人財物。
所有非法扣押物品被擺在茶几上,要求蘇澤生指認並簽字。
十多分鐘後,75歲的朋友皮鳳華(湖南株洲人,暫住昆明盤龍區雲南印象小區)來家中做客,因門未關直接進屋,被警察控制、非法搜身、反手背銬,隨後被帶往東華派出所。半小時後,另一位朋友陳順祖在樓下按門鈴,也被警察帶上樓控制並非法搜身。期間又有兩名便衣進入,均未出示證件。
整個抓捕、搜家過程無人出示任何證件。
四、非法審訊與體檢
張貞一、蘇昆、張曉丹、蘇澤生及兩位來訪朋友皮鳳華、陳順祖均被綁架至東華派出所。到派出所後,又看到住在同小區另一棟的張貞一九妹張惠一及其丈夫,兩人不明原因被帶來。除九妹夫外,其餘人員均被分別非法審訊。張惠一家當天也遭非法抄家。
當晚十二點後,警察將張貞一、蘇澤生、皮鳳華三位七十五歲以上老人帶到雲南新新華醫院體檢。三人均因驚嚇過度、身心受損,體檢結果顯示:
張貞一:高壓200多;
蘇澤生:重度耳聾,高壓180、低壓130,手關節嚴重變形;
皮鳳華:全身發抖、血壓升高。
體檢後三人被帶至栗樹頭派出所。
第二天晚上九點多,張貞一、皮鳳華被非法取保候審並送回家,但未收到取保通知書。蘇澤生則被送往盤龍區第一看守所,看守所因其身體狀況拒收,警察又將其送至新新華醫院住院。家屬前往探視遭栗樹頭派出所警察任駿宏阻攔。
約一週後,蘇澤生被劫持回盤龍區第一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
兒子蘇昆與兒媳張曉丹遭非法審訊
被抓當天蘇昆和張曉丹夫婦二人在派出所一直被關在滯留室裏,待到晚上吃完晚飯警察才分別對兩人非法審訊。蘇昆被盤龍區國保大隊史瑞林和另一個警察非法審訊,蘇昆首先詢問是甚麼案由對自己審訊,史說是刑法第三百條。蘇昆說三百條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首先法輪功不是邪教。
蘇昆指著掛在牆上的《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告知書》對警察說,根據告知書的規定,與本案無關的,我有權拒絕回答。你問的是邪教的問題,與法輪功無關,法輪功不在十四種邪教之中,所以你問邪教的問題,我可以回答你,跟法輪功有關的我就拒絕回答。蘇昆談到馬克思加入了撒旦教,所以他死後埋在撒旦教的聚集地──高門墓地,這就是邪教的來源,這個跟邪教有關。兩個警察說這個不記錄,但還是要走個「流程」。之後兩個警察問蘇昆的任何問題蘇昆都說與本案無關,拒絕回答。
到最後簽字的時候,蘇昆本人在審訊筆錄上寫下:我所說的很多話他們沒有記錄,問訊的內容都是與本案無關的內容,所以本次審訊為非法審訊,然後簽了自己的名字。兩個審訊的警察只有史瑞林(全程著便裝)簽了他的名字和警號,另一個警察沒有簽字就離開了。史瑞林就把審訊筆錄拿給了另外一個沒有參與審訊的人(未著警服)簽字。
張曉丹被兩個警察非法審訊,兩個警察沒有出示證件,不告知姓名,反問張曉丹是否知道為甚麼把她弄到這裏來問話,張曉丹回答說不知道,並說我在家裏面好好的,你們憑甚麼把我帶到這裏來問話。警察說是刑法第三百條。張曉丹回答說自己與刑法第三百條的罪名無關。警察就給了張曉丹一份《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告知書》,張曉丹簽字確認自己閱讀過。警察就開始問問題,問的問題都與案由無關,最後叫簽字的時候張曉丹寫下了本次審訊全程都是非法的,屬於非法審訊,簽了名字。但兩個審訊的警察沒有在審訊筆錄上簽字。
蘇昆、張曉丹被審訊完後,當時晚上九點左右,警察臨時拿來了兩張傳喚證,傳喚證上並沒有填寫具體時間,要兩個人簽字。張曉丹簽了字,蘇昆在傳喚證上寫下了「本人拒絕簽字」。傳喚證未交給二人。之後才讓蘇昆和張曉丹兩人回家。
六、張貞一、蘇昆、張曉丹控告相關警察違法
蘇澤生、張貞一是合法公民,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卻被在家中無故抓捕、抄家,蘇澤生被非法關押、逮捕,張貞一被非法取保候審,而蘇昆、張曉丹也遭非法審訊。因此三人對盤龍公安分局局長劉文先、盤龍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普某、盤龍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史瑞林、栗樹頭派出所副所長陳福鑫、栗樹頭派出所經辦警察任駿宏提出控告。五名被控告人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等多項罪名,三位控告人要求對被控告人依法立案,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立即釋放蘇澤生,解除對控告人張貞一的取保候審,並撤銷案件;最後要求被控告人依法歸還非法扣押的控告人的個人合法財產。
七、張貞一、蘇昆、張曉丹控告檢察官蘇靜違法
二零二四年三月初,盤龍公安分局將蘇澤生、張貞一夫婦構陷至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官蘇靜無視公安在偵查階段中的種種違法行為,非法作出起訴決定。對此,張貞一、蘇昆、張曉丹對蘇靜的違法行為逐級控告,並持續向西山區檢察院控申科、紀委等各部門反映,同時每週約見檢察院領導,要求糾正錯誤,撤銷起訴。但均遭推諉敷衍。最終案件被移送至西山區法院。
八、蘇澤生被非法判刑四年
西山區檢察院將蘇澤生、張貞一夫婦構陷至法院後,蘇澤生聘請自己的朋友當辯護人,但被檢察官蘇靜拒絕。就在蘇澤生家人向西山區檢察院反映訴訟程序違法、等待答覆期間,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西山區法院主審法官普會竣突然開庭非法庭審蘇澤生,法庭上既沒辯護律師到場、也沒有家人出庭旁聽。蘇澤生沒看見自己聘請的辯護律師,就說:「沒有我的律師在場,我拒絕開庭。」並說:「開庭前一天我已經明確拒絕法院安排的律師。」同時他作了沒有自己聘請的律師到場拒絕出庭的聲明。法官普會竣聲稱蘇澤生聘請律師是煉法輪功的,不能作為辯護律師。蘇澤生指出:「三、四個月前我就聘請了,(你)為甚麼不告訴我不能請。而且哪條法律規定煉法輪功的人不能做辯護律師?」由於法官普會竣無視法律規定,庭審過程中,蘇澤生一直保持沉默,不予配合。所謂庭審走個形式,草草結束。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庭審第二日),主審法官普會竣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也沒有任何事實的情況下,以莫須有的「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強行對蘇澤生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四萬元。蘇澤生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昆明市中級法院,但是昆明市中院仍違法維持一審的冤判。二零二五年下半年,蘇澤生被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繼續迫害。
九、張貞一被非法判刑兩年並強行收監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非法審判蘇澤生的西山區法院法官普會峻又對蘇澤生的妻子、法輪功學員張貞一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兩萬元。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蘇澤生被法官普會竣非法判刑四年,張貞一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下午,昆明馬村派出所兩名警察跟蹤張貞一到家,趁家人不在,將張貞一帶走,交給栗樹頭派出所警察。家人回來後發現張貞一不在家,經過多方查詢,第二天才得知她被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經家人交涉後,張貞一於當日下午被警察送回家。警察威脅張貞一不得離家,等候開庭。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昆明市西山區法院法官普會竣、審判員詹文喜、曹慶潔、書記員張詩曼等對張貞一進行非法庭審,對她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二萬元。張貞一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昆明市中級法院,但中院仍維持一審的冤判。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五日第一次體檢不合格回家後,半個月內,張貞一前後三次被栗樹頭警察帶到雲南新新華醫院體檢,前兩次體檢不合格後回家,三月三十日,張貞一又被經辦警察帶到醫院體檢,後強行送往昆明市看守所,看守所於當天就把她送往昆明市新華醫院住院,四月二日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參與迫害的單位與個人:
昆明市盤龍公安分局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新迎路240號
郵編:650233
電話:63387891
局長:劉文先
副局長:袁志兵
盤龍分局國保大隊隊長:普某,電話:13888866589
盤龍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史瑞林,電話:13708480807
昆明市盤龍區栗樹頭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盤龍區穿金路席子營小區1期1棟,
電話:65156151,65159117
郵編:650000
所長:趙磊彬
教導員:馬傑雲
副所長:陳福鑫 電話:13888232585
經辦警察:任駿宏 警號:014457 電話:13888410981
昆明市盤龍區東華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盤龍區田園路稻香裏17號,
聯繫電話:0871-3318677
郵編:650000
所長:楊海榮
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昆州路1700號
郵編:650100
檢察長:趙雲爭 0871- 68707470
副檢察長:曠莒丹 電話:0871-68179552
副檢察長:丁志忠
檢察官:蘇靜 0871-68573810
政治部主任:江琦 0871-68573610
控申科科長:毛潯陽 0871-68573101
紀檢組組長:楊蘭珂 0871-68573602
昆明市西山區法院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興苑路1132號
郵編:650100
院長:孫建
本案審判人員:
審判長:普會峻 (電話:0871-68178675)
書記員:張詩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