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有人假借神韻名義借錢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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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九月十四日】用各種名義在大法弟子中借錢的,這些年可能並非只有一二。這是一個值得警覺的現象。在社會上,從法律、道德、心理學以及人際關係等不同層面,對於不問權責持續借錢給人、找人借錢者的借錢理由不實、借錢長期找藉口不還的現象,人們都會普遍持高度否定和警惕的態度。修煉人之間為了保持純正,更不能讓這種事大行其道,因為它不符合法,不是真修者應有的行為。

前幾年有個外地同修寫了一篇關於L(女)借錢的事,但寫的不全面還誤傳她兩口子參加過師父早期傳法班,其實她兩口子沒有參加過師父的早期傳法班。文章說借了100多萬也沒錯,是好多同修借給她的120多萬元,但她僅在M同修那兒就借了200多萬元。當時同修們都不知道,現在基本都知道了。

L個人、這些年,她在國內和美國學員中以各種謊言騙走了300萬,這是能核實的數字,只少不多。但本文整理並暴露事實的初衷,並不是針對L個人──想修不想修、能不能修,是每個人自己的事。

本文主要想是指出的是,L和拉借錢的國內男學員打著「協調人」和「神韻」的旗號,在魔道上越走越遠,這種人和事,是在暴露我們甚麼執著心和法理不明?讓我們各自修甚麼?現實是,你執著甚麼就給你來甚麼,舊勢力就是這麼干擾的,無孔不入。

所以這裏也提醒為數不少的參與了此事的修煉人,必須學會「以法為師」,學會辨別不符合「真、善、忍」的事,放下無原則的「善良」和人情,停止讓舊勢力再鑽我們人心的空子。

一、 核心人物與基本背景

L(河北省衡水市人):長期以各種名義(女兒留學、神韻保證金、高利貸、男方家變故等)向本地及周邊縣市的大法同修騙取大量借款,數額巨大且長期不還。

L的女兒(劉晨笑):大約2013至2014年前往美國芝加哥留學學鋼琴。L常以女兒為幌子借錢。

某本地男學員:妻子於2000年去北京上訪被迫害致死。十多年來一直領著L四處借錢(包括衡水下轄的多個縣市),近期以「協調人」自居,打著「神韻」旗號繼續帶L借錢;同時該男學員存在嚴重的男女關係混亂和騷擾女學員的行為。

二、 借錢的謊言與驚人黑洞

L習慣「見甚麼人說甚麼話」,面對不同同修編造完全不同的藉口,具體事實如下:

關於女兒的各種說辭:

「神韻保證金」說:向J同修借20多萬元,稱女兒去了神韻上班,月薪8000多美金,辦卡需要交保證金(拿女兒穿黃衣服彈鋼琴照片為證)。甚至謊稱師父見她女兒說「你來了」,並單獨安排宿舍。

「貸款與博士學位」說:向Z同修借錢,稱貸款28萬元到期需還(以贖回抵押的存摺)。向Y同修借30萬元,稱女兒有獎學金,30萬元是「兩個博士學位保證金」。

「高利貸與彩禮謊言」:宣稱女兒在美國的對像家給了6000萬元訂婚彩禮,但因中共控制無法打回國內;又說女兒在美國借高利貸17萬元(本金17萬利息1萬),讓M同修幫忙填補。

關於男方家庭變故的謊言(2020年前後)

聲稱女兒對像(姓周)的父親是中共空軍高官,因2020年美國間諜案被關押,銀行賬戶凍結。

一年內以男方家急需交保釋金、做手術等為由,四處籌款。L曾將自己為感謝同修借錢度難關而寫的交流文章中的數據(一年借200萬元)透露出來。

涉案具體數額(保守估計300萬至320萬元以上):

M同修:被同修形容為L的「銀行提款機」,借款高達200多萬元(丈夫因此天天打M同修)。L據說後來賣了房子,才還了M同修一部份。

N同修:在N同修及其公司處前後借了33萬元。當N同修識破謊言、要求一起去北京拿回所謂「未花的90萬保釋卡」時,去銀行一查卡裏一分錢也沒有。

其他國內及海外同修:跟衡水本地多個同修累計借款約120多萬元;此外還涉及海外同修參與為她家捐款(提及她給海外學員寫感謝信,原芝加哥協調人楊森曾給她回信)。

縣市同修:在衡水管轄的縣市中,男學員打著神韻和協調人旗號,帶L在一個縣借30萬元、另一個縣借40萬元,各縣市具體總數根本無法統計。

三、 幫兇的推波助瀾與道德敗壞

作為借錢幫兇的男學員,十多年來一直充當L四處借錢的「帶路人」,並明令被借錢的同修不准告訴其他人。此男私生活混亂──至少有兩位女學員在臨終前向同修坦白,曾與該男學員發生不正當關係;某縣女學員因與他發生不正當關係而導致嚴重病業;該男學員深夜滯留女學員家不走,試圖同住,且以「做生意」為名四處騷擾女學員,被質問時痛哭流涕卻死不承認。

四、 長期無法揭露的原因與寫此文目的

同修的執著與麻痺:

許多同修(如N同修及本地大部份人)認為「修煉人怎麼可能說謊」,盲目相信L,甚至因害怕被扣上「不善」或「黨文化」的帽子而一再縱容。

家屬(如M同修的丈夫)因為無底洞的借債而對修煉人家庭造成了嚴重的家庭矛盾和傷害。

結語:

從世俗層面看,在現代社會中,借錢本質上是一種基於信用的經濟契約,不但要合情合理,還要權責清晰。

從情理角度看,民間常說「借錢看交情,還錢看人品」,借錢本身是社會互助、資金周轉的一種方式,但前提是必須建立在「自願、透明、有借有還」的基礎上,建立在人與人之間能相互信任、借錢者有足夠信用的基礎之上。

從權責角度看,無論是熟人借貸還是金融借貸,社會普遍認為錢財往來應當「親兄弟明算賬」。明確的期限、合理的用途和清晰的記錄,是保護雙方關係和自身利益的前提。

至於借錢的理由,社會對於借錢時使用的各種理由(藉口)保持高度的心理防禦。「高大上」的藉口或苦情敘事,頻繁更換藉口(「見甚麼人說甚麼話」),往往伴隨著欺詐風險。當借款人無法給出真實、合乎邏輯的資金用途,甚至用一個謊言去圓另一個謊言時,在社會道德和法律層面上,這已經被定義為惡意隱瞞或詐騙預謀,極大地透支了人際信任,甚至導致當事者被歸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老賴黑名單)」。

在道德和人品上的坍塌,絕不是修煉者想要的,而是與修煉的目標相反,背道而馳。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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