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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機構沒有這個權力 中國沒有這個法律

——遼寧潘晶女士起訴社保中心無理扣發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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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遼寧省丹東市法輪功學員潘晶起訴丹東市社會保險中心違法扣發養老金一案,日前已由丹東市振興區法院立案,近期將開庭。

停發養老金──社保機構沒有這個權力,中國沒有這個法律

潘晶女士今年60歲,她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依法辦理退休,養老金一直按月領取。二零二二年十月,潘晶被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之後,丹東社保機構以原勞社廳函(2001)44號文件為依據,無理停發了潘晶的養老金。

潘晶結束冤獄回家後,多次去找丹東市社會保險中心有關部門人員交涉,希望他們能夠妥善解決她的養老金被無理扣發的問題。

潘晶告訴他們,社保機構沒有「停發、扣發養老金」的權力,中國沒有「停發服刑期間養老金」的法律。沒有法律授權與依據,只按一個信函文件就扣發屬於公民私有財產的養老金,是濫用職權的違法行為。按《公務員法》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

聽到這些,社保部門大多人都表示同情與無奈,一位負責辦理退休金的人說:「上面讓我們按這個文件辦,這是我們的工作,你起訴吧,法院判給你,我們就給你。」

主審法官應依法維護老年人養老金合法權益

潘晶因為信仰真、善、忍普世價值,曾遭精神病院迫害,兩次被非法勞教,並遭非法判刑三年,受盡非人折磨。

但潘晶面對給她製造痛苦的人,仍能按照修煉人標準要求自己,不與人為敵,與人為善。這樣的好人,現在又被扣發養老金而陷入經濟困境,不合法、不合理、不合人情啊!

近年來,遼寧省高級法院及各地多個法院已對起訴社保扣發服刑人員退休金案率先做出公正裁決。相信未來會有更多有良知的法官對類似案件做公正裁決。

人在做,天在看,法律是維護公民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希望主審此案的法官常聞赫及全體合議庭成員,依法辦案,用法律維護無辜被冤判的老年人養老金合法權益,依法做出公正的裁決,大法會賜予你們幸福平安!

以下是潘晶遭中共迫害事實簡述:

遭精神病院迫害──醫生要給她用失去所有記憶的藥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潘晶因到丹東青年廣場煉功,被丹東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入丹東看守所迫害。

一個多月後,臨江派出所警察誘騙、脅迫著潘晶的家人把她送到丹東精神病院。精神病院的醫務人員明知潘晶一切正常,卻每天逼她吃藥,護士威脅:不吃就插鼻飼灌。一次,精神病院院長看到潘晶盤腿坐在床上,就威脅說:「再看你這樣坐著就扎你一針。」

一次,潘晶的丈夫到精神病院看妻子,一個姓趙的主任對他說,要給潘晶用一種藥,用了這種藥後她就甚麼都想不起來了,也不會再煉法輪功了。潘晶的丈夫一再請求不要這樣做,他們才罷手。

潘晶不堪忍受這樣的非法監禁,絕食反迫害,遭醫生多次插管灌食,從胃裏撥出的灌食管子都帶出血來,直到醫生認為她的胃已經被插壞了,才開了出院單。

被非法勞教三年──獄警用捆刑長時間折磨她

二零零二年九月,潘晶被丹東公安一處的於德慶等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丹東看守所。一個多月後,被送到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因潘晶不放棄信仰,勞教所獄警對她進行酷刑折磨,一次將她雙腿成盤腿狀捆綁,雙臂背銬捆綁,痛得她死去活來,這樣綁了一夜,繩子解開後,所有被繩子綁的地方全部起了像鵝蛋大小的水泡,腿、腳、雙臂、手沒有任何知覺,她很長時間行動不能自理。

又被非法勞教三年──獄警野蠻灌食將她折磨至奄奄一息

二零零五年十月,丹東二街派出所警察程顯春等人闖民宅綁架潘晶。潘晶在看守所絕食抵制迫害,遭獄醫崔銳及多名警察野蠻灌食。

之後,潘晶再次被送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因潘晶持續絕食反迫害,馬三家獄警將她四肢定位在一張特製的床上,用一種特製的鋼製開口器強行把她牙敲開,把開口器調到最大,令她嘴角破裂,再往她嘴中灌不明藥物或非常辣、非常鹹或甜的玉米糊,不給水喝。一次一男獄警捂住潘晶的鼻子惡狠狠的說:你不吃,就死吧。直到她馬上要窒息了才放開手。

勞教所直到把潘晶折磨致奄奄一息、隨時有生命危險,才將她放回家。

拒絕法官的誘惑──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潘晶在為89歲的老母親祝壽時被警察綁架,警察稱潘晶發放法輪功資料,將她非法拘留十五天。九月十七日,潘晶被所謂「取保候審」回家。

一年後的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六日,潘晶突然被警察陷害到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九月二十二日被陷害到振安區法院;十月十九日遭振安區法院非法庭審。

法庭上,潘晶在無法請律師的情況下,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法官卻說:若要答應不煉,就少判幾年。對此潘晶嚴正拒絕。隨後,潘晶被非法關押在丹東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三月獲知,潘晶被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之後丹東市中級法院非法駁回她的上訴。潘晶於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被送至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臥床多年的老母親一直由潘晶在家護理。潘晶被綁架後,潘晶的哥嫂因無能力照顧九十歲的老母親,將老人送入養老院。老人因失去女兒的悉心照顧,很快在三個多月後帶著一身褥瘡含悲去世。

(有關潘晶女士遭中共迫害更多報導請見《為母祝壽 遼寧丹東市潘晶被構陷開庭》《遼寧丹東法輪功學員潘晶遭構陷開庭後杳無音訊》《遼寧丹東孝女絕食反迫害 九旬老母思念中離世》

丹東市振興區法院:

地址:遼寧省丹東市興五路28-1號,郵編118016
電話:0415-3139505
院長:呂姝0415-2277119
主審法官:常聞赫0415-2277050
法官助理:康欣0415-2277050
法官:譚紅霞0415-2277018
助理:孫寅寅0415-2277018
法官:李庚泉0415-2277130
助理:曲曉奇0415-2277130
法官:高時卉0415-2277085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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