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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養老金維權 寫給法院院長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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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寫在前面的話

我是中國大陸一位法輪功學員,年已七旬,是退休教師。我因2021年被非法判刑後,養老金被社保中心扣發。我向法院遞交行政訴訟狀,法官阻撓不予立案。我又向中級法院遞交訴狀,中院也不按時立案。之後,我撥打法官熱線12368後,中院立即做出由當地法院審理的裁定。之後,我再次向當地法院遞交訴狀,結果,立案法官還是不予立案。

我向當地法院院長投訴立案法官。我向法院院長投訴中,遞交了的一封說明信(如下)。第二天,法院成功立案,並通知我去繳費。在進行二審時,我給二審法官遞交了相關上訴文件的同時,還遞交了這封寫給法院院長的投訴說明信,彌補沒有時間講明真相的缺欠。

在此後維權過程中,我把下面這封信和申訴狀,與相關的訴求,一起給人社局、社保中心、教委及單位相關人員,使他們更好的了解我和整個事件的原委。

下面是我向法院院長的投訴中遞交的這份說明信的原文

寫給法院院長的投訴說明信

某院長,您好:

投訴人第二次向貴院遞交訴狀,××法官再次用「等半年會有立案或者不立案的信」的說法拒絕本人的訴訟請求。法官用這種方式再次拒絕受理投訴人的訴訟,不知是法官個人原因,還是貴院內部規定,還是上級法院的決定?不知是我訴求依法發放養老金觸動了行政執法中存在的違法行為,讓法官難以裁決?還是因投訴人是煉法輪功而坐牢,屬於所謂的「特殊人群」可以不用遵守法律法規而「特殊對待」?如果說××法官為了不觸動部委違法文件而為,可能會有瀆職風險。如果針對法輪功而特殊對待投訴人,這種風險可能是難以想像的。

您也許了解到當前法輪功已經成為國際焦點之一。從1999年7月至今,國內依然在嚴酷打壓的法輪功,國門外卻隨處可見法輪功自由煉功,這是不爭的事實。國內眾多學員雖歷經重重魔難、打壓,卻初心不變,者也是事實。原因何在?或許了解一個老人的內心獨白後,在增加睿智、找回生命真願中,您會得到答案。

一、簡述經歷

我是初中化學老師,退休13年了。年輕時因在工作和家庭中爭強好勝,不到四十歲就多病纏身:神經性頭痛、神經性皮炎、氣管炎、婦科病、萎縮性淺表性胃炎、視乳突炎、青光眼前期、老寒腿、月子病。有時多病齊犯,生活質量極低,死不了活不起的;各種醫藥、偏方不斷,還學了幾種氣功,訂了多種氣功刊物,尋找解脫病痛良方。1998年初,氣功高潮中,我偶遇法輪功,抱著試試看的想法學煉了(因不收費、不記名、可以不分時間地點煉功),出乎意料的結果讓我選擇了法輪功。1998年的夏天,我穿上了久違的短袖(胳膊皮炎不見了),脫掉秋褲穿上裙子(腿不疼了),吃東西不用忌口了(胃炎好了),其它的症狀也不知甚麼時候沒有的。我有了無病一身輕的幸福感,法輪功解決了醫學和金錢解決不了的問題。那時我把法輪功當成祛病健身的好功法,認為師父功力很高,心存感激。我覺的法輪功給百姓帶來了不花錢還健康的好事,值得信任(練其它氣功花了不少錢也不能恢復健康)。

由於想搞明白為啥法輪功有這麼好的「效果」,擔心那些病以後會不會反覆,我諮詢得知:看看書就知道了。說的書就是寶書《轉法輪》,書中對「病」的論述讓我耳目一新。西醫看病是從人體組織是否正常為標準診斷疾病,中醫是從天人合一層面尋經走脈寒暑濕熱虛實是否正常為診斷準則,氣功是透過表現看到人體哪裏有黑氣哪裏是病灶,法輪功講出人生病的根本原因,提出徹底好病首先提升人的道德。而這個道德不但決定人身體健康,還決定著人的福祿壽。大法師父在《富而有德》文中講:「富民乃君臣之道,尚錢而下下之舉。富而無德危害眾生,富而有德眾望所盼,故而富不可不宣德。」讓我明白老人為啥一再講要積德行善。文中還說:「德乃生前所積,君、臣、富、貴皆從德而生,無德而不得,失德而散盡。故而謀權求財者必先積其德,吃苦行善可積眾德。為此則必曉因果之事,明此可自束政、民之心,天下富而太平。」原來人的道德才是決定人命運乃至天下太平的根本。做個有道德之人一定是個好人,而好人也會積德行善,這對個人和社會都是有利無害的。這些粗淺的認識讓我決定要堅持煉法輪功,做個有德行的好人。

明白這些理後,我首先放下對公婆的怨恨,主動和多年不往來的公婆和好,照顧贍養他們到仙逝。我主動放棄公婆兩處家產的繼承,化解了家庭矛盾。我又讓繼父在我家頤養天年到終老。如果我沒有修煉法輪功,我是做不到的,因我家生活並不富裕,丈夫是下崗人員沒找到工作,我工資不漲還被降級,孩子上學,日子很緊巴。而老人還有其他子女可依。是真、善、忍洪大內涵打開我胸襟,讓我能坦然而為,內心還充滿快樂!試想如果更多的人都能這樣,那法官的工作量該減少多少啊?

二、沉重的選擇

正當我懵懵懂懂的知道法輪功是佛法修煉,區別於歷史上避世的宗教修行,只要在現實生活中按著真、善、忍準則要求自己行為,就是大法修煉時,還未搞明白修煉是不是迷信時,1999年7月20日取締法輪功開始,我狹隘的認為取締法輪功是個別權力者所為,出於對政府的信任,不想讓「文革」那樣的運動重現,我到北京信訪,反映自己煉法輪功的實際情況。想讓政府知道法輪功即能讓人身體健康,也能讓人重德做好人,對社會是有利無害的,如果百姓都能按著真、善、忍標準自我約束自己行為,社會將是和諧融洽的景象,所以不應取締法輪功。結果,我被行政拘留。當天公安局二科科長問我能不能放棄法輪功?我說這麼好,怎麼能放下?!他就逼我寫辭職書,然後把我關進了看守所,從此我就成了公安關注的對像。這個選擇讓我人生有得有失、有喜又悲。我得到了真正的大法修煉機緣,失去了一個教師該有的尊嚴、利益;我喜的是真、善、忍讓我做到無怨無恨,要為他人著想,悲的是憂民不成反要憂己的飯碗。

三、艱辛的經歷

27年中,在2000年,我因上訪說真話被拘留;2008年中國新年前七天,因回答警察一個「煉」字被勞教兩年;2021年,所謂的「7﹒1」敏感日前,在正常交往中被送到監獄。這些年我被扣發工資、被限制漲工資;我被監視、跟蹤、被辱罵、被打、被電棍電、被野蠻灌食、被逼迫離婚;年近七十的人在鐵窗內三九天用涼水澆身。我做錯甚麼了?我哪裏違法了?法輪功到底是甚麼?值得我一個接受無神論教育,從事自然科學教學的人能用生命去堅守?!

沒有接觸法輪功前,我把修行當成迷信,遙遠的故事。佛道神是美好的神話中的人物,苦行僧是小部份人的生存方式。從《轉法輪》這本書中,我才知佛道神是高境界的覺悟的人,道德高尚到只做好事不做壞事,具有大智慧、超能力的覺者。普通人要成為覺者的過程過去叫修行,現在稱修煉。修煉是「迷信」的觀念被破除。

法輪功的修煉形式是人在現實生活、工作中按著「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言行,使自己同化這個標準。通俗說,就是修煉人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做到坦然而忍;在利益面前講隨其自然;善到對誰都好,包括對你不好的人也要好;在甚麼情況下都得對人好,為他人著想,而更高標準就是要返本歸真,這是做人的真正目地。

由於法輪功講的是性命雙修,所以很多人煉功初期會有祛病健身的神奇效果。我和很多的煉功人一樣,自從修煉大法後,原有的病好了,也不犯了;不但自己受益,也解脫家人,還給國家節省了大量的醫療資源。我煉功至退休,沒有請假條,27年沒有醫療費,這都是可查到的事實。

法輪功能提升修煉者道德,這也是事實。首先煉功人不佔便宜,因佔便宜要用德交換,得不償失!所以煉功人買東西、交易中不多拿物品,不少給錢,講公平交易。即使超市漏刷了,發現後,也會讓收銀員補刷。這不是給誰看,也不是為了證實法輪功如何好,而是修煉人該有的行為準則。 「法輪大法好」真的不是口號,他能起到政、民自束人心的作用。這也是我要堅持法輪功的真實理由。

四、內心的呼喚

法輪功從1992年傳出到1996年傳遍全國,鄉村城鎮到處都能看到很多人學煉法輪功,北京街頭巷尾早晚隨處也能看到很多人煉功。妒嫉心極強的江澤民很不舒服,看到法輪功人數超過黨員人數,妒嫉和對真、善、忍的懼怕讓他生出不允許法輪功存在的惡念。從1996年到1999年曆時三年派人查找消滅法輪功的證據,但都未找到。而喬石委員長卻得出一個讓江澤民更害怕的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無一害。肯定法輪功是教人向善做好人,學者會逐漸摒棄自身的貪念,不會做違背良知、違法事的功法。

未達到目地的江澤民則選擇了時任政法委書記羅幹,讓其完成他的意願。羅幹則指使其連襟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在1999年製造了「4﹒25」事件,為「7﹒20」取締法輪功製造藉口。之後江澤民在1999年10月在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信口雌黃誣蔑法輪功為邪教,《人民日報》隨後以此標題登出評論文章,從那時起江澤民和《人民日報》的說法就成為打壓法輪功的所謂「法律依據」。邪教之詞就這麼強加給法輪功了。

您是法律行家,您知道迄今為止,中國人大、國務院從未公布任何法律、法規、決定或命令等關於給法輪功定性的文件。江澤民誣陷之詞成了公檢法利用刑法第300條打壓法輪功的依據,也被說成「國家不讓煉」的依據。其結果是把法輪功學員推到國家的對立面,成為法律制衡的對像,把參與的執法者推到違法辦案的危險地步。因法輪功問題涉及到公檢法司整個系統,也牽扯到社會各個角落。表現是人人要表態。

您想,如果說法輪功是佛法修煉,那麼這種表態意味著甚麼,您自然明白,那麼其結果可想而知。自古講:天時、地利、人和。當前從天到地、從南到北頻繁呈現各種異象,未解之謎。特別是六月大雪紛飛,冰雹蓋地,是不是上天在提示人們:回歸傳統,找回炎黃子孫人性中的善良。傳統的儒釋道精華被斷章取義成了古為今用標榜自己的理論,失去了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作用。而真善忍三字簡單明瞭,不但涵蓋五千年文明的精華,更賦有深邃的宇宙力量,能深入生命深處,喚醒生命的夙願。故此我坦誠向您表達自己的意願,真誠希望您了解真相,找到「人和」的位置,在滄桑即變中安康。

五、執法者的無奈

我入獄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首先「邪教組織」無法可尋。「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在這裏失靈。「利用邪教組織」的指控沒有具體手段、時間、地點 等「利用」的事實支撐。「破壞法律實施」的結論更無危害證據的支撐。

庭審中質證環節被「國家不讓煉法輪功」而代替,針對「邪教」一詞的庭辯被取消,對個人、社會的危害性的質證被省略。但執法者卻迴避公安部的公通字2000(39)文件,從1999年公布至今沒有更新的14種邪教組織,其中沒有法輪功的事實。迴避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中第99條、第100條廢除1999年「禁止出版法輪功書籍宣傳品」的禁令的事實。因這兩個至今有效的部委文件是法輪功合法,持有法輪功書籍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據。被認定「有罪的證據」卻是這些合法的書籍和音視頻。庭審中只能取消這些所謂證據的質證環節,反而把書籍和音視頻作為有罪的證據和刑期長短的依據。

執法者必須得判我「有罪」,在我的判決書上簽上他們的姓名。這是執法者無法避免不願為而為之的事。我理解執法者們要吃飯。在法輪功(被誣陷的)案件中他們沒有獨立的執法權。您比我清楚。但這種不正常的現象會在物極必反中結束,每個人在過程中都在給自己選擇未來的位置。「文革」時期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的起落也許是參照物吧。

結語

今天跟您說些心裏話也是我的選擇。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轉法輪》這本書打開了我的智慧,結合現代科學和現代人體科學我認識到覺者有超常的智慧、能力的原因是他們具備著巨大能量──慈悲! 我要把神佛的慈悲揭示給您,相信您明智,能接受到這巨大能量。還告訴您,煉功人不管遭受甚麼樣痛苦,損失有多大,都不會心生恨,也絕不會出現武僧護禪院那樣的打鬥。煉功人這些表現是打禪修行、青燈禮佛的參悟形式做不到的。這是純善的體現,大忍的境界的體現!

個人體悟,粗淺認知。二十多年過去了,法輪功依然存在,在當今執政者的歷史上未曾有的。這也佐證了這不是世間權力爭奪之事。其結果不言而喻。法輪功學員傳遞神佛的慈悲,指給有緣人自救方法,是神佛在救人表現!

中國稱為神州,儒釋道承傳至今,文明古蹟中寺院道觀比比皆是,那是神跡的記載。神佛真實存在不虛,善惡報應肯定存在不虛。借古喻今,正史《二十四史》中記載著佛教四次法難的經過和結果是不是參照物?「三武一宗之厄」北魏太武帝拓跋燾、北周武帝宇文邕、唐武宗李炎、周世宗柴榮謗法毀佛,結果是自己短命殃及後人,國家不存。盛大的古羅馬帝國因尼祿焚城嫁禍耶穌,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冤枉致死後,導致先後四次大瘟疫讓古羅馬帝國消失。時代變遷,善惡報應的因果律不會改變。

上天有好生之德,神州必長存!因有儒釋道傳統文化深厚底蘊和「真善忍」普世價值巨大能量,能讓很多人回歸正道,回歸傳統,找回善良本性。這些人奠定華夏文明不會消失,好人將得到上蒼的護佑。地球在淨化中,懲罰的是不敬天地、不信神佛、謗佛謗法不配做人的人。大規模毀滅性災難之所以一直沒有發生,是上天還在等人覺醒,等智者做出關鍵抉擇。

說真話我歷經多重魔難,現今為了拿回我的養老金仍說出真話。相信您能感知真意,實情也能開啟您塵封的記憶,找回生命夙願,在上天保護有緣人中您能把握好生命航向,駛向美好的未來,讓闔家也都平安吉祥!

祝福!

某某某(略)

(日期略)

(責任編輯:蔣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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