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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冤獄五年 河北衡水市77歲夏同木又遭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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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網河北消息)河北衡水市77歲法輪功學員夏同木,自二零二六年九月七日起,遭當地政法委和公安局警察陷害,他被非法抄家後,被遞送「刑事立案告知書」。當地公安警察違法辦案,夏同木均拒絕簽字。

'夏同木'
夏同木

夏同木今年77歲,衡水市冀州區徐莊鄉馮家莊村人。他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原來的癆傷等病不治而癒。夏同木按真善忍做好人,做事為別人著想,接觸他的人都從他身上知道了大法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夏同木堅持信仰,多次被非法關押。期間,夏同木慘遭毒打、恫嚇,多次遭酷刑,他被電擊的滿地翻滾、遍體鱗傷、神情呆滯。二零一零年三月,夏同木被冀州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二六年九月七日,冀州區徐莊鄉政法委、區公安局、派出所陳姓所長等近十人,有穿警服的,有便衣的,帶著錄像儀器,由馮莊書記夏洪民帶路,沒出示任何證件,不報姓名,進入夏同木家中。其中有人進入裏間屋,偷拿走夏同木的幾份看過的資料和牆上的一份二零二五年掛曆。

九月八日下午,鄉派出所三個警察帶著錄像儀,仍不出示證件、不報姓名,在村支部所在地,對夏同木非法訊問,誣陷從他家拿走的資料是「反宣品」,聲稱對夏同木行政拘留八天,讓他簽字。夏同木說:你們的行為是違法的,不簽。警察就走了。

九月十一日上午,夏同木夫婦去徐莊鄉集市,遇見了鄉派出所的兩個警察。警察仍沒出示任何證件,叫他去派出所簽個字,又把九月七日警察從他家偷走的資料讓他看,也讓他簽字。夏同木說:你們的行為是違法的,不簽。

九月十二日晚上十至十一點鐘時,一輛汽車停在夏同木家門邊。第二天,他發現門口的對聯與門上的福字都被撕了。對聯內容是「佛度有緣 慧心慧語照人間 明智明理惜善念」,福字上寫有「真善忍好」。

九月二十二日下午,又有兩個警察無聲息地進入夏同木的屋中。當時夏同木正在休息,警察無出示證件、不報姓名,聲稱給他遞送「刑事立案告知書」,讓他簽字。夏同木又說:你們的行為是違法的,不簽。

九月二十三日下午,在馮家莊村支部所在地,冀州區公安局局長鄭飛、劉少華,還有一個警察,沒報姓名,又訊問夏同木關於他家的資料的事,以及門口上對聯的事。夏同木說:你們的一切行為都是違法的,不簽。

法輪功學員夏同木曾經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實,請見明慧網報導:《河北冀州市法輪功學員夏同木被非法判刑五年》。

希望知情人提供此次參與迫害夏同木的更多人員的信息。

(責任編輯:蔣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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