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張余振(71歲),判刑九年,罰金五萬人民幣;
2. 龔素豔(72歲,張余振妻子),判刑八年六個月,罰金五萬人民幣;
3. 王兆敏,判刑七年,罰金四萬人民幣;
4. 邢冬梅,判刑五年,罰金兩萬人民幣;
5. 王軍,判刑兩年六個月,罰金一萬人民幣;
6. 李秀英,判刑兩年,罰金一萬人民幣;
7. 楊強,判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一萬人民幣;
8. 張博(張余振兒子,未修煉法輪功),判刑一年三個月,罰金一萬人民幣;
9. 邢春娥,判刑六個月,罰金五千元人民幣。
其中,法輪功學員張余振在被關押期間病情急劇惡化,出現多處腦腔梗,身體虛弱,最終被警察用輪椅推上法庭。家屬與律師多次提出「必須回家治病」的合理要求,卻被主審法官高悅與公訴人完全無視。
綁架經過:警察深度監控半年後統一抓捕
據悉,大石橋市公安局對上述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長達半年的手機監控與跟蹤,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實施統一抓捕行動,僅刑警大隊就出動二十多名警察。
◎ 張余振一家三口被闖入住宅綁架
永安鎮東植村法輪功學員張余振(71歲)、龔素豔(72歲)夫婦及未修煉的兒子張博,被警察闖入家中強行綁架。警察還非法抄了他們的新房與舊房,搶走若干私人物品。 當時在場的法輪功學員李秀英也被一同綁架。
◎ 王兆敏、王軍被入室抓捕
永安鎮法輪功學員王兆敏在家中被警察闖入綁架。大石橋市鋼都街道橋台鋪村法輪功學員王軍同日被警察入室抓捕。
◎ 邢冬梅遭二十餘名警察圍捕
大石橋市美都派出所二十多名警察闖入邢冬梅家中,抄走大量私人物品。 邢冬梅曾多次遭中共人員綁架、關押,兩次被非法勞教:二零零一年前後被勞教兩年;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再次被綁架、抄家後被勞教兩年。
◎ 楊強、邢春娥夫婦被抄家綁架
大石橋市區法輪功學員楊強與妻子邢春娥(邢冬梅妹妹)被警察闖入家中綁架並抄家。 兩人均曾遭非法勞教:邢春娥二零零一年三月因講真相被送往馬三家勞教所;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因使用真相幣遭惡告,被老邊區派出所綁架、關押。
被綁架的男性學員被關押在大石橋市看守所,女性學員則被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
陷害與非法起訴:案件被上報政法委直接操控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底,大石橋市公安局對九人實施非法逮捕,並將案卷移送營口市站前區檢察院。據悉,該案被上報至遼寧省政法委,由政法委直接操控。
案件進入檢察院後,家屬聘請了四位律師,要求檢察院依法糾錯、不得非法起訴。律師指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然而,站前區檢察院拒絕糾正錯誤,仍堅持將九人起訴至站前區法院。
張余振被迫害致多處腦腔梗:住院期間被腳鐐銬床、禁止家屬探視
在大石橋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張余振出現高血壓、心臟病、腦梗等嚴重症狀。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他因病情惡化被警察緊急送往大石橋市路合醫院搶救。
住院期間:張余振被銬著腳鐐,病床旁有四名警察看守,嚴禁家屬探視。六月三十日,張余振出院後,又被強行送回看守所繼續關押。律師會見時看到:張余振無法行走,只能爬行,極度消瘦,說話不清,高壓達170,心臟病嚴重,雙目失明,坐輪椅都坐不穩,需要三名警察看護。
儘管家屬與律師多次提出「必須回家治病」,主審法官高悅與公訴人卻完全置之不理。
非法庭審與重判:兩日開庭後迅速下達重刑判決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六日、十七日,營口市站前區法院對九人連續兩天非法開庭審理。
﹒ 主審法官:高悅
﹒ 副主審法官:辛潤洪
八月十一日,法院下達(2026)遼0802刑初72號《刑事判決書》,對九人全部非法判刑並勒索罰金。
遼寧省營口市站前區法院
電話:0417-2991087
院長:夏克超
主審法官高悅 辦公室電話:0417-2997052 轉(408)手機:15033244409
刑事案件查詢員辛潤洪 辦公室電話:0417-2991053轉(407)
遼寧省營口市站前區檢察院
電話:0417-3830707、0417-2218019
檢察長:薛麗紅
副檢察長 姬璐,王陽辦公室電話:0417─2218027
大石橋市國保大隊辦案人:劉軍,手機:13841789958
營口大石橋市公安局
局長:張滔,電話:13604975103;
副局長:楊春生,手機:13941759695
副局長:范建旭,電話:13841788689
國保大隊大隊長:宋陽
永安派出所電話:5225417;永安所長:許海航
博洛卜派出所電話:5377606
鋼都副所長孔慶鐸,王建拓,班兆福。電話:19841733703;
鋼都派出所電話:5845751。
大石橋市公安局政保科任姓辦案人的電話:1652499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