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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冤獄迫害九年餘 湖南婦女言虹又被枉判三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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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長沙縣榔梨鎮法輪功學員言虹,二零二六年六月五日上午被非法庭審,辯護律師為她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她自辯無罪。湖南省瀏陽市法庭對她非法判刑三年零兩個月,她的家人已上訴。

法庭上,言虹的辯護律師從法律層面上、倫理道德等方面,對言虹所堅持信仰的法輪大法作了有理有據的辯護;同時,通過擺事實:例如她本人實名所購高鐵票的訂單截圖,從而揭露起訴書上所指某個時間段在另外地方的所謂「罪證」完全是徹頭徹尾的無中生有與別有用心的陷害。言虹也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

儘管如此,法庭初審,言虹還是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兩個月。目前,言虹被非法關押在長沙市第四看守所。言虹已被迫害致高血糖和高血壓症狀。她的家人已經將她的冤案上訴到長沙市中級法院。

言虹現年63週歲。她曾經是長沙縣榔梨居委會主任,無論是工作上還是生活上按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深受民眾的信任,有難處找她解決,鄰里間有矛盾了找她調解。她還獲得過政府頒發的榮譽和褒獎,是公認的好人。

然而,就是這樣的好人,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大法,二零零一年被中共非法判刑六年。二零一五年,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由於在監獄遭受迫害,她的視力受到嚴重損害。然而,不論遭受多殘酷的迫害,言虹自始至終都沒有動搖過對法輪大法的堅信。

言虹的家人希望長沙市中級法院合議庭的各位法官,秉公執法,全面核查本案全部「證據」,維護司法公正,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主持公道,給予言虹公正的判決。

此前言虹遭受的中共迫害,請見《警方炮製大案 長沙多名法輪功學員面臨非法起訴》《曾遭六年冤獄 言虹又面臨非法判刑》

相關信息:
瀏陽市人民法院
審判長:劉二倫 電話:18867366452
陪審員:湯穎 胡樂
公訴人:陶劍 電話:13974915222
長沙市中級法院(代理)院長:彭建民 電話:13574416008

(責任編輯:蔣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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