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圍精進的同修們都忙著講真相救人的今天,我居然成了這個樣子。我由當初能堅持做三件事的大法弟子,變成了執著於家庭生活的常人,心裏很苦,也非常焦慮。
從新精進
有一天,我心裏突然萌生了一念:「師父,弟子不想再這樣沉淪下去了,真的想從新好好修大法……」慈悲的師父看到我這顆心,就給了我從新往回走的機會。
獨居的A同修因為發真相資料被非法抓捕,同修們希望時間較寬裕的同修能領著B同修(A同修的親人)去找律師做訴訟。因為幾年前我積累了一些營救同修、訴訟方面的經驗,協調同修就找到了我,問我:「可不可以做這件事?」我雖然勉強答應下來,但是心裏那個打怵啊!認為自己修煉落下的太多,很有畏難情緒,協調同修就鼓勵我。
我想自己應該責無旁貸去配合這件事,能做到甚麼成度就盡力去做吧。我鼓起勇氣,硬著頭皮找到了B同修。B同修剛得知親人同修被抓的時候,一度非常焦慮擔心,因為A同修失聯了近一個月,才輾轉得知的消息,A同修在看守所裏到底甚麼狀態不得而知。我安慰B同修:「不要過分焦慮,可以通過律師會見了解A同修的身心狀況。」
我跟B同修交流了對營救A同修的看法,師父告訴我們哪裏出現了問題,就在哪裏講真相。之前我經常看明慧網的交流文章,大法弟子運用法律反迫害,但對正義律師不要過分依賴。
我們隨機找了一家律師事務所,辦理了會見手續。沒想到這家律所的主任說:「這家律所的每一位律師都做了三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他們都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是善良的,而且同修之間都會互相幫助,出錢出力。每次會見,都提醒被關押的同修對警察也不要抱有怨恨之心,這些參與者也是被中共裹挾的。有的律師去海外旅遊,在真相景點看到各種展板,知道『中共不等於中國』,所以承諾他們一定會保證會見質量,給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足夠的法律支持和精神鼓勵。」我心裏佩服之前給這些律師講真相的同修們。
鼓勵同修
是否請辦案律師介入案件,B同修之前完全沒有參與過訴訟,他是沒有想法的。起初我們分別諮詢了幾家律師事務所,大多數是只願意進行一次性全過程代理收費,雖然能給到我們一定的折扣,但是折扣後的具體金額,對於B同修的家庭經濟狀況來說是很難拿出這筆錢。
考慮到B同修比較複雜的家庭關係和經濟壓力,我就給B同修建議,A同修無論以甚麼理由被迫害都是無罪的,既然我們無罪,如果非法流程走到了法院階段,直系親屬可以代替辦案律師作為親友辯護人出庭,做無罪辯護,這樣我們就自己跑腿各個部門,學習訴訟知識。我們還可以到公義論壇上註冊賬號,向有法律經驗的專家發帖求助,參照論壇上反迫害的經驗去做,這樣就可以把聘請辦案律師的錢省下來,我們一邊做一邊摸索,慢慢也會成熟起來……B同修一聽我這樣鼓勵,也有了很大的動力,願意嘗試做親友辯護人。
尋找方案
第一次通過律師會見得知,A同修剛被綁架到看守所時,身心狀況極差,一度休克多次。因為幹活慢,被同監舍的人孤立和排擠,遭受了羞辱性虐待。按之前協商的,我們在公義論壇上反饋會見A同修的情況,詢問應對方案,很快得到了專家詳實而系統的回覆及建議:以營救A同修本身這件事為契機,更大範圍的給參與實施迫害的公、檢、法人員講真相、反迫害。營救同修的效果,是在訴訟中不斷爭取的一個自然呈現。
我把公義論壇的法律諮詢意見,用通俗易懂的話轉述給了B同修,B同修聽了以後表示認同。但他坦言自己年紀大了,訴訟方面的知識少,和公、檢、法這樣部門的人接觸的時候,不太知道怎麼說,我鼓勵B同修不必擔心,我們就以親友辯護人的角色,以辦理A同修的案件為理由,每到一個部門就儘量的去跟接觸到的人講真相。
B同修很質樸,觀念很少,聽我提醒,接觸公、檢、法人員時,要儘量啟發讓他們動善念,善待大法弟子,他就自己手寫了好多封勸善信,信的內容從講述親人A同修得大法修煉後身心受益的情況,散發真相資料、張貼標語的行為是信仰無罪的,希望辦案人槍口抬高一釐米,為自己留後路,等等。每一次寫信,都寫的工工整整。
接下來的半年內,我們準備了多樣的勸善信、真相信,我陪著B同修跑遍了A同修居住的社區街道、派出所、公安分局、檢察院、法院、看守所這些機構。向社區街道辦事人員講述「天安門自焚」偽案真相;向看守所的獄警反映看守所內虐待親人的情況,很快得到看守所的電話回覆,說「會加強監督管理,不會讓類似情況發生」;給能接待來訪人員的派出所片警、分局警督、國保隊長、檢察官、法官都嘗試著講述了不同成度的大法真相,他們一部份人在自己的職權範圍之內也表現出了個體的善及對大法弟子的同情。
配合中修心
與B同修配合的過程是波折的,因為營救和訴訟經驗的差距,得多體諒B同修的難處和處境:親人A同修處在難中,不僅要儘量放淡親情,還要鉚足了精神去和參與迫害的部門講真相。我想辦法補足B同修的不足,配合的每一個環節需要想很多事情。
當營救並沒有呈現立竿見影的效果時,一度我們之間也產生過分歧和埋怨之心,被邪惡鑽了空子。B同修在去公安分局講真相的時候,遭到了分局國保的惡意報復,國保隊長給B同修硬扣了一個「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下達了非法行政拘留十天的處罰。
營救A同修還未見起色,又搭上一個B同修,當時對我來說簡直是個致命打擊。我的腦海裏不斷翻騰B同修不修煉的妻女得知他被非法拘留後那驚懼的眼神,那個壓抑壓的我透不過氣來。我不敢看師父的法像,失魂落魄的陷入消極的自責中。
好在協調同修的學法小組第一時間給了莫大的支持,小組同修們第一時間擴散了B同修被非法拘留的消息,並且通知到了更多的同修一起發正念,同時去溝通B同修的妻女到派出所蹲點要人。次日得到了派出所片警的通知,告訴B同修的家人十個工作日後去拘留所接人就行了。
五月十四日,我們本地雨後天際上出現了夏天很少見但特別美麗的彩虹景色。也就是在當晚,我做了一個非常清晰的夢:在一個彩虹天際的盡頭,出現了師父的法身在空中轉動大法輪,就像神韻演出結尾節目一樣的場景……夢醒了之後,我明白了是師父在鼓勵弟子們前行,師父也在化解著弟子們的魔難。
在後來的視頻開庭中,作為親友辯護人,B同修為A同修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並在流程上也對抗了視頻開庭的非法環節,雖然沒有被法院採納,但是B同修的出場提振了A同修的信心。開庭後,A同修上訴,通過幾次律師會見,我們經常抄錄師父的經文和詩句帶給她,鼓勵了她的正念正行。
參與並關注營救A同修的同修們也在不斷形成共識,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我們是在整體反迫害,每一天都是A同修回家的日子。
(責任編輯:梁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