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制「轉化」:精神與肉體雙重折磨
法輪功學員一入監,首先被逼迫簽寫所謂「五書」──「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揭批書」「檢舉書」。這些內容完全違背學員的信仰與良知,在大法修煉中都曾受益的學員沒人願意簽五書,被迫簽「五書」的人都非常痛苦,心裏承受很大的壓力。
監獄要求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率」必須達到百分之百,因此利用想減刑的刑事犯作為工具,對學員實施精神折磨與肉體虐待。許多手段都在背人情況下進行,陰狠、隱蔽、無恥。
每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身邊都被安排兩名刑事犯(稱「包夾」),全天候跟隨監視,包括吃飯、上廁所、洗漱、會見親屬等。包夾不僅監視,還充當打手,以隱蔽方式辱罵、體罰學員。
二、坐「小凳」:最常見的酷刑
所謂「小凳」,只有幾十公分高,凳面凹凸不平,學員只能蜷曲著腿坐著,臀尖勉強著凳。許多人坐到屁股潰爛,包夾還會往凳面撒鹽加重痛苦。
坐小凳的時間從清晨四點到晚上九點。包夾可隨意限制喝水、上廁所,甚至完全禁止。身體稍有彎曲,就會遭到手懟、腳踹、掐脖子等體罰。
劉桂傑等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
(一)劉桂傑:五十天坐小凳致臀部潰爛、血壓高達220
公主嶺市法輪功學員劉桂傑於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被警察綁架;同年八月二十五日被公主嶺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一月被送入吉林省女子監獄,關押在八監區102監舍。
102監舍監舍長郭麗華情緒化管理,不讓上廁所是常態。殺人犯張啟迪作為劉桂傑的包夾,不讓她喝水、不讓上廁所,連吃藥都只給一點水。她甚至會在別人上廁所時半途把人從蹲坑拽起來。
劉桂傑每天從早上四點到晚上九點被逼坐小凳,腿必須彎曲、手放膝蓋、腰必須直,不准動。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坐小凳時還必須反覆觀看污衊師父、污衊大法的錄像,被逼背三十八條監規,背不下來就罰、不准洗漱、被辱罵、逼寫污衊之詞。
第三天,她的屁股就破皮;幾天後開始潰爛,站起來時血水直流。褲子被血水浸透,乾了濕、濕了乾,硬得像板子。血壓高達220的情況下,她被逼坐了整整五十天。
被迫「轉化」後,她被轉到八監區十號監舍,每天被逼上大課堂,從早上七點半到下午四點看錄像,晚上七點看新聞,不准閉眼。一週必須寫一次詆毀大法的思想彙報。
兩年後,她臀部潰爛處才完全結痂,癒合後只剩一層薄皮貼在骨頭上,臀尖留下兩個黑色印記。
(二)被迫下隊幹奴工:高強度勞動、極限壓榨
二零二五年四月,劉桂傑因無法承受精神折磨,申請下大隊幹奴工。她明知身體支撐不住,也不願繼續違心誹謗救過她命的大法。
五監區的奴工從早七點幹到晚六點。上廁所只有四個時間段,趕工時縮成三個。中午吃飯只有十多分鐘,許多人吃不飽。勞動強度極大,完不成任務就不准訂監獄超市的高價商品。
監獄伙食極差,肉沒有肉味,面沒有麵味,吃的是陳化糧。檢查團來時,為避免暴露,午飯會被故意推遲。
訂的大貨都是臨期食品,吃不完會被沒收並扣分。分數是減刑關鍵,扣分意味著半年不能減刑。管教親口說:「想減刑得扒你們一層皮。」
五監區的奴工幾乎都是60歲以上,最小的也有62歲。許多法輪功學員在家庭與社會雙重壓力下承受巨大痛苦。
(三)其他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
• 趙淑宇:高血壓嚴重,在車間做服裝傳遞,因必須不停奔走,常常暈倒在地。
• 李紅(45歲):三個月高壓下不「轉化」,坐小凳致臀部潰爛,包夾往凳上撒鹽,痛得難以言表。包夾暗示下給她多吃飯,卻不讓上廁所,她被逼得尿在床上。
• 劉姓學員:不「轉化」,被迫害到大腸頭都蹲出來。包夾噴辣椒水、在走廊拖拽她,多人抬著去醫院。
• 劉敏傑(十監區):被迫「轉化」後仍遭包夾打罵。包夾王某抓陰毛、掐乳房、拽頭髮、擰耳朵、踹凳子、往衣服上倒涼水、用紙殼板砍鼻子、冬天開窗凍、不讓蓋棉被。
(四)八監區007室:最殘酷的「轉化」黑室
所有不「轉化」的學員最終都會被送到八監區007室。監舍長代玉(外號「大馬牙子」)極其陰毒,她最惡劣的手段是把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塞進學員褲子裏,伴隨骯髒辱罵,逼迫學員精神崩潰。
被送到007室的學員,99%被迫「轉化」。
代玉長期做這些卑鄙之事後,容貌越來越醜。善惡有報是天理,等待她的只能是無休止的償還。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