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曾經是當地的名師,本地政法委副書記、檢察院、法院副院長、610頭目都曾是他的學生。我被迫害對他的傷害非常大,特別是這些人以各種「關心的名義」對他的騷擾,脅迫他勸我配合他們的迫害,實際是對他人格尊嚴最大的傷害。現在我能理解他當時的承受與發洩,是因為我現在能站在他的角度想問題了。
我剛從冤獄回家,與我認識結婚30年,不要說罵人,重話都未對我說過一句的丈夫,動不動就破口大罵,髒話粗話不分場合、地點,完全不像一個兩個學位的高級知識分子。不要說碰到騷擾,甚至我一句善意的提醒,一點小事都能引爆他。
舉個例子。剛回家不長時間,一次他開車去大學同學家,一女的橫穿街道,我說了一句:慢點(他視力不好)。結果他就咒罵起來。我當時沒說話,我在想煉功人必須得忍。我任由他在兩公里不到的前後兩個紅綠燈之間來回走了兩圈,一句話沒說,就聽導航一會說調頭,轉過來又說調頭。到第三次導航再讓他調頭,我想我是煉功人,不和他一樣,我提醒了他入口這才開到他同學家。他們一起玩,我找了安靜的書房抄法。晚上回家,不到路口我就提醒他前面怎麼走,很順利的回了家。回家我對他說:我現在是學了大法,我要沒學大法,我絕對打開車門就走了,想上那上那(修煉前,一次他惹著我提上旅行箱出門他都不敢打電話找我的,我連買菜做飯等基本家務都不太會,只會最簡單的炒飯、菜湯等),怎麼能受這種氣。其實現在回想起來,那時心裏雖然有師父的法,但實質心裏還是有點放不下,做不到心不動,才會再強調自己是煉功人,不跟他(常人)一樣。
丈夫身體不好不能開車了,前年我剛開車車技不好,剛出院門,他讓我從修路又窄的街道,我沒聽他的,要轉向寬那條道,他站在大街邊就罵上了,我沒管街上有沒有人看,看著他等他罵完了,很平靜的問他:你是要坐我的車走,還是你打車走?結果他打開車門坐上來了。
面對丈夫的叫罵,我終於可以做到師父法中講的:「你的心性修上來了,比如說在常人之中,別人罵你一句,你沒吱聲,你心裏很坦然;打你一拳,你也不吱聲,一笑了之,過去了,這人心性就已經很高了。」(《轉法輪》)
在這裏真誠的感謝丈夫這幾年幫我修去很多人心。看不上嫌棄他的心、愛面子的心、聽不得難聽話的心、怕受委屈的心、依賴心,更重要的是放下了情,知道慈悲對待他。
記得第一年片警上門騷擾,他一怒之下邊罵人邊甩門而出,這還好我給片警講真相,拿著相關法律,沒講一半,片警逃了。
第二年換一個片警上門,我在書房看書,丈夫開的門,我一出門看到片警拿著一個真相掛墜拍照,我問他我的私人物品未經我同意怎麼可以動?他馬上還給我。我從法律的角度給他講真相,我講一句,丈夫在旁邊喊一句,我說:你不聽你就出門,不要干擾我講話。他在一旁大喊:這是我家,我就不走!我說:不走就別干擾我說話。我和片警坐對面不管他喊甚麼?我講我的,從共產黨歷次害死我們多少中華民族的精英,從來都是執法犯法。動用全國各界精英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五、四憲法)時毛澤東曾在人民日報刊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絕對不會像民國《憲法》那樣掛羊頭賣狗肉,他確實沒有掛羊頭賣狗肉,他掛的是狼頭,直接砸爛公檢法,把制定法律的人關進監獄,文革害死多少民族精英,多少老師被批鬥枉死,就連劇作家老舍都被逼跳了大明湖。我說你那麼善良,如果你生在文革時代,讓你打老師,你會不會抄起木棒和磚頭上去就來幾下。而我今天不僅是教了27年書的優秀老師,而且還有更高的道德標準,按真、善、忍做比好人都要好的人,真要做到說真話、做真事,善要處處為別人著想,傷害別人的事不做,對別人不好的話不說,忍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轉法輪》)。現在的社會除了學法輪功的你還能找到誰?你是學法律的,憲法35條、36條規定每個中國公民信仰自由、集會、結社等權利,外邊大門上掛的民主、自由誰在破壞。請問你是要把我掛墜上「世界需要真、善、忍」拍照作為迫害我的證據嗎?他立刻拿出手機說:「我馬上刪除。」我沒仔細看他是否刪除,不過他再沒來過我家,後來聽朋友說他調任另一個局任副局長了。他應該是明真相得了福報了。
去年司法所長帶兩工作人員上門,丈夫可以很平靜的坐在那裏聽我從迫害法輪功違反的相關法律講到參與迫害要承擔的責任,再講到大法洪傳、揭露「天安門自焚」,為甚麼要三退?基本講完所有真相,他還泡功夫茶請她們喝。他又恢復了那個曾經優雅淡定的知識分子形像。兩天後還把我講真相的手機錄像對著耳朵在聽。
五年過去了,我從遇事表面上按師父法中的要求做,現在回過頭看,其實當時還隱藏著自己在法上,自己做的對,看不上他、嫌棄他的各種不好的心,證實自己的心。到學會無條件向內找,同化法一點點提高上來,都得感謝丈夫這麼多年的承受與付出。
現在丈夫已經和我每天一起學大法經書,也會自己煉靜功,心性在不斷提高,遇事也不罵人了,開始會為別人著想了。我也從買菜做飯、洗衣做家務,外出開車甚麼都不用他操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