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林燦仙在街上一家小吃店用餐時,偶遇兩名約十六、七歲的中專生,一男一女,就讀於鷹潭師範。林燦仙善意地向他們講述大法真相,勸他們做善良的人,並遞給男孩一本真相小冊子,希望他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男孩表面上接受了,但轉身便偷偷報警。
不久後,警察驅車趕到,未作任何詢問便將林燦仙強行拉上警車,劫持至鷹潭市江邊派出所。警察隨後企圖將她關押進鷹潭市看守所,但在體檢時發現她血壓高達二百多,看守所拒收,警察只得將她放回家。
此後,警察隔三差五上門騷擾,每次都將年邁且一條腿殘疾的林燦仙拉到醫院體檢,企圖再次將她送進看守所。但由於她血壓持續過高,看守所多次拒收。儘管如此,警察仍將她構陷到貴溪市檢察院。
二零二六年四月,貴溪市法院對林燦仙作出非法判決: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監外執行,並強迫她每月必須到司法所報到。
根據明慧網的報導統計,二零二五年,江西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累計103人次,其中:3人含冤離世,11人被非法判刑,6 人被非法批捕、構陷、庭審,19人被綁架,23人被騷擾,36人被經濟迫害,至少5人被監獄殘酷迫害。
江邊派出所
袁博文:19007018810(警察)
付優:13699594574
鄭孟:13607010513(所長)
項濤:13907016954(副所長)
江文強:15207010929(教導員)
賈俊:18870174288(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